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合同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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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文集团文学作品独家授权协议  
  
   甲方: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真实姓名:)(笔名:)  
  
   联系地址:上海市  
  
   证件类型:  
  
   身份证证件号码:  
  
   实际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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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甲方网站账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将其创作的协议作品的著作权相关内容授权于甲方等事宜于年_月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签订如下协议。  
  
   一、定义  
  
   1.1独家授权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由乙方将协议作品不可撤销地独占许可给甲方自行使用或转许可第三方使用,而排除乙方自行或者再行许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1.2甲方网站是指由甲方运营的在包括但不限于.qq.com域名下的网站以及QQ阅读APP等  
  

  
1.3甲方网站推荐是指甲方为使乙方、协议作品提升知名度,使乙方获得更好的市场收益及销售分成,根据本协议之约定及市场需求给予乙方及协议作品于甲方网站商业广告位置所作的各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适用于甲方网站的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等形式的展示和介绍)的宣传和推荐。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网站推荐系甲方根据本协议之约定给予乙方的具体收益和对价之重要组成部分。
  
  
   1.4收费章节是指甲方对于甲方网站中发布、使用的协议作品进行整理、选择后,将协议作品相关内容  
  
   (可能是协议作品的全部或部分)设定为收费章节,则该部分作品内容在甲方网站中只有经甲方网站付费会员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后才能得以于甲方网站以观看、阅读等方式获取相应作品内容  
  
   1.5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是指由甲方运营的在包括但不限于qq.com域名下的网站以及QQ阅读APP(苹果ios系统下的QQ阅读AP属于本合同所述“甲方网站自有渠道外其他电子渠道”)。  
  

   1.6甲方网站自有渠道外其他电子渠道指除甲方网站自有渠道外的所有其他电子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关联公司运营的平台、 
Qzone、手机qq阅读平台、¢、微信阅读平台、中国移动阅读基地、中国电信阅读基地、中国联通阅读基地等运营商渠道:其他第三方合作网站、频道:安卓市场、苹果市场等第三方客户端或渠道等。
  
  
  
1.7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按单章订阅电子销售分成第1页阅文集团仅指乙方创作协议作品后,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整理、选择将协议作品相关内容(可能是协议作品的全部或部分)按甲方网站自有渠道规定的模式,根据甲方网站自有渠道的付费会员对协议作品进行按千字单章付费订阅所产生的收入(具体结算方式本协议以下有详述)而得出的乙方具体收益的分成,不包括通过运营合作等方式由第三方平台引入的订阅所产生的收益分成。
  
  
  
1.8甲方网站自有渠道其他电子销售模式指在甲方网站上,除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按单章订阅电子销售外的其他一切针对协议作品文字内容的销售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全本销售、包月销售、打包销售等针对协议作品本身进行定价销售的传统销售模式,以及广告营销、读者互动营销等现有或将来可能产生的一切新型销售模式。在新型销售模式下,甲方网站用户以类似点击观看广告、浏览指定页面、完成互动任务等不同形式完成甲方网站的相关操作提示后才能得以于甲方网站以观看、阅读等方式获取相应协议作品内容(可能是协议作品的全部或部分)。
  
  
  
1.9关联公司指被一方控制或受控制于该方的、或与该方共同受控制于同一机构的任何公司、企业、组织等法律实体。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该方百分之二十(20%)以上的股权、投票权,或直接或间接拥有该方百分之二十(20%)以上的任何其他相当的资产、或其他能够决定该方管理的法律权利。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所称的“合伙企业”。  
  
   1.10净收益甲方运营所获直接收入扣除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渠道费用、运营费用等)后的收益部分。  
  
   1.11即指协议作品在甲方网站实际创作完本且发表完毕之日。  
  
   二、协议标的  
  
   2.1协议作品  
  
   《》(本协议中简称“协议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作品的本传、传、后传、外传、续集、系列等)。  
  
   2.2协议作品大纲  
  
   2.2.1乙方在创作协议作品前应将协议作品的作品大纲交付给甲方。乙方应在2020年4月日前,将协议作品的作品大纲交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网站发布的要求而要求乙方对已交付协议作品的写作大纲进行修改。  
  
