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休赛期,都是鸟人泛滥倾巢出动的时候,今年这一情况尤其严重,大有炸平泰山停止地球转动之势。别担心,今年的灭鸟行动如期而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我们永远在路上。
首先,我们就从引发所谓舆论巨大反转的山东西王官方声明说起。声明的最后自我标榜道,山东西王是一家“遵守中国篮协与CBA联盟规定”的俱乐部,为丁彦雨航提供了规定“最上限”的800万顶薪合同。事实果真如此吗?
先让我们把时间倒退回去年的休赛期,同样是山东西王的官方声明,在丁彦雨航一方提出续约意向时,山东西王的表态却是“任何经纪公司都不能代表丁彦雨航的意愿”——而那时,根据中国篮协的公示名单,丁彦雨航的经纪人授权赫然在列,并有权代理球员的谈判业务——那么问题来了,在今年自我标榜遵守中国篮协规定的山东西王,为何去年却要公然违反中国篮协的规定呢?
不着急揭晓答案。顺着时间线索继续往下捋一捋,原来中国篮协于2018年6月22日下发的《中国篮球协会经纪人管理办法(试行)》中只明确了经纪人的资格,并没有明确经纪公司的资格,这么看来山东西王的表态似乎情有可原,尽管我们都知道台前的经纪人和幕后的经纪公司本质上同属于一个实体。有鉴于此,中国篮协又于2019年11月13日下发了《中国篮球协会经纪活动管理办法(试行)》2019修订版,对2018版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和调整,其中不仅明确了经纪人的代理资格,更是明确了经纪公司的代理资格。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山东西王之前敌视球员经纪授权的行为,2019修订版还出台了一系列可以称之为“丁彦雨航条款”的新规,具体条例包括:
第五十二条:球员有权选择和聘用经纪人代理自己,并由经纪人开展活动。
第五十三条:球员有权选择和聘用经纪公司代理自己,并由经纪公司及其名下的经纪开展活动。
第六十条:根据公示信息,凡是球员已经备案在经纪人名下的,俱乐部应尊重其个人意愿——其中还特别提到,凡是涉及法律文件,无论是否有经纪人或经纪公司参与协商谈判,最后签订时经纪人或经纪公司都必须参与。
修订之后的新规于2019年11月13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一个月后丁彦雨航与自己的经纪公司代表现身北京主场对战新疆的圣诞大战——那么问题又来了,在今年自我标榜遵守中国篮协规定的山东西王,为何那时又对中国篮协的规定不闻不问呢?
内里暗藏的玄机就出现在声明中提到的“最上限800万顶薪合同”这一点上。所谓的顶薪合同是今年起才开始实施的五类合同中的一种,明确规定了合同金额的顶薪上限,值得商榷的是丁彦雨航的回归是否适用五类合同的规定?还是让我们来看看去年中国篮协颁布的注册报名管理规定中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吧。
第五款第1条规定:原俱乐部为球员出国开具了澄清信后,仍然保留其在国内的注册权,并且可以在其出国后的每个赛季都在国内对其进行预注册——这一点山东西王做的很好,遵守了篮协的规定,我们为它鼓掌!但紧接着的第五款第2条却说:在规定办法前出国的球员,在被重新注册时,其合同年限和归属要按照原来的注册规定与双方约定执行——也就是说,在新规出台前出国的丁彦雨航回归后,除了他的归属仍然是山东外,他的合同也要按照原来的注册规定与双方约定执行——这与他出国后才出台直到今年才实施的五类合同没有任何关系。
不过我们也注意到第2条并没有提及合同金额是否也要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实际上就是允许合同双方重新谈判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要有一个谈判的基础。这一基础无疑就是“原来的注册规定与双方约定”,因为山东西王是在这一法理基础上拥有了丁彦雨航回归后的注册权,按理说合同的金额也应该紧密围绕这一基础,谈判范围不该上下波动过大。比如周琦的案例表明,他也是五类合同出台前完成回归的,双方的协商结果是延续了出国前的合同结构,并未适用“最上限800万顶薪合同”,并且还有适当的涨薪。
而当丁彦雨航去年提出回归意向时,山东西王却对此避而不谈,因为那时他们还无法给出所谓“最上限800万顶薪合同”的五类合同,无法在道义上进行自我标榜。由于合同金额并未有正式披露,在此采信贾磊和马宏观两位记者的说法。贾磊的立场更倾向于丁彦雨航,他说小丁的原合同是税前2000万(税后1200万);马宏观的立场则倒向于山东西王,他也说小丁的原合同是税前1400万(税后不明)。显然,不管是2000万还是1400万,这一金额都远远高于五类合同新规的“最上限800万”。如果比照周琦的谈商结果,山东西王给丁彦雨航的回归合同应该是在税前1400万到2000万之间才算合理,因为这才是“原来的注册规定与双方约定”基础上的合理金额。
那么问题又来了,为什么山东西王最终没有效仿新疆广汇的合理正常做法呢?
