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科普:乔丹96年夏天拿3000万工资的真相
96年夏天,乔丹成为自由球员,在工资帽只有2400万的情况下拿了3000万。
有人说这是乔丹特例可以不计入工资帽,也有人说那个时代每个球队都可以有一个合同不计入工资帽。其实这两种说法都是错误的,乔丹拿3000万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鸟权帽上续约。
不同于这个时代,顶薪被严格限制在最高工资帽的35%,90年代是没有顶薪限制的,只要球队能开得出来,给多少规则都允许。
可是公牛为何要做活雷锋,在别的球员连2000万(联盟当年第一高薪1800万)都挣不到的时候给乔丹3000万?难道是资本家良心发现了吗?这就要说一个搅局者尼克斯了。
尼克斯利用尤因和乔丹深厚的友谊来劝说乔丹加盟,并且可以开出1200万的工资,因为尼克斯距离工资帽只有1200万了,这是他能开出的最大合同。而公牛那边也早有准备,公牛知道联盟里面潜在对手迈阿密和湖人都只能清理出1300万左右的空间,也就是可以给乔丹的合同金额,于是打好算盘只要开1500万,就无人可以超越该合同金额。
谁知道尼克斯突然加码,要利用自己也是喜来登酒店控股人的身份,给乔丹一份喜来登形象代言人的合同,高达1500万。这样加起来就是2700万了。
公牛方面了解立即和联盟反应,说这是场外交易,这是违反劳资协议的。惊人的是,时任总裁斯特恩鉴于乔丹在全美国惊人的商业价值,居然对这种场外合同的行为表示默许。
乔丹的经纪人告知公牛,他们有一天的时间来考虑合同。熟悉吗?雷霆也是给了哈登一天考虑合同的,但是乔丹却是反向操作给球队发最后通牒,可见其牛逼程度。
最后公牛在被人抬价的情况下,给了乔丹一份历史级大合同,3000万。正如上文所说,当年的工资帽只有2400万。
所以以后不要在说乔丹合同不计入工资帽咯,他只是简简单单的鸟权超帽续而已。
相关新闻:https://www.chicagotribune.com/news/ct-xpm-1997-08-13-9708140002-stor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