   2.2.2乙方交付的协议作品的作品大纲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应按照该作品大纲的内容线索、人物安排等约定内容进行协议作品的创作,乙方应当保证协议作品按照大纲进行创作并按时完稿。  
  
   2.3协议作品字数  
  
   2.3.1本协议项下协议作品创作完稿的总字数应经过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协议作品字数经甲乙双方确认预计为万字至万字区间,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字数及时间交稿、完本。  
  
   乙方承诺将根据甲方授权,并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发布渠道和方式进行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具体发布或者由甲方进行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发布传播。乙方同时承诺每月累计提交或发布的协议作品稿件字数不少于6万字,乙方确认第一次交稿时间为2020年4月日。  
  
   2.3.2甲乙双方确认,字数计算以微软(中国)有限公司生产和出品的Microsoft(R)Word2000软件(软件及软件名称以微软(中国)有限公司生产和出品的正版产品为准)中所统计的字数计算为准(不计空格)。  
  

  
2.4协议作品创作期间是指乙方按照甲方审核通过的协议作品大纲、创作计划及双方确认的协议作品字数完成协议作品的期间。如乙方在创作期间内未达到本协议约定中乙方承诺的协议作品的包括但不限于字数、部数等要求,或尚有协议作品未完本的,则本协议创作期间自动延长至乙方创作满足本协议全部创作要求且全部协议作品完本之日。
  
  
  
2.5创作期间协议作品以外作品的投权如乙方在创作期间发表除本协议项下协议作品外的其他文学作品的(包括但不限于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剧本、散文、社评、诗歌等,以下简称“非长篇作品”),所有非长篇作品著作权权利均按照本协议项下第三条约定的独家授权内容及期限独家授权给甲方。
  
  
   三、授权内容及期限  
  
   3.1电子版权  
  
  
3.1.1乙方将协议作品(含协议作品各种语言版本,无论协议作品是否创作完稿即包含所有创作完稿和未创作完稿的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翻译权等其他与协议作品电子形式发布使用相关的著作权财产权利独家授权予甲方,并允许甲方自行使用或者进行上述权利的分/转授权及进行商业推广、销售并签订相关协议。
  
  
  
3.1.2为推广协议作品,乙方同意甲方或与甲方达成合作的第三方为协议作品制作插图包括但不限于人物、场景、剧情,物品等内容的插图)、宣传音频、宣传视频,设置电子语音朗读功能(即语音合成技术,或称为:“Text-To-
 Speech/TTS”),以实现将协议作品的文字内容转换成自然流畅的语音输出)等,以配合协议作品的电子销售。  
  
  
3.2“互动阅读体验作品”开发权乙方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互动阅读体验作品”开发权独家授予甲方,允许甲方自行使用或进行上述权利的分/转授权及进行商业推广、销售,签订相关协议,甲方或与甲方达成合作的第三方有权在协议作品中添加素材及/或将协议作品中的人物、剧情、场景、道具等内容转换为其他形式(添加素材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画、表情、人物肖像、动态图片、音乐、动画等:转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话式、多线分支式、剧本式、解谜式等),由此形成的协议作品版本在本协议中简称:“互动阅读体验作品”。
  
  
   3.3翻译权乙方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翻译权独家授予甲方,允许甲方自行使用或进行上述权利的分/转授权及进行商业推广、销售,签订相关协议,甲方或与甲方达成合作的第三方有权将协议作品翻译为各种语言版本。  
  
   3.4音频改编权乙方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音频改编权独家授权予甲方,允许甲方自行使用或进行上述权利的分/转授权及进行商业推广、销售,签订相关协议,甲方或与甲方达成合作的第三方有权将协议作品改编开发成各种音频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有声书、广播剧等)。  
  
   3.5简、繁体中文纸质图书出版发行权乙方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简、繁体中文纸质图书出版发行权利独家授权予甲方,并允许甲方可自行使用或者进行上述权利的分/转授权及进行商业推广、销售,并签订相关协议。  
  

  
3.6影视、动画、漫画、游戏改编权乙方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影视、动画、漫画、游戏改编权独家授予甲方,允许甲方自行使用或者进行上述权利的分/转授权及进行商业推广、销售,并签订相关协议,甲方或与甲第3页阅文集团方达成合作的第三方有权将协议作品改编开发成各种影视作品、动画作品、漫画作品、游戏作品等。
  
