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平线的光】我是钱爷多年的同学,说说我俩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吧
可能部分JR已经知道了,@钱爷 并不姓钱,她叫小静。很遗憾,考虑到隐私的问题,我不能把她的全名告知大家。
关于钱爷最早的记忆,是1997年的那个夏天,那一年,我们升到了三年级,由于镇上的师资不足,整个三年级合并成了一个大班。我和她的相识,就始于我们班门前的那棵粗壮、难辨岁月的梧桐树下。那一天的阳光,毒辣得好像骂街的泼妇,我们只好躲在梧桐树下乘凉,彼时,钱爷就坐在我身旁,一起等待尚未谋面的三年级班主任打开教室门。
在那个年代,童年在农村度过的JR应该都有这种经历——自带水壶上学;那时候,我们学校只有一座压井,由于漫长的暑假无人使用,那天的压井就好像性冷淡的女人一样,任你满头大汗,也搞不出一滴水。我口渴难耐,自己的水壶早就舔的一干二净,周围又没有认识的同学,便注意到了旁边那位脖子里挂着小水壶的女生。只是在那个年代,男生和女生说话,是会被嘲笑的,我忍了很久,直到周围的同学都走开,才鼓足勇气跟她说话。
“喂,香港回归了,你知道不,”我打小就善于以流行话题跟女孩搭讪。
“嗯„知道,日本帝国主义终于投降了,香港回到了母亲的怀抱。”她看了我一眼,转头目视前方,仿佛背诵课文一般说出了这句话。
“这种花是可以吃的,很甜。”我拾起一朵掉落在地上的淡紫色梧桐花对她说。 她用一种不信任的眼神看着我,摇摇头没有作答。我立马揪掉附在花朵上的,那种像茄子尾部的东西,把花屁股含在嘴里,证明给她看。
她惊异地望着我这一举动,迟疑了一会,才捡起一朵花效仿我。
“是不是很甜,”我趁机问道。
她用力地点几下头,不停的唆着花朵,发出轻微的吧唧声。
“我教你吃花,你能给我喝几口水吗,”
她毫不迟疑地取下水壶递给我,便自顾寻找下一朵花。久旱逢甘霖,我毫不客气地饮去了整整一壶,直到最后一口流到我嘴里时,才感到不好意思,将这口水吐还壶中。她接过水壶也不在意,只忙着捡花朵吃。
我趁机打量她,她那会身板很瘦,脸也黑黑的,如果时光没有将我的记忆涂改,她当时应该穿了一件男生的T恤,衣服上印着把两根食指戳向自己太阳穴的傻逼一休,短发,刘海比我用标尺画出的直线还要笔直,难以名状的土。
只是多年以后,她寻找梧桐花时的那双眼睛,让我想起了黎明时分不肯熄灭的星辰。
PS: 如果JRS期待一个两小无猜的纯情故事,那你们可能要失望了,太晚了,明天再讲我们同班后,就不迫不及待身体交融的故事吧。
(段落花絮:钱爷 2013-05-11 00:45 亮了 (245) 只看此人 引用
如此荡漾的用词„„后生可畏啊„„下回情结可以迂回一点„„再麻烦把我写的洋气一点,谢谢。。。还有。。。你确定我那水壶里没有放蛤蟆或者蝌蚪这类的东西么,)
【地平线的光】今天就说说我三年级时扒钱爷衣服的事吧
昨天看到有JR疑问,说会不会发展成大雄和小静式的故事,在此我想说,大家多虑了,LZ向来是一个以诚实作为安身立命之本的人,既然LZ还在这儿发帖,说明我们最终没有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真是一个悲伤的结局。
先说我们同班后,钱爷没有变成我的同桌,她坐在第一排,以便于拉低第一排的学生的平均成绩;而LZ原本被分在了倒数第一排,后来老师说样子太蠢,镇不住后面捣乱的同学——当然,也可能因为我老往教室后门的扫帚上面撒尿,便把我调到第三排,坐在钱爷的左后方。
老实说,LZ当时对钱爷丝毫提不起兴趣,猜想我暗恋钱爷的JR可以退散了。从小,她的鼻音就像被人迎面揍了一拳一样,二十多年也没有痊愈;而且又不会朗读课文。LZ当时喜欢钱爷的同桌——小茜,她普通话标准,上课抢答问题积极,举手时总携带一种要扇老师一个大帽的气势,擅长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还是少年队员。和大多数人不同,LZ从小就喜欢这种品学兼优的学生,为此栽了不少跟头,这是后话了,暂且不表。
我和钱爷当时并没有太多的交集,除了她自习课睡觉时,让靠窗的我帮她盯着老师外,能让我永生难忘的,也就只有我扒她衣服的事了。
