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曼:打心眼里尊敬乔丹,但我俩从不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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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原文撰写于4月24日,ESPN资深记者蒂姆·吉翁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讲述了他为罗德曼撰写自传《尽情使坏》时的经历。

我的大儿子今年5岁,在他上幼儿园的第二个月,老师问他,“你爸爸为什么几个星期没来接你了?”“他和丹尼斯·罗德曼住在一起,”我儿子一脸冷淡的回答道,好像这是每个天主教学校的父亲最终都要完成的任务。
 
大概是在1995年的秋天,当时我的生活安排得很简单,就是必须在一个极端的规定期限内,也就是两个星期,为罗德曼的自传《尽情使坏》捉笔。我当时和他约好了采访时间,从早上9点到中午,我将在北美草原上听他讲述以往的故事。这显然与罗德曼现在的生活方式不符,所以我驱车赶到南加州,和他还有他当时的经纪人德怀特·曼利一起前往草原露营。德怀特是一位著名的理财专家,但有趣的是,他旗下的经纪公司竟然只代理了罗德曼一个球员。
 
在90年代中期,能和丹尼斯·罗德曼单独待两个星期,听起来可能是个令人激动的场景,但实际上,我大部分时间都在惊慌失措地试图让他专注于讲述那些不到3个月就要成为一本书的故事。
 

在我的印象中,罗德曼一直是那个不羁放纵的形象。他穿着古巴式的长袍,手里拿着遥控器,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而我只好毕恭毕敬地坐在他身旁,全神贯注盯着他的眼睛,试图听清面前的这个男人在电视机的轰鸣声中到底咕哝着什么。当然了,罗德曼的注意力绝对不会集中超过五分钟。即便我焦急地催他赶快讲完,他仍旧不紧不慢的干着自己的事情。
 
一个周六的早晨,在比弗利山庄(全世界最尊贵住宅区)的一家美甲沙龙店里,罗德曼要去摆弄他的指甲,扔下我一个人穿着皱巴巴的篮球短裤坐在果汁酒吧里,等他将指甲涂成漂亮的玫瑰红色。
 
随后有人告诉我罗德曼要去郊游,我赶紧买单去门口找他。他把法拉利敞篷车的钥匙扔给我代驾,说等指甲干透了他再重新坐在方向盘后面。平时我开的车只是一辆1978年的本田思域,还从来没有驾驶过这么贵的豪车。很显然,我没有为法拉利的超强驱动力做好准备,以至于无法熟练掌握离合器,导致我们沿着罗迪欧大道一路颠簸。罗德曼的紫红色头发吸引了路边大部分人的目光,我记得指甲很快就干了。
 

有一段时间,我发现自己处于一个独特的位置(主要是在罗德曼的副驾驶上),可以近距离目睹罗德曼和芝加哥公牛带来的篮球文化。“超现实主义”这个词已经被人用烂了,但请相信我,它适合这里。我今天所说的经历证明了“最后一舞”给当时那代人带来的震撼,但在现在发达的媒体环境中,却很难向没有经历过的人描述公牛在全美引发的狂热。
 
迈克尔·乔丹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有声望的人,他在全球传播着篮球理念,他是畅销球鞋的品牌大使,他是新闻头条,也是NBA的领头羊。在公牛即将开启第二个3连冠的赛季,就像披头士重生的82站巡演一样,到处涌动着燥热的气息。
 
至于罗德曼,他是第一个另类化的体育英雄,戴着耳环和鼻环,浑身布满纹身,头发颜色千变万化,引领了这个群体的流行文化。他公开支持同性恋,在头发上染上艾滋病丝带的配色,还发表很多极具争议的言论。在当时的社会,罗德曼无疑是激进的。他关于弱势群体的公开讨论,关于非洲裔黑人的生存话题,引起了社会上诸多共鸣,连很多从不关心篮球的人都知道了丹尼斯·罗德曼这个名字。
 
1996年春天,当公牛结束他们72胜的常规赛赛季,正式开启夺冠的季后赛征程时,《尽情使坏》如期出版。如果有小道消息说这本书可能涉及公牛队内矛盾,或者破坏球队氛围的内容,那显然芝加哥的营销团队和警卫会联合行动,把它锁在世界上最严密的地方,不过这是开玩笑了。
 

1995年10月下旬,罗德曼在伊利诺伊州皮奥里亚市进行的季前赛上,第一次穿上了公牛球衣。不过比赛场上的他仍旧一如既往的冲动,在一次争议判罚中他对着裁判口吐芬芳,还把球扔向计时器,当即吃到技术犯规。虽然在联盟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但罗德曼显示没有学会控制自己的脾气。他喜欢在犯了这样的错误后转身看替补席上教练的反应,看看教练是不是在为他辩护?或者是不是疯狂扯下其他替补球员的热身上衣把他换下?抑或是用手捂住嘴,跟最近的助教骂他是什么玩意儿?
 
