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发这个帖子又要唉喷了,但看到刚才卡迪夫城那个帖子,发现好多人对手球的判罚存在误解。
引用足球规则 Laws of the Game:
我给大家翻译一下:
手球是指球员故意用手或手臂触球的行为。
以下几点必须考虑:
* 手向球的移动(不是球向手移动)
* 对方和球之间的距离(意外球)
* 手的位置不一定意味着犯规
在罚球区外守门员和其他球员一样受限于手球规则。在罚球区内,守门员不能因手球被判直接任意球或任何相关的处罚,但可以因手球被判罚间接任意球。
这什么意思呢?意思是手球是不是犯规要考虑是否故意,判断是否故意要考虑手向球的移动(手明显向球移动,那就是有意),也要考虑球和手的距离(比如球飞向手时距离手很近,来不及反应收手,那就是无意),也要考虑手的位置(如果手的位置不自然,就有可能是有意)
注意规则中并没有提到“扩大防守面积”,“得利”,“手必须紧贴躯干”之类的词。
然而,有意无意确实和防守面积有点联系。防守队员为了增加封堵的概率,故意把手张开,增大了防守面积,这个行为就是有意的,这时候如果球打到手上,那就是手球犯规。反之,如果裁判认为球员不是有意手球,即便球员的手客观上增加了防守面积,或者导致得利,都不能算是手球犯规。
但防守队员会在诸如起跳、倒地、身体失去平衡的情况下张开手臂以保持身体平衡,这时候是不是有意挡球路就不好说了,这也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地方。
有同学会说,那我起跳时故意把手自然张开,球打我手上,裁判岂不是不能判我犯规?不是这样的,比如你在明明看见对方要射门或者传中,在来得及反应的情况下还不收手,那不就是故意的吗?
回到卡迪夫城的第一个手球:
这球虽然防守队员的手没有紧贴躯干,但手的位置还算自然,并没有张开,况且射门离防守队员非常近,他根本没有时间收手,如果说他是故意手球是比较牵强的。但判手球也没话可说,是不是故意主要看裁判。
第二个球:
这球是头先顶到球然后打到手上,看手的位置是不是故意真不好说,这球明显是防守队员因为手球得利的,裁判先判了点球,但跟助理裁判交流后取消了点球。这球也一样,不能说肯定是故意,判不判还得看裁判。
在国外论坛 reddit,大部分球迷认为这两球不构成犯规,裁判的判罚是正确的:
不是说国外的月亮圆,而是说他们懂规则的人确实更多一些。
最后希望大家多了解规则,独立思考,不要听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判罚不符合自己就说盲人裁判,黑幕之类的话。原贴中一个科普规则的JR被喷的老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