鸟人说,这是因为丁彦雨航有重大伤病——问题是,哪一位运动员尤其是杰出运动员,在其职业生涯不会遭遇重大伤病呢?
鸟人又说,丁彦雨航的伤病不是在山东效力时产生的——问题是,既然不是为山东付出的,那么山东为何又要抓住回归后优先注册权死死不放呢?
鸟人还说,丁彦雨航的老合同是山东高速签的不是山东西王——问题是,既然是山东高速签的,那么山东西王为何有资格继承其与山东高速的约定呢?
看到这里,我相信但凡是智商正常的人都可以恍然大悟。是的,山东西王搞的就是传说中的双重标准!
那么,丁彦雨航的伤病究竟对其合同有何影响呢?我们不妨来看看北京首钢近年来的案例。其一就是吉喆,这病的不可谓不重,但北京不仅全程积极救治,而且还在吉喆病逝前与其签订新的三年高额合同,以保障其去世后家人的生活;其二就是孙悦,这伤的不可谓不重,但北京不仅全额支付了高达700万的保障合同,而且还允许其离队一个赛季赴美疗伤,回归后又大度放人成全同城对手北京北控。如果说吉喆对北京首钢劳苦功高,北京的做法更基于人情道德的救济;那么面对公开闹翻的孙悦,北京的做法则体现出对契约精神的高度尊重。请问,山东西王为何有现成的模范榜样不好好学习呢,毕竟他们在接手时曾信誓旦旦每年要投入好几亿的啊。
事实上,丁彦雨航回归后的合同金额无论是基于人情道德还是契约精神,都与山东西王标榜自我的“最上限800万”无关。我们先来看看CBA联盟去年对五类合同新规出台后的官方解释。其中明确提到,对于旧合同未到期的,可继续执行旧合同,联盟遵循的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没有搞一刀切的强制改革。也就是说,山东西王在完全可以履行丁彦雨航出国前旧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只提供新的五类合同,其背后隐藏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
答案很简单:没钱!
最早指出山东西王面临经济困难的是意大利体育媒体Sportando的资深篮球记者Emiliano Carchia,他长期跟踪报道CBA的涉外交流,去年他曾报道山东西王有可能存在欠薪行为,山东西王随后官方声明予以澄清。那么问题来了,去年山东西王如果没有身陷经济困境,为何当时签下的两位高价外援卡南和塞尔登最终一场没打就被双双放弃,改换为性价比更为出众的哈德森与梅斯呢——难不成卡南和塞尔登也与丁彦雨航一样,在NBA遭遇了重大伤病无法履约?
与此同时,国内的多家权威财经媒体集中报道,俱乐部的母公司西王集团出现了重大的债务违约问题,涉及金额总额高达300亿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接手山东队后曾豪言每年6亿推广费不成问题的西王集团董事长王勇,在债务违约风波爆发后他自己的6亿股权却遭法院冻结。今年,甚至就连山东的权威媒体也报道称,西王集团意欲退出篮球业务将俱乐部转手他人。尽管俱乐部又一次信誓旦旦的官方声明从未有过如此想法,请问可信度又有多高呢?