在我的童年记忆中,很多难以磨灭的故事都发生在夏天,那天下午的阳光是琥珀色的,黏糊糊地粘在身上,让人心生烦躁。我记不起那天是什么原因提前放学了,我晃晃悠悠地经过一个池塘时,看到钱爷蹲在池塘边的一个小泥洼前,神情专注地忙活些什么。我走近了才看清楚,她在把泥洼里的蝌蚪捧到池塘里。这里要插一段,钱爷从小就喜欢小动物,经常抓些奇形怪状的东西回班里,有的抓来当宠物,有的抓来当食物,不知道被老师骂了多少次,也丝毫不影响她的热情。
我站在她身后看了好长一阵子,她忙完所有的工作才发现了我,咧着嘴冲我笑了一下,似乎又想到了什么,也许是我教她吃梧桐花的事,捏起一只蝌蚪问我:
“这蝌蚪能吃吗,”
我从没见过有吃蝌蚪的,只好哄她说:“等你长大了再吃吧~”
她若有所思地沉默了一会儿,才不甘心地把蝌蚪放回水里。
我看到那汪翠绿的碧池——那时候,碧池还只是碧池,不是*河蟹*或者别的什么奇怪称呼,便忍不住脱了衣服,纵身跃进。钱爷看我玩耍的开心,捞蝌蚪时又累了一身汗,一时按捺不住,不大会儿也跳了进来。
十几年以后,我仍然可以清晰地记得她浮出水面时浸湿的头发,在发梢上跳跃舞动的水珠,灿若桃花的笑脸,和那道弯成娥眉弦月的嘴唇。
钱爷比我先上了岸,晾干了身子后便穿上衣服,催我赶快出来,然而,我刚走到岸边时,钱爷一把抓起我的衣服扔进水里,哈哈大笑着跑开了。我顿时怒火冲天,连衣服也没顾得上打捞,光着身子就去追她报仇,钱爷小时候腿脚麻利,我足足围着村子绕了一圈才追上她。
追到湖边的时候,钱爷扑倒在地大口喘气,应该是体力不支跑不动了,我骑在她身上扒光了她的衣服,扔进湖里,才捞出自己的衣服搭在肩上扬长而去,留下了身后光着屁股大声哀嚎的钱爷,深藏功与名。
PS:昨天看到钱爷的回复,明显记不起我是谁了,可我不在意,看到她提到蛤蟆和蝌蚪,LZ的心里一阵暖流涌过。
(段落花絮:钱爷 2013-05-11 17:17 亮了 (77) 只看此人 引用
【引用19楼 @粱朝伟 发表的:
十几年以后,我仍然可以清晰地记得她浮出水面时浸湿的头发,在发梢上跳跃舞动的水珠,灿若桃花的笑脸,和那道弯成娥眉弦月的嘴唇。
湿了。。。】
果然写的洋气了好多????细想一圈,我没有在哪个池塘湿身过啊?????再说了,我三年级成绩怎么的也是前几名啊,我现在还记得我小学时候的座位表。别闹了???我后面第三桌一直都是女的。我左后面一直都是墙???还有我同桌???什么小茜?????一直都是男的??????兄
弟?????你暴露了????@安安兔
PS.整理者按:正是被调戏对象的对该文的该次互动对后文情节的转向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
【地平线的光】懵懂无知,我和钱爷身体交融后,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今天有JR说我在秀下限,就连钱爷也出来证明我不是她小学同学,我心里酸酸的,难道我在她的记忆中已经荡然无存了吗,显然不是这样的,大家都知道,女人的记忆很容易自发紊乱,比如我前任女友,就从不记得她跟我在一起之前交往过的那5个男朋友,我深深为他们感到悲哀。
自动那次池塘事件之后,钱爷很久都没有搭理我,上自习课宁肯被老师抓到,也不让我帮她盯老师。我自知理亏,但自幼而生的甘比亚式的倔强让我难以向她道歉,如果大家不能理解这种孩提时代的倔强,去两次开放区就了然了。
这种关系持续了将近两年,小茜也转到了城里读书,日子像钱爷的胸部一样平淡无奇,转眼间我们就升到了五年级,一次班级排座后,我再次靠近了她,坐到了她的后面。有一堂课,语文老师在上课伊始,出奇地没有让我们朗读课文,反而语气凝重地一一询问我们的梦想。这种蛋疼的事情想必大家都经历过,无非就是科学家啊天文学家作家什么的。但LZ从小就是个胸怀大志的人,我小时候的梦想是当国家主席,可惜大学毕业后发现专业不对口,只好就此作罢。
钱爷的梦想也与众不同,事实上,直到很多年以后,我才了解到她幼时梦想远比我的梦想更难以实现,尽管我最初听到这个梦想时,也是对她嗤之以鼻——在老师提问到钱爷时,她第一次没有表现出惶恐,仿佛早已酝酿好了一样,坚定地回答:“我的梦想是,以后大家都可以相信陌生人。”
老师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在那个思想品德书里也会教导我们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年代,他并没有对钱爷的梦想做出点评,只是摆摆手示意她坐下。
那一堂课,钱爷被罚站到教室外头了,因为在复习契科夫那篇《凡卡》时,钱爷没能回答出
