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目前中超中甲联赛经营上最大的问题在于各俱乐部运营成本过高,由于市场尚未养成,完全仰赖于地产商和国企,中超净投入动辄数亿甚至十数亿,别忘了中国还只是一个人均GDP不到1万美圆的发展中国家,即使在欧美发达国家,税前总工资额超过3000万欧元的已经是五大联赛除英超外的中游水准,而同等投入在中超能否保级都尚未可知。中超这样的资金注入注定是不可持续的。迫切需要降低市场准入标准,让社会上更多投资人玩得起中国足球,资金聚少成多,这样才能扩大基础,提高市场活力。
所以问题不在于能注册几个外援或者能有几个规划名额。最迫切的出台限薪制度。政策没有好坏,不能说欧洲没有限薪我们限薪了这制度就是落后的,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情,合适的才是最好的。
限薪制度当然也不是野蛮的一刀切,个人认为外援工资可以跟住欧洲联赛标准。比如目前英超平均税后工资在180万欧元左右,西甲120万,德甲意甲80万,法甲60万,我们不妨参照这个标准,再参考澳大利亚明星外援制度,出台适合我国的工资帽政策。列如:
1、超级明星工资名额2人:必须参加前两年欧洲联赛60%场次,税后顶额年薪500万欧元,可以超额,500-1000万每100万补交1倍奢侈税,1000-1500万2倍奢侈税,1500+3倍奢侈税。
2、普通明星工资名额3人:必须参加前两年四大联赛60%场次,税后顶额年薪200万欧元,不得超额。
3、希望之星工资名额5人:必须参加前两年四大联赛30%场次或国际排名前60位国家队球员(中国国家队参照),同样必须参加场次30%以上。税后顶额年薪100万欧元,不得超额。
4、没有四大联赛或国家队资历的球员税后年薪顶额50万欧元,无限额。
5、同时必须有最低年薪保障,建议5万欧元40万人民币左右。
6、签字费和奖金制度也必须完善,比如规定签字费为总合同20%,年奖金总数不能超过年薪50%等等。
这个工资额度立足于五大联赛的递补联赛已经足够吸引到不错的外籍球员加入中超,毕竟欧洲次级联赛大把拿着10-20万欧元的好球员,同时又有一定弹性兼顾大球队利益,只要缴纳部分奢侈税一样可以有大牌加入。入籍人数也不再是问题,甚至外援人数也不必再限定,只要在26人报名人数保障10-15个本国球员名额即可。
以上纯属个人想法,勿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