事实再清楚不过了,无论是境外的专业媒体,还是境内的业外媒体,抑或是境内的专业媒体,三方面的报道都相互印证了山东西王经济困难的事实,球队的投入远远没有达到事先的预期,而这也导致丁彦雨航回归的最大障碍。我们可以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如果丁彦雨航去年回归时处于健康状态,按照“原来的注册规定”与之续约两年,至少上浮10%薪酬的话,新合同的金额将是:
第一年:按税前2000万计算,涨薪10%就是2200万;按税前1400万计算,涨薪10%就是1540万;
第二年:按税前2200万计算,再度涨薪10%就是2420万;按税前1540万计算,再度涨薪10%就是1694万;
综上:按税前2000万计算,续约两年合同总额就是4620万;按税前1400万计算,续约两年合同总额就是3234万;
我们取个中间值,两年续约合同总额约为4000万元,鸟人们请回答,按照山东西王的投入力度,能拿的出吗?
鸟人们当然一脸不屑的表示拒绝回答,事实上山东西王今年给出的也仅仅是两年1600万的合同总额,相比旧合同的两年4000万,相当于打了4折!!!这还不算完,如此精打细算距离高性价比显然还有不小的差距,新合同的保障额度居然只有区区每月3万元(税前),也就是说山东西王“以一片赤诚真心”奉上的“最上限800万顶薪合同”,一年的保障额度居然只有36万!!!!!从4000万到36万,如果说山东西王的这种做法是值得自吹自擂大书特书的“赤诚真心”的话,那北京首钢只能自惭形秽情何以堪了。
山东西王在声明中还辩称,丁彦雨航拒绝归队进行体检。还是让我们来看看CBA联盟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吧。在官方下发的合同模板中,对签约流程有明确规定,执行顺序是这样的:
首先是双方要确立劳动关系,然后合同要三方签字,最后才是球员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试。那么问题又来了,作为一家自诩为“遵守中国篮协与CBA联盟规定”的俱乐部,山东西王为何却又在声明中公然拒绝执行这一流程呢。在此需要严肃指出的是,在雇佣双方劳动关系建立前和合同签字前,劳动者享有个人伤病等隐私方面的法律保护,没有向无劳动关系的资方进行披露的法定义务。现在许多鸟人拿这一点大做文章实际上是无知法盲的表现,一个最简单的生活常识就是:你在生活中求职时是拿着自己的业务履历还是拿着自己的体检报告?当你成功入职后是在合同签订前进行的体检还是签订后进行的体检?
看到这里,我相信但凡是智商正常的人都可以恍然大悟。是的,山东西王搞的还是传说中的双重标准!!
但遗憾的是,这些显而易见的事实和简单至极的逻辑却并未得到公正的传播和报道。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公共媒体缺乏担当,缺乏披露事实真相的勇气和责任。自双方爆发回归风波这一年多以来,媒体的表现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保持沉默,这可能是记者受限于自己的业务能力、身处的单位性质、遭遇的媒体环境等各种不利条件,对此可以理解,他们虽然没有报道真相但至少也没有报道假相,内心还藏有知识分子的风骨和媒体道德的良知。另一类则是颠倒黑白,这里要点名其中的杰出代表——《山东商报》体育中心主任马宏观。
我们知道,无论是丁彦雨航的经纪团队为其争取最大利益,还是山东西王的管理层为其老板争取最少支出,都是站在各自职业立场上的合理博弈。广大球迷无论是支持丁彦雨航还是山东西王,都是站在各自情感立场上的合情代入。那么作为一家公共媒体,特别是拥有高度市场属性更少受到政策制约的《山东商报》,为何却会公然丧失客观中立的媒体立场,不仅没有对俱乐部的经济状况深挖细凿如实披露,却对一个球员的合法博弈合理维权冷嘲热讽。很难相信作为一个从业十几年的主任级记者,业务水平和道德水平如此低下。
众所周知,在目前的行业环境下,作为劳方的球员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资方则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比如新规实施的五类合同等涉及球员核心利益的政策,外界普遍不清楚其制订的过程,也不了解是否有球员代表或工会组织全程参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出台就可能会引发劳资双方潜在的矛盾。球员一方的最大不满就是你制订一个约束我的政策和规定,为什么事先不征求我的意见呢?既然不重视我的合理意见和合法表达的权利,凭什么又要我无条件遵守呢?事实上这就提出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也是中国篮球所谓改革路上的一块无法回避的拦路石。而媒体的道义天职就是锄强扶弱追求公正,《山东商报》却选择对弱势的球员群体口诛笔伐,对强势的资方实体则奉为神明,试问这种欺软怕硬的职业操守有助于中国篮球环境的改善和进步吗?
