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自天涯
狠毒孙杀祖母,冰柜藏人头嫁祸祖父
1990年4月14日,石篱村第八座三楼江炎均的住所,传出恶臭,邻居向房屋署投诉,区长到现场查看,的确闻到阵阵臭味从单位内散发出来。区长请示过上级后,决定报警。
邻居都说,平时江炎均家里总是吵吵闹闹,而现在,已经很久没见到他们两夫妻出现了,大家都开始担心,是不是他们在里面出了事。
这个单位里面,住了祖孙三人,分别是户主江炎均,66岁,潮州普宁人,是六十年代大陆逃亡潮过来香港的,他在内地还有妻子和儿女的。妻子彭裕兰,61岁,泰国华侨,她在泰国长大,亲人都在泰国,只有她在香港。她和江炎均一直经营药店生意,赚到不少钱。可惜在几年前。江炎均突然脑出血,就行动不便了。彭裕兰照顾得了他就没法经营药店,就干脆将药店顶手出去,每月收租。和江炎均一起退休算了。
彭裕兰每天都会扶老公去楼下公园散步做复健,风雨无阻,但最近都没有看见他们倆出现,邻居们都觉得挺奇怪的。除了他们倆夫妇,最近还搬进来一个年轻人,就是他们的孙子江林城。24岁,大家都不喜欢那个江林城,因为自从他住进来以后,他们家就经常吵架,江林城满嘴污言秽语,又超大声。很惹人烦。
警员到场调查,破门进入房间里内,房间里没有人,也没有任何可疑物体发现,仅在单位的厨房一个痰盂内发现有一堆便便,怀疑臭味由此而来,房署人员把屎清理后,就锁上门离去。
当年的石篱村
但是在六天后(1991年4月20日),江炎均的住处仍传出阵阵臭味,也不见两夫妇和他们的孙子出现。邻居再次要求警方来调查,虽然上次进屋调查没有发现,但由于江炎均等三人离奇失踪,警方再派探员上门调查。
探员打开客厅内一个冰箱查看时,发现里面有一个用超市塑料袋包裹的球状物体,刚开始还以为是一个椰菜花呢。没想到取出一看,吓得把那个东西失手丢到地上。球形物从塑料袋里滚出来,那个球竟是一个人头!探员知道事态严重,立刻要求增援和召唤法医到场协助调查,鉴证科人员稍后到场,用弧光灯搜寻一些隐蔽证据。
那个人头已被割走面部皮肤和头发,警方无法确定死者性别,也不能确定死者是在单位居住的三人之一,还是另有其人。警方本来打算安排附近邻居来认尸,当大家听警方形容那个人头的样子后,就没有人愿意去认了。连见惯尸体的法医也觉得那个人头非常恶心。
事发单位
人头就是放在这个冰箱里面
经过探员调查家访,邻居们表示,这个月的十三号,听见彭裕兰又和孙子吵架,第二天开始就再没见过老两口出现,而他们吵架的原因,就是江林城是从内地偷渡过来的。彭裕兰怕惹麻烦,好多次叫他回去,江林城不愿意,就天天为这事吵。他们都表示,在发现人头前五天,是最后一次看见江林城,大家看见他在单位大扫除,还扔了好多东西到垃圾房。看来是非常可疑。
案件交给新界总区重案组第二队接手调查。经初步验证及综合证人口供,警方相信死者是彭裕兰。但是,凶手究竟是谁?为什么江炎均和孙儿都在案发后离奇失踪,他们是否与案有关?这仍需作进一步调查。
凶案揭发后,探员在凶案现场调查超过二十四小时,将在屋内搜集的三十多袋证物带回警署存案和化验。证物包括:一些染血衣物、一个洗脸盘、一块床板,四把刀、一堆由内地寄来的信件。探员相信,刀和床板曾被人用来肢解死者,刀已被人清洗干净,但床板上仍留有少量血迹。探员在在距离冰箱附近的墙上,发现一个血掌印,由化验师将个血掌印连同墙一起刮下取走作为证据。
1991年4月21日早上十点,重案组探员连同四十一名机动部队警员,在第八座至第十一座范围内大规模搜索,到上午十一点四十分收队,行动中并没有任何发现。
重案组探员为第八座的清洁女工录取口供,清洁女工说在4月16日早上,曾在案发单位附近的走廊搬走四筐垃圾和杂物。女工说:垃圾都很多很重,还沾了血迹。我搬不动还找了个男清洁工帮忙一起搬走的。
1991年4月22日,法医详细检查那个人头,证实是一名约五十至七十岁妇人。那个人头的脸皮连同头发被人割走,但还有一些头发,切口整齐,相信是被人用利刀斩断,头顶有两处裂痕,致死原因应该是钝器猛烈袭击所致。
警方调查彭裕兰和江炎均十多个联名银行储蓄户口时,发现在过去一个月被人合共提取了三十万元。银行职员表示,前来提款的是江炎均,每次都由一名年轻男子陪同,江炎均说那人是他的孙儿。重案组探员翻查人民入境事务处资料,发现彭裕兰的丈夫江炎均在1991年4月15日离开香港到中国内地,但却没有江林城(和均伯一起失踪的孙儿)的出境纪录。
究竟江炎均是杀人后畏罪潜逃?还是另有原因呢?江林城现在又去了哪儿呢?