  
  
3.7同人作品改编权乙方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同人作品改编权独家授予甲方,允许甲方自行使用或者进行上述权利的分/转授权及进行商业推广、销售,并签订相关协议,甲方或与甲方达成合作的第三方有权以协议作品的名称、章节名称、角色、剧情、道具、背景等构成要素为基础,以包括但不限于改编、演绎、前传、续写等方式创作协议作品以外的含有协议作品内容要素的文学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作品的前传、后传、外传、续集、系列、演绎作品等,即“同人作品”)。乙方同意并理解,同人作品的创作不可避免地会对协议作品的人物、情节、设定等要素进行借鉴、改编、演绎、引用或其他类似的行为,不应视为侵害协议作品及/或乙方的相关权利亦无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3.8周边衍生品开发权乙方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周边衍生品开发权独家授予甲方,允许甲方自行使用或者进行上述权利的分/转授权及进行商业推广、销售,并签订相关协议,甲方或与甲方达成合作的第三方有权基于协议作品,通过直接使用、修改、改编或者其他的方式使用协议作品内容L0G0、名称和/或商标制(创)做各种服务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玩具、文具等)。
  
  
  
3.9商品化权乙方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商品化权独家授予甲方,允许甲方自行使用或者进行上述权利的分/转授权及进行商业推广、销售,并签订相关协议,甲方或与甲方达成合作的第三方有权基于协议作品角色(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姓名、肖像、设定、经历等)及其他内容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章节名称、剧情、道具、背景等)进行各种商品化开发(包括但不限于VR体验、沉浸式舞台剧、话剧、主题屋/主题公园等)。
  
  
  
3.10其他权利乙方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除3.1-3.9款所述权利之外的著作财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协议作品的著作权权利】独家授权于甲方,并允许甲方自行使用或者进行上述权利的分/转授权及进行商业推广销售,并签订相关协议。
  
  
  
3.11为免疑义,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根据上述第3.1-3.10款授权所创作开发出的所有翻译作品、互动阅读体验作品、改编作品、同人作品、周边衍生品、商品化开发成果等全部作品、产品及一切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全部知识产权及其他一切衍生权利归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对该等作品、产品及工作成果进行各种商业开发和运营而无需再征得乙方许可。
  
  
   3.12授权性质上述授权在本协议期限内为独家授权。  
  
   3.13报权期限本协议独家授权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协议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满之日止。  
  
   3.14授权期满后安排  
  

  
3.14.1第3.1款授权内容期满后,乙方同意甲方仍可在旗下网站上保留和发布协议作品内容但不得再进行收费销售。乙方同意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协议作品授权到期或协议终止,对于已付费购买乙方协议作品的读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网站以及甲方授权其他网站其他平台的读者),甲方及相应阅读平台运营商有权继续向付费读者提供其已经付费购买的协议作品内容供付费读者阅读。
  
  
   3.14.2第3.2-3.10款授权内容期满后,乙方同意甲方及与甲方达成合作的第三方可继续履其在授权期内就协议作品达成的合作及签订的协议,直至该等合作/协议被终止或解除。  
  
   四、乙方的保证。  
  
   4.1独立创作乙方保证其创作的协议作品是在没有其他人员和组织协助的情况下,由乙方独立创作完成。  
  

  
4.2不便权乙方保证和承诺其创作的作品及该等作品的全部构成元素未抄袭或剽窃第三方的作品,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著作权等任何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中国法律规定的合法权利与权益),不存在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任何法律纠纷,没有违反著作权法、出版法及其他任何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4.3无禁止内容乙方保证其创作的协议作品不含有下列内容:  
  
   a.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b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c.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d.煽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e.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密;  
  
   f.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德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影响或破坏社会和谐及科学化发展,低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低级趣味、庸俗,使人萎靡颓废的内容)的;  
  
   g.涉毒、涉赌、涉黄等与社会道德或公共秩序相背离的内容;  
  
   h.影射、歪曲、诋毀公众人物、时事政策、国家政治军事形象等;  
  
   i.无故随意侮辱或者诽谤任何第三方;  
  
   j中国法律禁止的其他内容。  
  
   4.4相关性乙方保证其在协议作品章节内不得发布任何与协议作品或甲方无关的内容,尤其是涉及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类似或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之经济组织(“甲方竞争方”)的宣传内容。  
  