除了《山东商报》的马宏观,当然也有其他所谓的专业媒体或媒体人秉持类似的立场。为避免打击面过大就不一一点名了,需要指出的是,评判一家媒体是否专业一名媒体人是否职业,不需要看他是否有名气是不是名人,只需要看他的作品,只需要看他是否有负媒体的风骨,只需要看他有无抗压能力做得出经得住历史检验的报道,如果能做到他才是范长江普利策他的话才有公信力,如果做不到他就只是一个肉喇叭,抑或是有名气的肉喇叭而已。
纵观历史,在这些有名气的肉喇叭的鼓吹下,鸟人们自发的形成了对球员追求自身合法权利的打压,典型手段就是归罪于经纪人,试图将球员重新纳于自己的羽翼之下以便日后玩弄于鼓掌之间。比如:
王治郅效力NBA期间滞美不归,被归罪于他的华裔经纪人陈伟民;
薛玉洋被NBA选中后遭篮协批判,被归罪于他的中方经纪人夏松;
姚明赴NBA前后就薪酬上缴比例与篮协扯皮,被归罪于他的中方经纪人章明基;
易建联回归CBA后上演脱鞋事件,被归罪于他的经纪代理行为不顾全大局;
周琦和丁彦雨航回归CBA时引发的风波,被归罪于他们经纪团队的自我炒作;
说到底,就是鸟人们看不惯球员拥有自主的合法权利,在他们的理想中,既没有球员的工会组织帮助维权,也没有球员代表或媒体帮助发声,更没有经纪团队帮助谈判,球员要做的就是默默付出静静等待。而对资方则给予了无限宽容和同情,比如在六年间换了三个东家的山东队,不去反思造成其运营环境动荡不安的深层原因,反而对处于弱势地位的球员吹毛求疵道德绑架,实在是令人不齿。但是鸟人们也忘了,历史的发展终究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
王治郅的滞美不归,最终成就了现在新一代球员可以自由赴美训练和成长;
薛玉洋的意外中选,最终成就了现在新一代球员可以自由参加选秀并不受指责;
姚明的上缴扯皮,最终成就了现在新一代球员拥有更为规范的劳资关系;
那么接下来易建联为自己争取的穿鞋权利,未来也必将发展成为所有球员的普遍权利;
周琦和丁彦雨航为自己捍卫的经纪人权利,未来也必将发展为所有球员的普遍权利;
到时鸟人们回望自己今天的所言所行所作所为,是该自惭形秽还是选择性失忆呢?
