急!关于国企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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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在下的弟弟去年毕业后,在一家国企旗下的小公司(香港外资)工作,算半个国企,因为合同到期,现公司可能不在续签。给出以下两种方案离职:

1.个人原因离职 无任何补偿

2.公司终止合同,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Hr推荐选择第一种,想问下这两种除了钱,还有没有什么区别?

在网上好像找不到类似的案例,两种方法是自愿选择的,比较急,有知识的家人们麻烦给点意见!万分感谢!

福利奉上

发布于广东阅读 8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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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天的mj

· 上海

一般公司喜欢骗新人,公司开除你留污点。实际上,根本没人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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