凡卡爷爷的名字,这件事导致我现在对那个拗口的俄罗斯人名都难以忘怀——康斯坦丁?玛卡里奇。
那堂课之后,钱爷似乎变得很沮丧,上课也提不起精神,有时候还会忘记往钢笔里灌墨水,而且再也没有帮同学在桌子上刻“早”字。这里我要强调一下,钱爷小时候的字写的很出色(可能这是她当时唯一的优点了),大家都乐于让钱爷帮自己刻字,有时候她还会友情赠送一些写着诸如“松柏长青”之类的镂空字,写在笔记本之上,大家都欣然接受,要知道,那个年代卫生纸是很珍稀的。
不久之后的一天,我记得那是初冬时节,日暮将近时的薄雾使得夕阳如同迟暮老人的皮肤一样黯淡无光。我等待放学的心情十分焦急,耳朵一阵发痒,无奈身旁又没有挖掘工具,看到钱爷又在前面专注地写着什么,想到我俩中断两年的友情,心中愈发瘙痒,便拿起我的英雄钢笔戳她。
她转头看到是我,眼间流转过一波奇异的光芒,满含怨恨,又有那么一丝期待,凶巴巴地问我:“干嘛你~”
我吹了吹了浮在额头的头发,对她说:“我耳朵痒,给我两根头发打耳朵。”
她出乎意料地哈哈大笑,捋下两根头发递给了我。坦白的说,钱爷幼时的发质很差,枯黄又稀疏,如果放到现在,估计会被人拉去拍洗发水广告,当然,是放在使用效果对比前的行列中。
而我当时却无比兴奋,看着她的发丝,满眼都是初春时刚刚抽穗的麦芒,我把她的头发搓成一绺,庄严地伸进我的耳朵。
就这样,我们在那个懵懂无知的年岁,彼此的身体交融了。
(段落花絮:钱爷 2013-05-12 07:39 亮了 (273) 只看此人 引用
楼主这样真是让我寝食难安。。。我已经很久没来了BXJ了。。。我失望。。。自库总走后。。。唯一可以让我欣慰咀嚼一下的也就那些不算情书的情书。。。楼主这部地平线的光。。。让我想起了去三亚时在船上看日出的情形。。。语言文字和境界氛围酿成的朦胧窃喜之意。。犹如笼罩在云气氤氲、雨意迷离的万古空朦之中,透出一种“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的激情。。。我喜欢。。。我欢喜。。。)
【地平线的光】今天就说说我为了钱爷勇闯女厕所的事吧
由于某些我自己编出的理由,昨天没来得及更新,想必钱爷已经心急如焚,为了使她尽早记起我,LZ忍痛关掉了68G的“史前生物进化史”文件夹,继续讲我和钱爷的故事。顺便说一句,昨天看到有JR说我跪舔,LZ十分生气,决定把他写进我的皇叔里以泄私愤,望意图黑我的JRS引以为戒。
我和钱爷和好之后,因为跟同桌抢桌子面积大打出手,被老师调到钱爷左边,做了同桌,我心里十分不悦,以后再也不能在起立时往钱爷凳子上丢图钉了。这种不悦消散的很快,因为我们马上就要升初中,课程如同青春期少女某部位的毛发一般日渐紧密,各种测验纷至沓来。
当时,我和钱爷的成绩都不算好,钱爷迷上了画画,每天随机盯着班里的某位同学作儿童简笔画,还不准别人动弹,由此被同学送了个“冰封女王”的外号。而我迷上了《七龙珠》,每天幻想有个长着尾巴的光头跑进我们班里,一下子戳死钱爷,然后我极度愤怒之下变身超级赛亚人。后来我思量一番,如果真的发生了这种事,就再也没人给我烤知了吃了,而且我能否愤怒也存在很大的疑问,只能满怀遗憾地打消这个念头。
有一次,一次重要的数学考试过后,说它重要,因为这次的成绩要当着家长的面公布,不能再靠钱爷模仿我爸爸的签字糊弄。由于召集家长需要一定的时间,试卷便压在老师那里。我和钱爷凑在一起商量对策,俩人苦思冥想很久,决定由我去办公室偷试卷改分数,钱爷在周围把风配合。
在一个鬼鬼祟祟的午后,我从裤裆里掏出钱爷自制的望远镜——可能有人要问了,为什么要把望远镜藏在裤裆里,这里我要诉苦一下,我们当时的桌子没有抽屉,由于老师家里都有和我们年龄差不多的孩子,所有的玩具一经发现肯定会被没收,而且当时是夏天,衣物单薄,没有藏匿之处。钱爷思索之后,就把那个做工拙劣的单筒望远镜塞进我裤裆里。我不甘心地问她:为什么不是你的裤裆,钱爷瞪了我一眼说:明显放在你那儿显得比较合理吧~就这样,我忍痛经受了一中午从同学眼里传来的诡异目光。
我掏出望远镜,隔着窗子往老师办公室望去,办公室里空无一人,我立刻用最快的速度冲向办公室,钱爷经常教育我,男人在关键时候就得快~十几年来,我始终铭记在心。找到数学老师的办公桌后,我翻出我和钱爷的试卷准备速战速决,但是四下搜索,却怎么也找不到红色墨水的钢笔,无奈之下,我只好拿着试卷出来跟钱爷汇合。
我们不敢回班里,怕有人看到打小报告,只好让钱爷拿出红色墨水的钢笔,由我在教室外面修改。不料,此时碰巧校长从班门口经过,看到我在外面晃悠,便走来问我:干嘛呢你,不回班里上课。