警方在凶案现场搜到的信件中,知道江炎均的儿子仍在潮州普宁居住,江林城是江炎均的孙儿。从信中知道,江林城八年前偷渡来香港,在江炎均家中居住,江炎均曾多次写信给儿子,叫他劝江林城回家,以免江林城被揭发身份后连累他们。在其中一封信中,江炎均说江林城冒签提款单,提取了彭裕兰户口的钱,彭裕兰一怒之下,报警揭发江林城非法入境身份。警方已将江林城拘捕,并且遣返回内地,叫江林城的父亲到深圳拘留所接回江林城。这封信的日期是1990年11月7日。
探员然后又看到另一封信。这封信是江炎均在1991年2月11日写给他的儿子的,内容是江林城又再偷渡来港,叫儿子想办法叫江林城回家。从信件中,警方知道江林城和彭裕兰的关係非常恶劣,江林城知道彭裕兰曾向警方举报他,令他遭拘捕遣返内地。
警方暂时无法理解为什么江炎均在凶案发生后会离开香港,由于江炎均行动不便,没有能力肢解死者。江林城在案发后曾将凶案单位大扫除,明显是要消除证据,警方认为江林城可能是杀人凶手。江林城是非法入境者,他可能已经偷渡返回内地,所以人民入境事务处没有他的资料。
于是警方特别派两名探员到潮州普宁寻找江炎均和江林城。探员在普宁找到江炎均,他对凶案毫不知情。为免江炎均受刺激,探员对他表示,彭裕兰在港患了重病,要他立刻回香港为她签纸做手术。探员问江炎均为什么突然回老家,江炎均表示因为要为儿子申请双程证到香港逼江林城回乡,所以在一名同乡陪同下返普宁办理有关手续。
探员向江林城的父亲查询时,知道江林城没有回到普宁。江林城没有离开香港。原来他清理凶案现场后,到旺角一间夜总会开心。1991年4月16日凌晨返回石篱邨时,他在石梨街遭人打劫,被人勒昏并抢去身上财物。(我:???无语)
没多久江林城被人发现晕倒路边,于是报警。警方接报到场,召救护车将江林城送到玛嘉烈医院急救。他送院后一直处于半昏迷状态,警方在他身上没有发现身份证和财物,以为他的身份证和财物被劫走。医生为江林城检查时,发现他有严重胃出血,这是导致他昏迷不醒的主要原因。
4月20日,江林城清醒过来,医护人员为他登记时,他说自己叫江林城,住石篱邨第八座三楼,没有亲人在香港。护士对江林城说:医生说你明天可出院,如果你没有亲人,麻烦你通知你的朋友和你办理出院手续。
4月21日,报纸大篇幅报导石篱邨冰箱藏人头案,引起负责照料江林城的护士注意,将情况通知护士长。护士长接到报告后通知警方,长沙湾警署通知负责调查该案的新界总区重案组第二队主管。重案组探员于早上九点到达玛嘉烈医院,将江林城带返警署协助调查。
凶手被逮捕
江林城承认在1991年2月由内地偷渡来港,暂住在石篱邨居住的祖父母家中。当时他说给三千元让蛇头安排偷渡,到祖父家后,他问祖父(江炎均)拿三千元给那名蛇头,他的继祖母即案中死者彭裕兰反对,双方一度僵持。彭裕兰指江林城应安分地在乡下生活,不应偷渡连累亲人。
江林城则指如果不是彭裕兰上次举报他,他早已弄到一张香港身份证可以在香港生活。江炎均见两人愈骂愈凶,为了平息事件就拿出三千元给江林城支付给蛇头。之后江林城就和两老人一起居住,他和彭裕兰的争吵矛盾越来越激烈,江林城说彭裕兰一直针对他,指她想独占江炎均的财产。
江林城说:那个女人又不是我的亲祖母,我爷爷死后,财产就是我爸爸的,但这个女人就是想吞我爷爷的财产,我偷渡到香港,是想帮我爸爸盯着,不要让他骗我爷爷的钱。
江林城供称,在1991年4月13日和继祖母发生争执,死者拿起电话想打电话报警,江林城暴打了彭裕兰一顿,然后到厨房拿刀砍死了她。之后将死者肢解,将头放入一个木桶,双手放入一个盘,双腿放入洗衣机,躯体用布包着放入衣柜,然后清理凶案现场。
江林城的祖父回来时,江林城向祖父谎称死者彭裕兰返回内地乡下,说会安排朋友于两日后陪同祖父回乡,江林城趁祖父不在时,将死者的肢体分成小块。
之后鉴证科人员用弧光灯在单位内照射,确定屋内血迹分布位置。下午四时半,重案组探员完成调查工作,带同证物离去。1991年4月23日上午十点,江炎均回到香港,在探员陪同下,到重案组录取口供。同日晚上九点半,江林城由四名重案组探员押返案发现场调查。在屋内逗留二十分钟,然后带探员到一个垃圾房门外,向探员指出当日弃置肢解尸体的地方。
4月25日,江林城被押解到荃湾裁判处提堂。法官应控方要求,将案押后至同年4月30日,被告不准保释,还押警方看管。
1992年3月,祖父江炎均患病去世。
但是在法庭上 他又是另一个版本,居然意图将罪名推到已经病逝的江炎均身上,他说杀死彭裕兰的是他的祖父江炎均,他是被探员屈打成招。
他说1991年4月14日下午三点,他外出买面包,回家时见到继祖母浑身是血倒在地上。然后祖父跟他说,说和老婆吵架,错手杀死她,还叫他帮忙处理尸体,因为不想那么老了还坐牢那么惨。江林城叫江炎均到公园,他会处理一切,用刀将死者肢解。江林城说:我原先想将尸体搬去山边埋葬,但又怕运尸时被人发现,于是改为将尸体斩件。再偷偷分开丢掉。
1993年7月7日,这宗冰箱人头案在高等法院院审结,三男四女陪审团退庭商议五小时后,一致定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但误杀罪名成立。辩方大律师要求法庭将案件押后,等候精神科医生报告才作出宣判。1993年9月23日,江林城被高院大法官赖恩判监八年。
原帖链接:http://bbs.tianya.cn/post-funinfo-742529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