菲尔·杰克逊太了解罗德曼的德性,尽管他对这么快就面对这件事感到震惊,但还是以最合适的方式回应了这一突发事件。他靠在椅子上笑了起来,什么话都不说,眼睛只盯着罗德曼的方向。我还记得他当时的表情,右手搭在右膝上,头向后仰,脚微微抬离地面。这就是菲尔的特别之处,悠闲的神情中充满对弟子的信任,仁慈的目光在罗德曼脆弱的心灵中绽放了温暖。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会允许我出书的。”罗德曼告诉我,菲尔并不担心他因为出书分心,因为这些年来,这位功勋卓著的教练懂得如何处理这样的事情,他可以带领球队直面困难。
 

罗德曼的每一次控球,都像是场上难得一见的画面。进攻不是他的主要工作,对于他来说,得不得分无所谓,只要能用自己的方式带领球队前进,就是最重要的。他陶醉于内线肉搏中的肌肉碰撞,干些脏活累活,然后朝着对手喷垃圾话。当然,他打球的方式有些野蛮,就像是他内心深处的东西,一些与比赛无关的东西,充满着不安全感,但又是自我价值的体现。
 
我们对乔丹最不可磨灭的印象是他垂直跳起的投篮,但对罗德曼的印象,是他水平扑向即将飞出界外的皮球。约翰·威德曼在1996年的《纽约客》上撰文,用“令人信服的、离谱的、非道德的”来形容罗德曼的比赛风格。
 
在罗德曼的职业生涯中,任何一个和他在一起的人都会对他的身体快速恢复能力啧啧称奇。即使30多岁的时候,他也可以在外面花天酒地一整晚,然后第二天上场40分钟,抢下15个篮板。纪录片《最后一舞》讲述的这个赛季,他连续7年在篮板球方面领跑联盟。要知道当时的他已经37岁,还能在如此高龄的情况下出战80场比赛,且场均上场时间接近36分钟,简直是不可思议。相比之下,斯蒂芬·库里上次平均每场比赛打36分钟时只有25岁,上一次打80场比赛是26岁。


不考虑他的演员、真人秀明星或者业余外交官身份,对篮球运动员罗德曼的任何描述,都必须从他自我毁灭的倾向和职业道德分离开始。在他的潜意识里,极度希望人们相信他没有努力工作就能取得如此成就。某种程度上,他的身体倾向于承受他所选择的任何惩罚。他还有一个更讨人喜欢的怪癖,那就是强迫自己在健身房里即兴锻炼。他从来没有表达过锻炼的需要或愿望,只是每次路过健身房时,把车开进停车场,从门口走进去,然后告诉柜台后面目瞪口呆的孩子他要健身。为了方便,他只会选择拿一条毛巾,迈向最近的空楼梯间。

罗德曼和乔丹从来都不是朋友,我相信《最后一舞》会说清楚这件事的。他们的交集只停留在篮球上,仅此而已。罗德曼对很多球员并没有表现出绝对尊重,他最喜欢给别人起“虚伪”的绰号,甚至有时会肆无忌惮地挥舞这把武器,以此来衬托他自称的真实。但对于乔丹,罗德曼却打心眼儿里尊敬,也许是因为加盟乔丹的球队可能挽救了他的职业生涯有关。
 
1995年10月,我碰巧和罗德曼在一起,当时他接到一个电话,宣布从马刺转会公牛的交易已经完成。在3连冠的耀眼光芒下,人们很容易忘记这笔交易对其他球队多么危险,但是在圣安东尼奥,罗德曼已经处于了球队边缘。圣城球迷仿佛把他当做由怨恨和傲慢酿成的可燃物,马刺总经理波波维奇更是直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要找到一支愿意接手罗德曼的球队有多难,上赛季我们有一段时间没有他,但好像并没什么不同。”
 
不可否认的是,罗德曼的天赋还在,芝加哥看重的正是那诱人的潜力。虽然在马刺的第二个赛季只打了49场比赛,但他在场上展示出来的拼劲和防守,很快成为公牛夺冠的有力拼图。
 

