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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某浙江本科大二,学校在九月底实行电瓶车换牌,即学生通过保留在保安处的登记资料换取新牌照,若以前没有登记过资料的学生不允许换牌。楼主的牌照是去年从别人那里买的,自己在保安处并没有登记过资料。
从这个月起,学校里就不允许老牌照出现了,骑电瓶车必须配有新牌照,否则被保安抓到就要扣车。
现在学校市场内(学生个人交易)一张牌照要500块钱,我觉得有点贵,等市价降低了再买。于是我把老牌照拆了,把自己的电瓶车停在寝室楼下,就没再开了,都步行了。昨天回寝室,突然发现自己的车不见了,问寝室阿姨,阿姨说是被保安拖走了。请问,这种情况下,保安算是侵占个人财产吗?

红焙浅瓯
· 安徽你要按法律来说的话,不管你骑不骑,保安都没有侵犯你财产的权利。 就算你违反了学校的制度,学校对你的惩罚也没有扣车这一项,学校无权设定这样的惩罚。 退一万步说,你没骑也不存在违反制度。 交警规定没年审没保险的车不能上路,我有一辆车既没保险也没年审,但我就不开我就停着,交警也管不着啊。

你买我推荐但卖我我不买
· 山东违反什么法律很难讲,毕竟保安不是以占为己有为目的扣留电动车,真从法律角度还真有点难讲,民事争议吧有点小了,行政诉讼又有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