我忐忑地回答他:我„.去上厕所。他挥挥手示意我赶紧滚蛋。
我走到男厕所门口,忽然想到如果老师在里边上厕所就前功尽弃了,便转身走进隔壁的女厕所——很多年之后,这仍然是最令我心痛的决定——我们的数学老师在女厕所蹲大便。
气氛的尴尬程度不言而喻,老师和我都呆住了,一阵沉默之后,老师理直气壮地大吼:“谁让你进来的~这么小就耍流氓~”
我一时跟不上老师的逻辑,无言以对,很多年之后,我才在湿乎乎的话题区找到相同的感觉。
我立刻逃离女厕所,跑到三年级门口的梧桐树下,把我和钱爷的试卷改了成绩。其实想要看不出痕迹也很简单,自从我跟钱爷同桌后,我俩的成绩就像双胞胎一样难分你我,以至于后来老师公布成绩时都懒得把我俩的名字分开念。我只需要在28分的2字上加上一个笔画,便大功告成。随后跑到办公室把试卷放还回去。
那天放学后,我和钱爷跑去学校西边的小山坡上庆祝了很久,玩累之后,我们并肩躺在草地
上,席卷天空的火烧云仿佛就是我们的锦绣被盖,风经过树桠时,发出沙沙的调情声。我对钱爷说,小静,要不咱俩也做点有爱的事情,钱爷不回答,拧过脖子,继续望着涂在天空的油画。
我也不作强求,转身面向钱爷,静静地等待风吹起她的裙角。
(段落花絮:钱爷 2013-05-13 22:22 亮了 (167) 只看此人 引用
我也不作强求,转身面向钱爷,静静地等待风吹起她的裙角。
当时咱有没有咬着狗尾巴草,。。。
我好像知道了点什么。。。你。。。。不对不对。。。不可能是你。。。)
【地平线的光】今天就说说我和钱爷和一个鸡女之间的故事
LZ昨晚发了个聊天帖,语气严肃地谈了几个问题,其中有关于本文和钱爷之间联系的,不料好多JR表示很失望,说了些类似于“好累,原来又被忽悠了啊”之类的话。楼主看到后忍不住英俊地笑了,一群战5渣~猫爷的话也能轻易相信么,
先聊件有趣的事,我前几天走在街上看到有街头艺人耍杂技,节目十分精彩,碰巧LZ小时候不学无术,只喜欢捣鼓些小魔术忽悠女生,一时忍耐不住抢上台去表演了一番。楼主表演了大概四五个节目的样子,座下一片叫好,但隐隐也听到了有观众说“什么破玩意”,“快下去”之类的话。饶是如此,LZ心里还是十分开心的,得意洋洋的准备回家,这时候,几个小学生模样的人,也许是初中生,最多如此了——一把拽住我的衣角,言辞嚣张地质问我:干什么的你,我莫名其妙,只好回答他们,我路过啊。谁想他们不依不饶,仍然七嘴八舌地质问我:你是跟他们一伙的吧~不然你干嘛上台,你到底什么目的,~我一时间倒真想不起自己什么目的,只好故作温柔地抚摸着他们的头,微笑着告诉他们:以你们的智慧,我很难跟你们解释„„
进入正题。我们的毕业典礼远没有想象中的华丽,只是在同学们期待假期的亢奋中草草结束。那天一大清早,我和钱爷就手拉手来到学校,钱爷画了厚厚一叠卡片,拽着我满校园寻找七零八散的同学,把卡片逐一塞给她们。这卡片我最终没有拿到,这得说起一位叫毛锦平的同学,钱爷发到他那儿时,他出奇地没有表现出不耐烦,反而问钱爷可不可以多给他一张,钱爷开心极了,又抽出一张贺卡,拿出铅笔额外写上“致毛锦平,我们最XX的青春”之类的话。
钱爷发完贺卡后,我心底泛起一丝柠檬味的酸楚,对她说:“我也要卡,写我名字的。” 钱爷挠了挠头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五毛的票子,写上了“友谊永存”四个镂空的字递给我。我非常开心,第二天拿去买了瓶汽水。
散场之后,我俩又走到学校西面的那个小山坡,我爬到一棵笔直的白杨树上折下最温柔的两株枝条,编了两顶绿幽幽的帽子。那时大概是十点钟的样子,钱爷躺在山坡的向阳面,举着手指在阳光下舞动,一只手比划成飞机,另一只手追逐着要把它打下来。她几天前用一种叫胭脂花的东西染了指甲,映在阳光下透出紫红色的光,我一时恍惚,以为是天使丢落的葡萄。
我背着阳光,却转头望着钱爷在阳光下的傻缺游戏,不久时就感觉厌倦,转过头望着南方的的地平线昏昏欲睡。在我小的时候,眺望远方时,地平线处目光可及的地方总是一片山水画一样的树林,我们的世界好像是被树林囚禁起来的。但那一刻,我第一次在地平线的光影交界处,看到一波难以名状的流光溢彩,那景象我难以描述,也许只有诗人和钱爷才能讲出它的美丽。
我临近睡着之际,钱爷忽然拍我头发,我嚼着挂在嘴角的狗尾巴草问她干嘛,她趴在草地上
看着我说:“你知道吗,咱们龙头村以前还有个更好听的名字。”
“什么名字,”
“半坡阳”
后来,这三个字就成了我的网名,成了我籍以泡妞的利器。只是从那往后,我再也没去过那个山坡,再没有看到过那半坡阳光。