  
4.5不诋毁乙方承诺不做出歪曲、诋毁、损害甲方、甲方网站形象或甲方网站中其他签约作者、作品的行为。乙方不得在任何平台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微博、博客、QQ平台、微信平台、读者作家聚会等)发布甲方竟争方的宣传内容,亦不得发布歪曲、诋毁、损害甲方、甲方网站形象或者可致使他人对甲方、甲方网站形象产生任何消极影响或负面印象的言论
  
  
  
4.6作品质量乙方承诺为保证协议作品的品质及质量,在本协议签署之后至协议期满且协议作品全部创第5页阅文集团作完稿前,乙方不与第三方达成或签订关于协议作品外其他作品权利归属、转让、授权、信息网络传播等事宜的任何电子、口头、书面等形式的协议。同时乙方承诺于本协议期内不得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代言、宣传、任职、入股、创办新公司或工作室等任何方式,参与甲方竞争方开展的任何商业活动。
  
  
   4.7不贿赂乙方不得向其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甲方或甲方关联机构的编辑、员工及其家属提供任何酬金、礼物或其他有形或无形的利益。  
  
   4.8乙方承诺,不得实施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公序良俗、发表不当言论  
  

  
(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协议作品、甲方、甲方网站、甲方网站中其他作者/作品发表不当言论,或针对其他事项发表不当言论等)等可能对协议作品的连载发行、宣传推广及后续开发等造成任何不利影响的行为,并有义务避免协议作品因此被相关政府部门勒令下架或停止开发或造成其他处罚等。
  
  
   五、双方权利义务  
  
  
5.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有权视协议作品销售情况给予乙方协议作品的甲方网站推荐,帮助乙方以及协议作品提升知名度。为更好的帮助乙方宣传和扩大影响力,乙方同意甲方可出于宣传推广需要,以乙方名义开设、管理并运营微博、微信、博客、QQ群等社交网络账号并通过其他各种渠道形式宣传、推介协议作品和协议作品作者所取得的成就及收益,甲方有权在上述宣传推广过程中无偿使用乙方的肖像、姓名、书名、笔名,及协议作品的人物、剧情道具、背景等必要的宣传素材。同时甲方可以免费使用协议作品的前30万字内容在各个渠道进行免费的宣传推广,以提高作品的知名度。
  
  
   5.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要,要求乙方对协议作品大纲、内容进行修订。  
  
   5.3甲方拥有协议作品在甲方网站的自主运营权,甲方有权在授权期限内对协议作品不定时开展包括但不限于限时免费、章节/全本打折销售、发放赠币等各种形式的促销和/或优惠活动。  
  

  
5.4针对甲方网站自有渠道其他电子销售模式,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就协议作品自行选择传统销售模式或新型销售模式。同时乙方理解并同意,与传统销售模式不同,在新型销售模式下,甲方不排除以类似“点击观看广告/浏览指定页面/完成互动任务等形式以代替付费购买作品章节”等方式,向终端读者提供协议作品的订阅服务,且该等新型销售模式仍旨在积极销售协议作品,不应视为甲方侵害乙方利益。
  
  
  
5.5本协议期间内或本协议支付完毕后,协议作品及乙方转让或授权许可于甲方的由其创作的其他作品遭受第三方侵害时,甲方有权以己方名义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投诉、诉讼、仲裁等各种形式维权时,乙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对于最终通过上述各种形式所获得的补偿及赔偿等所有费用,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均归于甲方所有。
  
  
  
5.6乙方应当积极维护甲方及甲方网站的形象,配合甲方对于协议作品及作者的各种途径的宣传,甲方有权以甲方网站及甲方合作伙伴的名义,使用作者的姓名、笔名、肖像以及协议作品的角色、剧情、道具、背景等宣传所需要素,对作者和作品,以及甲方品牌、甲方平台和甲方软件进行相应的商业宣传及推广,乙方应当配合参加甲方组织的线下及线上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签售会、见面会、新闻发布会等),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宣传素材以供使用。
  
  
   六、乙方报酬  
  
   6.1收入构成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不同渠道或形式销售协议作品为乙方创造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按单章订阅电子销售分成:甲方网站自有渠道其他销售模式收益:甲方网站自有渠道外其他电子渠道及其他著作财产权推广收益等)。  
  