1995-96赛季,乔丹正式结束短暂的棒球生涯,重返芝加哥。此时公牛的四号位就像为罗德曼量身打造一样完美锲合。试想,历史上有多少位球员是依靠防守进入名人堂的呢?罗德曼无疑是其中最耀眼的那颗明星。
 
公牛队总经理杰瑞·克劳斯喜欢组建王朝球队,他拥有的非主流观点足以使他成为接受罗德曼的理想人选。克劳斯曾经告诉我,球员的身高应该只测量到肩膀的位置,他认为脖子和头部不是运动功能性的器官,与身高无关。因此他对埃尔顿·布兰德(一个没有多余脖子的男人,被克劳斯在1999年选为状元)的喜爱超出联盟所有人。
 
假如罗德曼留在圣安东尼奥或者被交易到其他球队会发生什么呢?尽管他很有天赋,但他始终是超级巨星身边的配角。如果没有菲尔·杰克逊的冷静和迈克尔·乔丹令人敬佩的竞争力,罗德曼的职业生涯可能会演变成一系列的交易和裁员,而那些交易他或者裁掉他的球队估计都不愿意再看到他披上自家球衣,这并非不可想象。
 
公牛重新调整了罗德曼的打法和作用,让他更接近职业生涯早期在活塞时的状态。当时他在回答一个关于底特律的背景问题时说,“我不是以从某个地方来的人而闻名,现在我就是彻彻底底的芝加哥人。”菲尔依旧会在某些方面对罗德曼产生不安全感,但他还是给这个新援足够的上场时间,并给予首发位置的信任。乔丹在场上足够有威慑力,可以调动罗德曼的注意力。在这个联盟中,他可能是除了伊赛亚·托马斯之外,唯一一位做到这一点的人。
 

我最后一次与罗德曼交流是在伊利诺伊州迪尔菲尔德的训练营里,就在交易完成后几天,他从圣安东尼奥打包完行李,住在联合中心附近的一家旅店,和队友杰克·海利共用一间阁楼套房。我想说罗德曼和我正在为这本书的最后出版打磨细节,也许只是微调,或者添加一些不规则的内容。至于什么样的内容才能称为不规则呢?他的成名之路就是不规则的。

我们在博托中心(公牛训练基地)的走廊里聊了会儿天,罗德曼说他要进去拿点东西。一天的工作结束了,除了大厅里几句低沉的谈话外,这个地方寂静无比。当我们到达举重房时,我停了下来,因为我确信我已经超出了证件规定的界限至少100米。但罗德曼挥手示意我过去,眼神中透露出他就是我的通行证。周围没有其他人,我为什么不进去呢?我不是记者,真的,只是写稿子的编辑而已。为什么我不能成为第一个进入的非会员?尽管如此,当你的职业在很多方面被能去和不能去的地方所定义时,这样的违规行为会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我记得和罗德曼一起走进的房间是L形的,红色的地板鲜艳亮丽。我的注意力突然被一个坐在长凳上的人的长腿吸引住了,在这个人转头看向我时,我们的目光相遇了。乔丹?乔丹!我忍不住想要喊出这个名字。冷静点,冷静点,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罗德曼,乔丹,房间里只有我们三个人,真的只有我们三个人。
 
我对着罗德曼咕哝了几句,想要知道他的下一步指示。这时候乔丹的眼睛一直盯着我,我能感觉到一千个太阳在我脸上释放的热量。虽然和罗德曼待在一起让我对球星产生了一丝免疫,但看到乔丹的那一刻我还是兴奋起来。


当罗德曼拿完他的东西之后,我感觉到有人在我背后走来走去。杰克逊?杰克逊!我的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一阵嗡嗡声,仿佛是一个犯错的高中生在面对教导主任。
 
菲尔果然不是来健身的,他是来赶我走的。从他的眼神中,我能看出他对我的怜悯。我看了他一眼,发现他在微笑,那种神情像是在开玩笑,但又透露出家长式的威严。“该走了,该走了。”菲尔说过这句话后,我和罗德曼挥手道别,这个家伙刚才一直在笑。我出去的时候不得不从菲尔身旁走过,他站在地上,朝着我的方向看身后的罗德曼,脸上带着困惑的表情。我知道那种表情,实际上也是我当时的表情。
 
罗德曼的古怪和善变,菲尔的慈祥和威严,乔丹的霸气和自信,完全展现在这一副画面中。我小声嘀咕了一句对不起,也许是不必要的道歉。当菲尔转向我时,我发誓我在他眼里看到了某种接近亲情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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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o515

· 广西

继续说,不要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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