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MikeTeng
· 广东虽然有几首翻唱的,但正儿八经也是有十首KTV金曲等级的作品,现在谁能达到范玮琪巅峰期的作品,这得是华语歌坛的希望了。
凯尔莫罕驴学派代表
· 辽宁不是针对您啊,就是借着这个说一嘴,现在所谓的“汉化”在这个街上就是贬义词,之前这个汉化一般都是用在盗版游戏电影上面,游戏破解了,出一个汉化补丁,知识产权意识完全没有。 说到流行音乐,从最早的香港乐坛到02-06左右的台湾乐坛,确实出现了很多翻唱作品,首先是那时候唱片公司手里有版权,一个唱片公司,日本台湾香港都有分部,那么一个日本歌或者韩国歌在日本本土韩国本土卖的特好反响很不错,作为唱片公司,决定出一个大陆版本出一个粤语版本在来一个台湾版本,当年野蛮女友的艾比利,韩国本土是申胜勋原作者,台湾是范逸臣,内地是孙楠,这是很正常的商业安排,你不能管他叫汉化,同理的还有王心凌,爱迴唱片在韩国和日本的实力很强,当年版权有的是,一首歌发三个版本太正常了,而作曲也能多收点版权费,还有潘玮柏,当年黄霑也改过英文词变成中文,黄霑也是汉化王了,这个逻辑不成立。 我的看法是,复核版权法律规定的翻唱和正常的原创,都是华语乐坛乃至整个中国无论华语粤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翻唱和原创少了哪个都不行,我们总挂在嘴边的版权意识,就体现在这了,我是一个作曲作词者,我当然是希望我的歌很多人唱,我才能赚钱啊,举一个可能不太恰当的例子,目前世界收入最高的几位歌手,你会发现保罗麦克特尼居然还在前几位,这么大年纪,商演也少了,出新歌频率更比不了以前,怎么还这么挣钱?全是版权费啊,他手里的歌太多了,你商业演出唱一回他的歌,你就得给他钱。所以大家真的喜欢中岛美嘉美雪这几位歌手,多让她们挣点版权费不好么? 不过话说回来,明明是别人的曲,扒下来当做自己写的,臭不要脸作曲写自己名字的,坚决抵制!!! 现在街上感觉一说翻唱就觉得比别人低一头的原因就是,翻唱比例不平衡,就咱们翻唱别人的了,别人很少翻唱咱们的。我觉得改变这一个现象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加强我们自身的写作能力,而不是把翻唱看做低人一等,这就像郭德纲相声里说的,电视里说吸烟有害健康,吓得我不看电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