   6.2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按单章订阅电子销售分成6.2.1乙方将获得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按单章订阅电子销售净收益的50%作为销售分成。  
  

  
6.2.2协议作品的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按单章订阅电子销售分成将根据甲方网站自有渠道付费会员对已由甲方整理和发布于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收费区的协议作品收费章节按单章订阅所产生的净收益(即该等电子订阅销售收入扣除渠道及运营费用等成本)进行结算即:乙方应得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按单章订阅电子销售分成=(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按单章电子订阅销售收入一渠道及运营费用等成本)*50%。
  
  
   6.2.3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当协议作品在甲方网站自有渠道运营所获直接收入扣除成本  
  
   (包括但不限于渠道费用、运营费用等)后的收益为负数或零元时,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分成费用给乙方。  
  

  
6.3除本协议6.2款外的电子销售分成甲方网站以包括但不限于限时免费、章节/全本打折销售、发放赠币等各种促销和/或优惠活动、广告营销、读者互动营销等在内的甲方网站自有渠道其他电子销售模式销售协议作品产生收益的;通过运营合作等方式由第三方平台引入的订阅所产生收益的:以及在甲方网站自有渠道外其他电子渠道推广销售协议作品电子版权并产生收益的,甲方应将净收益(即该等电子销售收入扣除渠道及运营费用、第三方分成款等成本)的50%分配给乙方。
  
  
   6.4互动阅读体验作品收益分成甲方根据本协议第3.2款授权,自行使用、分/转授权互动阅读体验作品开发权并产生收益的,甲方应将甲方所得净收益的50%分配给乙方。  
  

  
6.5翻译作品收益分成甲方根据本协议第3.3款自行使用、分/转授权翻译权的,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对价:但甲方或与甲方达成合作的第三方运营该翻译作品并产生收益的,甲方应将甲方所得净收益(即该等收益扣除渠道及运营费用、翻译费用、第三方分成款等成本,下同)的50%分配给乙方。同时甲方承诺,若甲方或与甲方达成合作的第三方以分成模式向译者支付翻译成本费用的,则扣除的该等翻译成本费用不超过翻译作品收益的30%。
  
  
   6.6音频改编收益分成甲方根据本协议第3.4款授权,自行使用、分/转授权音频改编权并产生收益的,甲方应将甲方所得净收益的50%分配给乙方。  
  
   6.7简、繁体中文纸质图书出版发行权收益分成甲方根据本协议第3.5款授权,转授权第三方行使协议作品简、繁体中文纸质图书出版发行权利并产生收益的,甲方应将甲方所得净收益的70%分配给乙方。  
  
   6.8同人作品收益分成甲方根据本协议第3.7款授权,自行使用、分/转授权同人作品改编权,创作同人作品进行第7页阅文集团运营并产生收益的,甲方应将甲方所得净收益(并扣除同人作品作者的报酬)的10%分配给乙方。  
  

  
6.9其他版权授权收益分成甲方根据本协议第3.6/3.8/3.9/3.10款授权,转授权第三方行使协议作品第3.6/3.8/3.9/3.10款授权权利并产生收益的,甲方应将甲方所得净收益的50%分配给乙方。本款所述甲方所得净收益仅指甲方将协议作品相关著作权转授权给第三方而获得的授权费用。除此以外,甲方行使协议作品第3.6/3.8/3.9/3.10款授权权利并产生收益的,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6.10根据本协议第2.5款,甲方行使非长篇作品之同人作品改编权并产生收益的,甲方应将甲方所得净收益的10%分配给乙方。除此之外,甲方行使非长篇作品之其他著作权(即指除非长篇作品之同人作品改编权外的其他全部著作权)产生收益的,甲方应将甲方所得净收益的50%分配给乙方。
  
  
   6.11乙方同时确认并同意甲方不定时开展的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形式的促销和/或优惠所发生的成本,均属于甲方运营费用的一部分。  
  

  
6.12本协议第六条所述所有报酬已经完整包含了本协议项下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及第十条所约定的所有授权、宣传、优先权等内容的全部对价,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约定的范围内行使合法协议作品权利,要求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及对价。
  