中午时分,我俩走在街上,经过一个卖螺蛳粉的小摊位时,我俩都停下了。钱爷被螺蛳粉的香味吸引,我盯上了在买螺蛳粉的一个女人。
那女人穿着一件吊带连衣裙,裸露的大片肩膀好像屠户的铁钩上待价而沽的猪肉,脸上白惨惨地抹着厚厚的粉,如果去拍恐怖片,无需化妆即可立马上镜,如果我事先不知道她的身份,可能会误以为她是五得利某老板的小蜜。
但我知道她是镇上一家破落酒店的鸡女,镇上所有带把的人都知道。只是她突兀地出现在钱爷面前,让我难以莫名其妙地怒火心生。我捡起一块柠檬味的小石头,趁她不备,一下子砸到她那让多年以后的钱爷梦寐以求的屁股上。她回头看了我一眼也不理会,提了装好的粉就匆匆离去,想必是早已习惯了无处不在的轻薄。
不料钱爷突然大怒,用八神庵削风的姿势一把把我拽到一边,气鼓鼓地责备我:“你怎么这样~” 我莫名其妙:“她是鸡女啊„”
“鸡女怎么了,又没惹你。”
我感到一丝不妙,但又无从回答,钱爷不依不饶地指着推着三轮车卖螺蛳粉的厨子说:“食色,性也~她和这师傅有什么不同,”
我觉得她不可理喻,那顿螺蛳粉也没吃成,从那往后很多年,我都对所有推三轮车的人怀恨在心。
【地平线的光】今天说说钱爷被开除,我俩在野外共度一晚的悲伤故事
升初中的那年暑假,我们的村子经历了一场罕见的大雨。那一天下午,钱爷来到我家里,不由分说地拉起我就走,因此,我当时还未完成的,那种可以使任何东西变长的魔法被迫中断。多年以后,我看到步行街JRS的悲惨经历时,很是为我那个没完成的魔法感到惋惜——这一切悲伤的感情故事发生的罪魁祸首就是钱爷。后来我又听说,男人如果到了三十岁还是处男,就可以使用魔法了,想到这儿,才令我感到那么一丝欣慰。
那天下午,钱爷带着我去农田里偷了几根黄瓜,我感觉很无聊,问她偷黄瓜做什么,又不像西瓜那样好吃,钱爷神秘地笑了笑说,你不懂黄瓜对于女生的作用。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黄瓜是可以做面膜的。
从钱爷家里出来后,雨水就像陷入情欲中的女人一般一发不可收拾,连续下了一个星期,街道、农田都被淹没了,我们当时都不会游泳,所以一个暑假都没有再相见。
升到初中之后,我和钱爷没有被分在同一个班,我们好像突然变成了陌生人一样,很少相互来往,只是偶尔在路上相遇时,彼此报以微笑。她变得越来越漂亮,个子长得比我还要高,学校里很多男生都在谈论她。她经常在下午放学后和一个女生在操场上荡秋千,有时候还会有几个男生围着她俩,把秋千往天空中送得很高,我把自己融化在观望她的人群中,看着她一次又一次冲向盛开的夕阳,但从没有向前一步。那时候,她长成了一棵茂密的大树,我不愿像一株爬山虎那般,攀附她的高枝。
初二那年的一次体育课,我们班在操场上站队,学校西面的围墙年久失修,坍塌了一个豁口,一只小羊跑进校园里,被高年级的一帮混混追赶到我们班的队伍旁边,他们把那只小羊推倒在地,一群人吵吵哄哄地说要献给老大。这群人是我们学校最大的帮派——“诸神”里的几个人物,所有不小心闯进我们校园的动物都没能逃脱他们的魔爪,听说他们中还有人对动物行使猥亵之事,学校里没人敢惹他们。
那一天是我的成名之日。我身为体育委员,看到他们完全不把我们的课堂放在眼里,就冲他们大吼了一声:“都TM别闹了,秩序~”。
他们停了下来,为首的那个人打量了我一番,指着我问道:“叫什么名字,叫什么名字你,” “叫我猫爷~”我用余光扫到体育老师正朝这边走来,立刻高昂地回答他们。
第二天中午,他们带人在学校门口把我揍出了翔。虽然如此,但是“秩序”帮派由此成立,我作为发起人,自然而然地坐上了第20把交椅,在学校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幻想着钱爷被人欺负,然后就是我向往已久的英雄救美的桥段。
我终于等到了一个时机,有一段时间,学校里有个人疯狂地追求钱爷,那人叫郑能亮,是我们校长的儿子,他扬言要给钱爷写够多少封情书,每天上午课间都贴在校园里的黑板上。有时候,我还能看到钱爷站在黑板前看情书,嘴角上扬好像在笑着,每到这个时候,我就怒火中生。这种感觉很奇怪,我当时也搞不明白原因,不过从那往后很多年,我都对所有写情书的人怀恨在心。
有一天课间,我趁他又贴情书的时候,带着几个“秩序”的兄弟把他的情书撕了下来,他虽然没敢出声,但我还是以他的字写的太丑的理由把他暴打一顿。十几年之后,我再见到他时,他已经成了一位小有名气的书法家。
