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听到有球迷说某场比赛某球员冲撞守门员了了,进球应判无效,甚至有人说出了“守门员在小禁区里受到绝对保护”这种话。
大学时我选修过《足球规则》这门课,从来没听说过这种说法。
首先,所谓的“小禁区”这个名称根本不存在,而是“球门区”(goal area),球门区的作用主要有两个:
1.守门员开球门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意一点摆放球。
2.犯规地点在球门区内应判间接任意球的,将球摆放在最近的球门区线上开球。
“禁区”(panalty area)的作用主要有两个:
1.在禁区外判任意球的犯规,如果发生在对方禁区内,应该判点球。
2.守门员可以在本方禁区内用手接触球。
其次,我翻阅了从FIFA官网上下载下来的《Law of the game》,里面提到了几种犯规行为:
冲撞/跳向/踢或企图踢/推/打或企图打(包括用头撞人)/抢截或争抢/绊摔或企图绊摔
上面提到的犯规行为是在球场任意区域,对对方任意球员都适用的规则,规则里面并未提到守门员在禁区内受到额外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