  
   七、支付方式  
  
  
7.1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按单章订阅电子销售分成支付标准甲方在乙方每月将协议作品稿件交付后次月第五个工作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二个工作日),根据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协议作品稿件当月完成字数,统计当月协议作品已归入收费章节部分的当月按单章电子订阅数据,以结算当月乙方销售分成等费用。若乙方对甲方书面统计的协议作品稿件当月完成字数以及稿费数据有异议,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的异议请求,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不视为任何一方的违约。
  
  
  
7.2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按单章订阅电子销售分成支付时间甲方根据协议作品收费章节的当月按单章电子订阅数据而统计结算的乙方销售分成等费用金额超过200元人民币时(如当月收入未超过人民币200元(含200元),则顺延至销售分成累计超过20元的月度结算),则甲方于次月第十五个工作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二个工作日),将当月乙方应收的销售分成等费用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以汇款汇出时间为准)。
  
  
   7.3其他乙方收益支付本协议6.2款以外的其他乙方收益,甲方承诺在每次乙方实际获取收益金额超过200元人民币后的三个月内,结算乙方当期收益并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以汇款汇出时间为准)。  
  
   7.4数据咨询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乙方报酬以甲方统计的数据为准,乙方可在甲方网站指定页面进行相应的查询。如乙方对甲方的统计数据存在疑问,可通过甲方网站所公布的官方渠道联系甲方进行沟通咨询。  
  
   7.5其他有关支付说明阅文集团根据国家规定,甲方从应支付乙方的上述费用中代扣应缴税款,汇款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自甲方汇于乙方的上述费用中扣除。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账号,或提供的账号发生无法支取或产生费用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单方面承担。  
  
   八、保密  
  

  
8.1保密信息: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或之后,由甲方或受其委托的第三方所披露或者提供的,不论是否以口头、书面或电子形式为载体,不论是否与双方合作事项有关,不论甲方是否在该信息上标明“保密”或其他类似标记的所有数据、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8.1.1协议信息:协议本身、本协议所涉作品及(或)双方的任何资料数据。  
  
   8.1.2财务信息:结算标准、结算方式、结算周期、由于本协议产生的收益及其分配规则。  
  
   8.1.3其他信息: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8.2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或提供保密信息。  
  
   8.3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当依据甲方要求退还或销毁其所掌握的保密信息,  
  
   8.4在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保密信息被合法地公开之前,乙方应对相关保密信息永久保密。  
  
   8.5乙方若违反前述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自身损失、第三方索赔款、交通费、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合理支出。同时,乙方就利用保密信息所获取的全部不正当利益均归入甲方所有。  
  
   九、违约责任  
  

  
9.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延迟交付协议作品大纲的,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催告(包括但不限于快递、电子邮箱等方式)。如乙方交付的大纲不符合甲方网站发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大纲进行修改或补充。若经三次催告后乙方仍不能交付协议作品大纲,或经三次修改或补充后的大纲仍不符合甲方网站发布要求的,甲方有权选择立即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应当退还因履行本协议而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一切收益,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切损失,及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差旅费等额外开支。
  
  
  
9.2如乙方在协议作品创作过程中,所提交的协议作品稿件明显不符合写作大纲约定,或协议作品不符合甲方网站发布要求,或协议作品不符合市场需求的,甲方可自主暂停协议作品的发布和报酬的支付,并有权要求乙方对已完成的作品稿件进行补充、修改:如乙方拒绝甲方的合理修改要求,或经三次修改仍不能符合甲方合理要求的,甲方有权选择立即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甲方还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协议作品在达到最低字数要求情况下提前完本、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续写协议作品直至完本(由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续写的协议作品部分著作权永久归甲方所有,且甲方无需就该部分续写作品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等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应由乙方独自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及纠纷,并立即采取适度充分的补救措施使甲方无害并免于受损,且乙方应当退还因履行本协议而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一切收益,并按上述收益总额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包括但不限于阅文集团公证费、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翻译费、文印费、通讯费、诉讼费、差旅费等额外开支。
  
  
  
9.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第三条约定的,甲方可自主暂停协议作品的发布和乙方报酬的支付,并有权选择立即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应当退还因履行本协议而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一切收益,并按上述收益总额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切损失,及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翻译费、文印费、通讯费、诉讼费、差旅费等额外开支。
  