打完他之后,我觉得自己有了让我倾心已久的体面形象,终于可以在她荡秋千时把她送进夕阳里了,三天之后的下午,我就坐在秋千旁边的兵乓球台上,等待着她的到来。
那一天,我等到所有的学生都走光了,钱爷也没有出现,天快要黑时,我才遇到了那位和她一起荡秋千的眼镜妹。我拦下她,问她小静去哪了,她反而诧异地问我:“你不知道,小静被开除了啊。”
随后她又告诉我,具体的内情她也不知道,只是听说跟校长的儿子有关。
我脑子一片混乱,和多年以后看到帖子被虎扑站务组转水时的感觉无二不同。我很怕以后再也见不到她,立刻骑着车子以门特般的速度赶到她家里。
她打开门看到是我,笑得很开心,那一刻,我虽然大汗淋漓,浑身脱力,但是看到她微笑着向我走来,我觉得即便是天堂也不过如此。
那时候她父母都在城里上班,她一个人在家给我做了菜吃,那是我最后一次吃到钱爷做的东西,至于味道——都被我温水吞服了。
吃过饭后,我心里愈发难受,但我们好像心照不宣一般,都没有提起开除的事,直到钱爷开口说,我们出去走走吧。
这一走就是一整晚,我们绕着村子走了一圈,每走到我俩熟悉的地方时,钱爷都会哈哈大笑。直到经过那个池塘的时候,我们才停了下来——那池塘已经干枯了,长满了野草,仿佛岁月拉的屎。
我们走进池塘里,躺在野草上,钱爷眯着眼睛数着从我们面前飞过的萤火虫,数着数着,忽然停了下来,眼睛盯着星空,对我说:“我明天就走啦~”
“嗯。”
“去城里上学,我爸爸给我准备好了。”
“嗯。”
“其实在咱们学校也挺好的~”
“嗯。”
“我知道是你干的,我没跟校长说。”
“嗯。”
“校长就是怕我影响郑能亮的成绩。”
“嗯。”
“以后不要打架了,知道么,”
“嗯。”
“你要好好学习,我可是要考一中的。”
“嗯。”
“你真蠢~”
“嗯。”
不知不觉间,我们就沉默了,我盯着夜晚的地平线,满脑子都是对未来的渴望,地平线处涌上一股强烈的光,比我任何一次看到的都要强烈。
沉默过后,我俩都有些困了,钱爷说,给我讲个故事吧。我又跟她讲了《快乐王子》——每次她让我讲故事,我讲的都是《快乐王子》。不同的是,这一天,钱爷用她的态度给我讲了另外一个故事——我们都在阴沟里,但仍有人仰望星空。
我睡着之前偷偷地看了一会钱爷,星光微弱,依稀感觉好像是碎花的,随后沉沉地睡去。
【地平线的光】这次就说说钱爷名字的由来,以及我跪舔失败的故事。
钱爷转学以后,我的生活突然变得无趣了,这种感觉就像你刚下载完一部2G的片子,只来得及听一段开头音乐,就被玩你电脑的手贱表弟给格式化了——两天之前,我就经历了这种痛楚,因此耽搁了地平线的更新,在此提醒大家,珍藏的文件夹切勿起“史前生物进化史”这种极易勾起小朋友好奇心的名字。
继续正题,钱爷走了以后,我虽然感到无趣,但并没有陷入悲痛之中无法自拔,反而有了一种难以名状的解脱感——也许科比退役之后,我才有机会重温这种感受。我当时变成了一个勤奋好学的人,至少在“秩序”的兄弟们看起来是这样的,“诸神”的领袖老杨走了之后,我们“秩序”在学校里一手遮天,除了郑能亮,没有我们不敢惹的人,我这个发起人的存在也就变得可有可无了。
我那会儿特别擅长给自己制造一个虚无的信念,以此让自己期待明天的到来——比如,我当时坚定的认为,假如我同样升入一中,就可以毫无悬念地推倒钱爷,这种信念使得我的学习成绩宛如青春期钱爷的胸部一般进步显著,即便数学只考了33分,我也轻松地考入了一中——终于可以再见到她了,以一种不低于她的姿态。
然而,大家可能已经猜测到了,现实生活永远不能满足你的期待,就像《地平线的光》里迟迟未到的刘备段子——钱爷当时喜欢上了别人。
那个男生战斗力很强,很多女生走过他身边时,都会窃窃私语。他长了一张伟大摄影师的脸,一米八五的个子,篮球打的很像NBA超级巨星,最擅长的招数是背身单打加转身虚晃再虚晃如此往返七八次以打铁告终,但是高中小女生懂得什么,进球了当然是个好球,即使不进,也能落个好帅。当然,他的战斗力远不止于篮球方面,我只是介绍下钱爷和篮球最初的相识。
他拥有年纪第一的学习成绩;天生不会说我们当地方言,出口必普通话;博学多才且品味高雅:音乐只喜欢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美术方面只喜欢看油画,爱看郭四和海子的书,古诗词只看纳兰性德;而且对和天文学和进化论颇有见地;还是个化学天才,据说他曾经用一根双汇火腿肠、半包三鹿奶粉和两个果冻成功地做了核反应堆实验。
我不知道他和钱爷是怎么好上的,只是很多时候,我都能在操场上看到他们的身影,有说有笑地绕着操场散步,有时候,他的手还会有意无意地触碰钱爷的肩膀。每一次,我都站在远处的篮球场看着他俩,直到被队友的传球砸到脸上才恍然醒来。