最后,可以总结山东西王与丁彦雨航达成的续约合同了。从丁彦雨航一方来说,基本达到了自己的诉求。尽管未能签下金额巨大的旧合同,但至少推动了合同年限的履行,不再原地踏步停滞不前。去年,丁彦雨航一方除了要求继续旧合同外,还提出了不上场分文不取的零保障解决方案;今年,山东西王尽管只给出了新合同大幅降低了旧合同金额,但却要付出通过体测前最少保障36万,通过体测后全额保障800万的代价。
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鸟人们声称丁彦雨航去年无法上场是诈骗合同的恶劣行为。如果真是这样,山东西王为什么不上赶着签约呢——要知道旧合同虽然金额巨大,但却没有保障额度的硬性规定,如果接受了不上场分文不取的零保障方案,在丁彦雨航上赛季无法上场的事实情况下,山东西王其实是不需要掏一分钱的,同时还能收获舆论的好评。结果却是,今年的签约需要付出少则36万多则800万(两年1600万)的保障额度——请问马宏观,到底是谁机关算尽,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其实,是否续约丁彦雨航原本不是一道难题,奈何山东西王的运营水平实在太低,犯了一系列严重问题,包括:
1.否认丁彦雨航的伤病是为山东付出。任何一个人都知道出国前丁彦雨航打封闭带伤上场的自我牺牲精神和拼搏奉献表现,与同队的外援劳森提前打包行李早早自我放弃所形成的鲜明对比。否认丁彦雨航的行为就是变相鼓励劳森的做法,会在其他同队球员心里埋下一颗定时炸弹,然后在未知的一天里莫名其妙的突然爆发。
2.退一步说,就算丁彦雨航的伤病与山东西王没有任何关系。从维护自我商誉的角度,也应付起不可逃避的道德义务。丁彦雨航近年来孤悬海外200万自费医疗是无法更改的事实,谁来为此买单谁才能在联盟日后的竞争中收获人心。北京首钢对待吉喆和孙悦就是如此,他们付出了超出合同规定的道德义务,所以才能在竞争激烈的人才争夺中,今年收获李慕豪和范子铭的认可和加盟。对比之下,难道山东未来在招募自己心仪的球员时,会自豪的说:“来我们俱乐部吧,我们绝不会像北京那样做冤大头,我们严厉制止和打击了丁彦雨航的诈伤骗钱行为,他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
3.严重影响了山东篮球的公共形象。众所周知,作为名义上的民营俱乐部,实际上的体制内球队,山东一直自我标榜为国养士,是中国篮球人才的重要基地。而丁彦雨航的案例却表明,山东对待国士的具体做法与喊得震天响的高大上口号大相径庭——在该履行高薪续约的法定义务时变卖俱乐部,在可以继续高薪合同的道德义务时搞双重标准——要知道,球员书读的少但人家不是傻子,球迷中鸟人虽多但也有智商在线的。
4.缺乏现代化的运营思维和治理经验。丁彦雨航的事件本质矛盾和核心矛盾是俱乐部有没有钱,而不在于他有没有伤。职业体育的常识告诉我们,凡是运动员必有伤病,越是杰出的运动员越是要经历严重的伤病,在俱乐部经济实力不济的情况下,最好的公关方案和解决办法就是开诚布公,而不是转移矛盾嫁祸于人。
就丁彦雨航的具体情况来说,当时出国其实就是一个双方都可接受的解决方案。丁彦雨航可以去NBA体验、疗伤和镀金,山东西王则可以暂时卸下高额合同带来的运营负担。问题是当这一方案未能达到双方预期的效果时,山东西王应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的手段可以是:
首先承认丁彦雨航的经纪代理行为,这是人家拥有的合法权利,神圣不可剥夺,这样才不会把自己置于违法违规的不利地位;
然后是承认俱乐部面临的经济困境,将实际的运营难题告知对方和公众,这样才会争取到对方的同情和大众的同理心;
最后是发动广大球迷展开救济,比如可以号召大家购买西王集团的产品,将产品的销售额用于支付丁彦雨航的高额合同。这样做可谓是多赢局面:广大喜欢小丁的球迷有了深度参与感,购买的产品本身就是家常日用的必需品,买谁不是买,买了还能帮球队留下小丁岂不是两全其美;俱乐部则借此提高了山东西王的广告宣传和商誉好评,用产品的销售收入用来挽留当家球星,已经尽了最大的力来履行自己的道德义务,也用实际行动表明了自己即使砸锅卖铁也不会亏待球队功臣的决心;对丁彦雨航来说,首先是自己的收入没有受损,即使有一定程度的轻微损失也会理解球队付出和球迷挽留的真心实意,从感情上不会产生隔阂和疏离,心理上的对抗也会大大减轻,也才会有进一步自我妥协的觉醒和退让的可能;
现在,尽管双方已经签约,但显然内心深处的敌意彼此尚在。今后事态的发展还有待进一步观察,但核心矛盾不解决双方就缺乏真正和解的可能。
古语有云:鸟人不除,鲁难未已。亡羊补牢,犹未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