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仲裁案的关键事件的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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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4日 药检,持续到5日凌晨

2018年9月5日-2019年1月3日 国际泳联撰写事件的调查报告。

2019年1月3日 泳联内部反兴奋剂部门公布59页的事件报告,并根据报告宣布孙杨药检无效,不存在拒检。

WADA对59页事件报告并无异议,但对于泳联的判罚不同意,对孙杨和国际泳联提起事件仲裁。

2019年11月15日 CAS开展仲裁听证

2020年2月28日 仲裁结果,孙杨禁赛。

现在很多人都没有搞明白泳联59页报告和WADA的关系,很多人还以为这份报告是WADA写的,还说什么主检官改了证词做伪证什么的。事实上,这份调查报告是19年1月3号之前做出来的,泳联孙杨WADA三方对报告的内容都无异议。WADA有异议的是泳联引用规则错误,判罚失当。所以,这个仲裁一开始就是一个针对既定事实的规则引用是否正确的仲裁,而不是对当晚发生了什么事情的讨论。

所以说,从这个方面就可以看出,孙杨方面有多么的不专业,既然是规则辩论,显然需要的是专业证人的证言,而孙杨方面五个证人有四个是事实证人,唯一一个专业证人在解释护士异地取血行为是不是违法行为的时候还前后矛盾模棱两可。孙杨方面也没拿到卫健委对于他们观点的支持。可以说在规则论证方面,孙杨方面是零分。而四个事实证人,表现是负分。因为WADA根本不和你讨论当晚的细枝末节,完全就是按照59页报告上来,你说那些什么尿检官是建筑工人主检官和孙杨有仇护士穿超短裙,写进报告里WADA就认,没写进去的WADA根本不搭理,因为这些东西都不会对规则是否引用正确造成影响。除非孙杨方找到一条建筑工人不能当尿检官或者护士不能穿超短裙的规定。否则,事实证人作证就是给对方律师加分,通篇的我认为我觉得在法庭上只会造成一种这些人很无知只按照自己的理解行事的印象。事实也确实如此,孙杨方证人被对方律师吊起来打了。

而WADA方面的表现,我截取一段大家就看得明白了。

WADA则先后请来IDTM工作人员Tudor Popa(也是本案主检官的直属上司,事发时她通过电话向Tudor Popa寻求指示)和Neal Soderstrom出庭作证。WADA通过他们证明:

(1)IDTM自1995年开始已与FINA合作,代表FINA对运动员进行样本采集共计一万九千余次,出具的是和本案一样的格式授权文件(且在2018年,与本案一模一样的格式授权文件被使用过逾三千次),FINA也从未表态该授权文件有瑕疵,但却在这一次认为该格式授权文件不合规;

(2)孙杨作为国际顶尖运动员,接受过多达一百八十次兴奋剂检测程序,其中六十次由IDTM通过出具和本案无异的授权文件执行,但孙杨却仅在这一次,对该格式授权文件提出质疑。

有些人问为什么主检官不出来作证?而让她上司来?再仔细想想,WADA是要和孙杨方争论当晚发生了什么么?让主检官上司作证是要他证实当晚他和主检官电话内容或者说在电话里听到了砸瓶子的声音么?这些该写的都写在了59页报告里了,再说又有什么意义?让他作证只是为了从专业的角度阐述当晚所用规则已经使用了成千上万次,泳联和孙杨方面都要对为什么唯独这一次对规则表示不满进行解释。即便孙杨说他对检查规则不熟悉也没有用。你可以在六十次之后还说自己并不熟悉检测规则,但你不能说你不知道如果有异议该怎么办,因为之前对检测有异议孙杨按照规则配合检查完成并写下了异议意见。这次为什么不这么做,而且还要毁坏样品?

WADA的目标是坐实孙杨抗检,所以他们根本没有往服药这个方面靠,因为样品不在手,这次想定服药是绝对不可能的。退一万步说即便现在孙杨手里的血样瓶查出来服药,也是无效的。所以WADA根本不费那个力气,只要猛攻抗检这个点就行了。而巴震陈浩的证言,正好就坐实了他们有阻挠,威胁检查人员的行为,简直是送上门来挨打。

都上仲裁法庭了,孙杨方面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准备工作,还把唯一一个熟悉国际体育法庭仲裁流程的律师给换了,这样想不输都难。如果一开始以高度依赖做轻罪辩护,指不定效果还要好些。WADA这次是不会盯孙杨的服药问题,因为没证据。所以抗检做轻罪辩护是一个可行的思路,但那样相关证据链就要准备齐全。像孙杨这团队的表现,什么都白搭。

发布于湖南阅读 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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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vswu

· 广西

👍这就叫做专业.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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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萧越

· 浙江

但问题是轻罪辩护意义也不大。哪怕是禁赛1年,也完美错过奥运,运动生涯就基本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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