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求指导,离职后公司用我个人工资交了全额社保,求问如何处理!!!
小弟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十一月底离职了,十一月工资压到十二月底最后一天发(也是离职原因之一,公司很混乱,老板总是让一岗干多职),结果发现我十一月份工资少了一千多,问了人事(她是采购员兼职的社保缴纳员)说是十二月份交的社保交了一千多,明显是应该公司缴纳的那部分也从我工资里扣了,可是我明明十二月份都不在公司了,为啥还给我交社保,还把全额社保都从我工资里扣!
我查到缴纳十二月份社保的是其他公司,平时社保我个人工资扣三百多,问人事她说社保是提前一个月缴的,公司领导12月13号跟她说的社保减员,只能一月份生效,意思是这钱只能我认了。
想问下有没有从事人事HR的家人们,帮我解答几个问题
1.社保是她所说提前一个月缴纳,12月13号她知道减员只能一月份生效的吗?
2.我十一月初提出离职,十一月底正式离职了,公司强行给我用个人工资缴了十二月份社保,且所有社保都由我个人缴纳,这合理合法吗?
另外能不能让公司去社保局申请退款呢,或者可以申请劳务仲裁或者其他方式处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