  
  
9.4如乙方违反本协议4.1、4.2、4.3款约定的,甲方可自主暂停协议作品的发布和报酬的支付,并有权要求乙方对已完成的作品稿件进行修改、补充:如乙方拒绝甲方的合理修改要求,或经三次修改仍不能符合甲方合理要求的,甲方有权选择立即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甲方还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协议作品提前完本、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补充、修改、续写协议作品直至完本(由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补充、修改、续写的协议作品部分著作权永久归甲方所有,且甲方无需就该部分续写作品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等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应由乙方独自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及纠纷,并立即采取适度充分的补救措施使甲方无害并免于受损,且乙方应当退还因履行本协议而从甲方处所获取的一切收益,并按上述收益总额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律师费、调査费、鉴定费、翻译费、文印费、通讯费、诉讼费、差旅费等额外开支。
  
  
  
9.5如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第4.4、4.5、4.6款保证义务的,甲方可自主暂停协议作品的发布和乙方报酬的支付,并有权要求乙方对已完成的作品稿件进行修改、补充;如乙方拒绝甲方的合理修改要求,或经三次修改仍不能符合甲方合理要求的,甲方有权选择立即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甲方还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协议作品提前完本、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补充、修改、续写协议作品直至完本(由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补充、修改、续写的协议作品部分著作权永久归甲方所有,且甲方无需就该部分续写作品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等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应由乙方独自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及纠纷,并立即采取适度充分的补救措施使甲方无害并免于受损(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删除违反及可能违反本协议项下4.4、4.5款保证义务的相关内容,立即停止违反及可能违反本协议项下4.6款的行为,公开澄清及赔礼道歉等),且乙方应当退还因履行本协议而从甲方处所获取的一切收益,并按上述收益总额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翻译费、文印费、通讯费、诉讼费、差旅费等额外开支。
  
  
   9.6如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4.7款保证的,除甲方可按下述9.8款约定执行外,乙方还应自行承担相关刑事责任。  
  

  
9.7如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4.8款保证的,乙方应独自承担由此所引起的全部责任及纠纷。同时,甲方可自主暂停协议作品的发布和乙方报酬的支付,并有权选择立即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应当退还因履行本协议而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一切收益,并按上述收益总额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律师费、调査费、鉴定费、翻译费、文印费、通讯费、诉讼费、差旅费等额外开支。
  
  
  
9.8如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保证、义务和禁止性约定的,甲方可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可自主暂停协议作品的发布、终止支付报酬,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并有权选择立即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应当退还因履行本协议而从甲方处所获取的一切收益,并按上述收益总额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包括但不限于阅文集团证费、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翻译费、文印费、通讯费、诉讼费、差旅费等额外开支。
  
  
   9.9甲方无故拖欠乙方应得报酬或收益的,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支付的,每拖欠一日则需按所拖欠报酬或收益的千分之三之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连续拖欠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协议。  
  

  
9.10除以上约定外,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如违约方继续违约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有权提前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并赔偿由此对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差旅费等额外开支。
  
  
   9.1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本协议所涉及协议作品之权属转让、授杈(含转授权)及保密条款等持续性权利义务仍然有效。  
  
   九、优先权  
  
   10.1新作品优先权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最后一本协议作品完本后一年内所开始创作的除协议作品外的文字作品属于本条所述新作品,乙方对该新作品权利(此处的新作品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转让或授权许可使用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若有则须附欲受让方提供的协议条款签署版本)通知甲方,甲方优先于任何第三方受让上述新作品的著作权及许可使用权,乙方应为甲方该优先权的行使提供必要的便利。若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创作新作品,上述期限结束后乙方创作新作品的,甲方享有乙方创作的第一部新作品(仅限该作品一部)与本条前述同样的优先权。除甲方收到乙方要求甲方行使上述优先权的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未行使优先权,乙方不得将上述权利转让或授权于任何第三方。甲方行使优先权应当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并积极为乙方创造收益。
  
  
  
10.2违反优先权责任甲乙双方均同意并明确知晓本条所述优先权的行使方式及条件,如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授权或转让新作品的相关著作权致使甲方无法行使优先权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依照本协议9.8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当将与第三方合作所获得的一切收入作为违反优先权条款的赔偿金向甲方支付,该赔偿费用甲方有权从应当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中直接扣除。
  