只有那么一次,我在操场上练习运球时,无意间撞见了他们,我听到一阵莫名熟悉的声音,虽然跟我童年记忆中有所不同,但是那被人揍过的鼻音分明就是钱爷,我抬起头,果然就是他俩。钱爷很自然地向我微笑挥手,脚步并没有停下,我点点头给予回复,当他们走过我时,
才听到那男生问我是谁,钱爷回答他:一个同学啦~
坦白的说,我当时并没有感到愤怒或者悲伤,也许有那么一丝失落,也许没有,我不确定。 后来,那个男生就转学了,听说被外省的一所高中挖走。那一阵子,钱爷很低落,对她来说,也许就像歌里唱的那样——时间留下了美丽,和一片狼藉。有一天放学,我经过钱爷班时习惯性的朝屋里看了一眼,班里其他人都走光了,只剩下钱爷坐在座位上,低着头摆弄着什么。我走进她的班里,坐在她的旁边,她看了我一眼也没有说话,时间好像回到了几年之前,如果她还肯为我捋下一绺头发。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看她铺在桌子上的素描纸已经没处可画了,她手中的那截铅笔也被削得像斑竹的28那样短小时,我才打破了沉默,邀请她一起吃饭。她没有说话,站起来跟着我就走。
我带她走进学校门口的米粉店,点了两碗米线,等我连汤都喝得一干二净时,她还是没有吃下一口,只是呆呆地用筷子撩拨着那几根米线,仿佛多年以前她偶尔撩拨发丝时的情景。我看到这儿十分不快,没有付钱就拉着钱爷偷偷溜走了。
经过学校的小卖铺时,我跟她说:你不能什么都不吃。钱爷这才看了看小卖铺,一言不发地走进去,出来时怀里抱了一桶大大泡泡糖。她好像忽然开朗了似的,嚼着泡泡糖跟我说:“我就吃这个。”
从那以后好几天,也许是一个星期,她每天只吃泡泡糖,而且很乐于分给别人吃,除了小卖铺的老板娘,谁也不知道她到底买了多少桶泡泡糖。大家无不惊叹于她的慷慨,也不知道是哪位历史性的无名同学先说的:真是位有钱的大爷啊。等到低年级的同学也找她要泡泡糖吃的时候,“钱爷”这个名号就传开来了。
那一阵子,我们学校里到处都是泡泡糖,有的被随口吐在地上,有的被当做胶水粘在食堂门口的公告板上,听说还有两个学生因为上课时向老师投泡泡糖被开除了。但更多的泡泡糖,都被吹得很大挂在树上。那种奇妙的景象我永生难忘——走在我们的校园里,两边的大树上满满的全是硕大无比的泡泡糖,像是元宵节时的灯笼,又仿佛漫天飘曳的ru房。
直到有一天,钱爷对我说,我饿了,带我吃东西之后,泡泡糖事件才算过去,老师们也松了一口气。在此告诫一下BXJ的JR,不要引起钱爷的情绪波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那天钱爷吃了两套煎饼果子,三碗螺蛳粉,四杯柠檬汁,和十串关东煮。吃完饭后,我俩走到学校北面的麦田里,坐在田埂上,她望着已经变得金黄的麦田,沉默不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我就望着地平线,回想我俩一起走过的那些年头,过去的所有情景好像一场没有结局的电影,每一个画面都投影在地平线的光影交界处,画面如水波般模糊一下,似乎又看到了我和钱爷未来的日子。那一瞬间,我很想跃进麦田,冲向地平线,跳进画面里那个世界,永远不再返回。
钱爷突如其来的话打破了地平线的幻境:“我要考一所好大学,你什么打算,” 我的思绪还没有完全从地平线的幻境中跳出,我转头看着她,她就在我身边,触手可及,但又像地平线那样远,永远追赶不到。
我不确定当时自己是否对她心生情愫,也许我最多只是喜欢上了想象中的她,但我还是决定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她表白——如果没有这种桥段,那本文也太没看点了。
现在回想起来,那也称得上表白么,郑能亮的情书里随便抠出一句话来,都能把我爆得渣都不剩,但是我还是说出了那么一句蹩脚、笨拙,也许钱爷都不认为是表白的话:“你真是太阳啊,照亮了我的生命。”
钱爷转过头,用一种不小心吞下鼻涕的表情看着我,忽然又笑了,用手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即将落山的太阳。
我心中一凛——这厮是在含蓄地表达“我日”这个概念么,
不多时,她才开口说道:“生命就像太阳吧,不能被照亮,只能自明。”
那天下午,是我最后一次跟钱爷在一起。从那往后,我再也没有看到过地平线的光,再也没有迷恋过虚实难分的流光转影。