  
   十、其他  
  
   11.1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聘请乙方并不意味着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甲方不必为乙方提供任何劳动及社会保障方面的福利条件,除本协议约定的报酬外,乙方不享受加班费、节假日补贴及其他医疗、交通、通讯等待遇。  
  

  
11.2基于甲方或甲方网站对协议作品的运营需要,甲方有权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甲方的继任者、关联公司或第三方。转让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对乙方生效。甲方一旦发出通知,即视为本协议的相对方发生了变更,甲方基于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即由甲方通知中指定的继任者、关联公司或第三方享有及承担。
  
  
  
11.3任何根据本协议而做出的通知,任一方应以本协议文首所载明的地址、电话及邮箱作为双方指定联系方式送递给对方。鉴于乙方应当及时查阅系统通知,乙方同意,甲方可向乙方阅文集团方于甲方网站注册的账号发送网站系统通知作为电子通知的方式。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的应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通知不能的不利后果。
  
  
   11.4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若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有关争议提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5本协议以中文书就,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于文首所载明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貳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6本协议含三个附件,分别为:《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约作者资料表》《授权书》《作品大纲》均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本协议正文)  
  
   甲方: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附件二  
  
   授权书  
  
   本人笔名身份证号 系《  》(以下简称“本作品)的作者,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及相关一切衍生权利。  
  
   本人将本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权财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协议作品的著作权权利)及相关一切衍生权利全部独家授权于云起书院的运营商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阅文公司),授权期限自主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协议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满之日止。任何人(包括本人在内)未经上海阅文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行使本作品的上述权利。  
  
   综上所述,现授权上海阅文公司全权处理所有因行使本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相关事宜。上海阅文公司可采用其认为合理的方式和途径来处理上述事宜,拥有自行转授权之权限,本人确认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特此声明。  
  
   授权人签字(真名):  
  
   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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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橙aaa楼主

· 上海

原本想把这几年来的合同变化对比出来,但是发图太不方便,且我仔细对比过后,以前的合同和现在的合同变化大概有几个点(绝对真实,除重要的东西以外,不会上图): 1、销售(2014年的合同,电子订阅不是以分成为主,而是一个订阅0.015元的方式,)之后经过更改,改文五五分成,这一条有点解释不清楚,所以发了图: 2、作者义务的变化,通过几年的发展,作者的义务合同上表示得更加明确 3、授权年限的变化,14年-16年的授权权限是完本后二十年,17年的时候签的一份已经是到版权保护期截止(既死后五十年,这个死后五十年不是说死了五十年版权就会来了,而是说五十年之后,版权已经不受保护了,任何人都能用) 4、版权授权的变化,这一点是2014、2016、2017、2018四版合同没什么变化,2020年最新版有很大变化,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也上图,由于图片太多影响阅读,我只会上2014和2018,以及2020年三个年份的授权变化。 这是2014的 这是2018的 这是2020的,大家可以清楚的看到,2020年对授权更加精细化,且对作者的义务更加明细,这张图大家一定要仔细看,特别是3.11 下面,我说一下新版合同的几大坑点(也不一定是新版合同特有,有的条例以前就版本就有,这里就不细说了,不管是新的也好,旧的也罢,都是坑) 1、增加互动阅读体验计划,这一点在上面版权授权商可以看得出。 2、全版权独家授权到财产权保护期满之日,这一点也在上面的图片可以看出 3、优先权,如图,这个优先权必须书面通知 ,而且上面写的是文字作品,而非文学作品,文字作品包含一切和文字有关的作品,如音乐、论文等等 4、是关于聘请(这一条说实话,和之前的合同区别不大,但考虑到合同的每一个逗号更改都很重要,所以还是单独说 ,另外以前合同的第十一条,的确不是 这样,我会上2018年合同对比) 这是2020年 这是2018年 5、是关于违约责任的,这一点也可以说是最坑之一,大家可以细品,本来想圈出来给各位看的,但是感觉每个字都是坑,不知道圈哪里,最最最坑的是违约的最后 一点 6、权利与义务,关于这个权利与义务,几乎说的都是乙方也就是 作者的义务,甲方的权力,简单的说就是要大家当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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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橙aaa楼主

· 上海

有没有法律界大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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