【地平线的光】我只好全招了,原来关于钱爷的一切都是我的YY
我再次遇见钱爷时,是在网上,我们已经相隔千里,她变成了一个体育论坛里的女神。这是不久之前的事,我看到一张画着明媚笑脸的照片,头发湿漉漉的,好像一下子回到了许多年前,我们在池塘里的那个下午。
我们已经很多年没有联系了,只是偶尔,从几个朋友的零星碎语中听说她的一些事情。奇怪的是,我竟然记不得是哪些朋友。听说她考上了长江边上的一所大学,学了一门和她的智商很不相称的专业;听说她追求者无数,后来找了个十分混账的男朋友;听说她毕业后过得不好,颠沛流离,居无定所;听说她经历过这些以后,一如既往的爱笑。
我翻遍了论坛里所有关于她的消息,看到她在这儿有很多朋友,心里泛起一阵酸楚,为什么到最后,她都没有提起过我,难道对她而言,我和她经历过的所有时光,都只是她在清晨醒来时模糊掉的梦,
我想,总得做点什么吸引她的注意,又怕方式落入俗套,就花了半个月时间做了一个钱爷版的充气娃娃送给她,被她拒绝了。这件事让我有点心灰意冷,好在最后也没有白费功夫,在一位肚皮很大的JR苦苦哀求之下,我把娃娃高价卖给了他,这件事也算告一段落。
但我感到不甘心,于是又写了一篇名叫《地平线的光》的帖子,一一陈述我们当年经历的故事。虽然最初她对我毫无印象,还说出“麻烦下次把我写得洋气些”之类的话,让我有些伤心,但我想,只要我一直写,总有一天她会记起我。
我从我们最初相识的那棵梧桐树写起,一直写到长大后各奔东西时的麦田。在我敲下这行字的时候,脑海中还闪过那个脖子里挂着小水壶的女孩的身影。
然而,剧情的发展远不如我想象中那样美丽。在我的记忆中,我在三年级时确实坐在钱爷的左后方,但是钱爷拉来了一位当年的同学@安安兔
来证明,她的左后方一直是一堵墙。前几天晚上,我想到这里时,感到惶恐不安,便跑去安安兔的空间留言,期望以这种直接的对话唤起她对我的一丝回忆,以此证明自己的存在,免得自己照镜子时只看到一堵冰冷的墙。安安兔的确是记得我的,但不是以老同学的身份。她非常亲切地叮嘱我:“记得按时吃药”,这句温柔的关心让我感到十分温暖。后来我想了想,也许她觉得我是个神志不清的人。
这段时间以来,我这里的天气愈发怪异难测,太阳变得像我的眼球一样干涩,偶有云彩飘过,却好似粘在天空的鼻屎,整个世界一下子没有了诗意。我缩在屋里没有出门,总感觉哪儿有些不对劲,几天之后我才明白,原来我没有任何物证来证明我跟她曾经相识。
想到这儿,我连行李都没有收拾,连忙买张火车票返回横县,车票钱还是上个月我兜售钱爷QQ号挣来的,虽然那些QQ号都是我自己申请的小号,但仍有一位JR在我这儿连续上当,想到这里,我心里泛起了大约两秒钟的惭愧。
数年离乡,横县的变化让我有些惊慌,就像很多年后,你遇到了曾经被你甩掉的,如今化身白富美的女友,虽然她令你惊叹不已,但她已经不属于你了。
我经过高中时留意了一下,当年的麦田已经不复存在,现在成了一片阴气森森的小树林。 我先去找了毛锦平,他在城郊的工地上干活,日子过得很对不起自己的名字。我见到他时,他正坐在水泥板上跟工友讲段子,隐隐听到谁谁谁被戴了绿帽子什么的;烈日当头,一群人围在一起,手里举着啤酒瓶,倒有种路飞一伙的欢快,似乎他们从不为生活忧愁。毛锦平说,每天休息时讲段子,是他们最大的乐趣,比找失足都有趣。
我把他拉到一边,急切地问他,你还记得小学毕业时,咱们班的一个女生送你贺卡不, 毛锦平翻了翻眼睛,似乎那年头的记忆蒙了太厚了尘,思索了半天,才回答我:
“没有人送我贺卡啊。”
“你再想想,她当时送了你两张,还写了你名字。”我不甘心地追问。
毛锦平仰着脖子灌了几口啤酒,带着一丝气愤地说:“猫爷,别取笑我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五年级没读完就被开除了,要不能在这地方谋生计,”他指了指身后的砖垛。
他看我面带疑惑,扔了酒瓶子,抹了抹嘴说道:“我把数学老师他儿子的包皮给割了,这事儿你都忘了,”随后就自顾地走开了。
毛锦平的话让我愈发疑惑不解,我呆在那儿站了很久,决定回到龙头村。
时隔数年,如今的龙头村一片萧索,很多人都搬离了村子,留下一座座破旧的老屋伫在死气沉沉的街边,整个村子好像一则毫无寓意的蹩脚寓言。
我走在村子的土路上,雨水未涸的土路很是泥泞,明明是炽热的夏日,却有一番秋天般的萧瑟,路两旁的树木好像一根根突兀勃起的28。我上一次走在这条路上的时候,它们还是细小娇弱的树苗,这种变化让我很不适应。
我走到村头,扒钱爷衣服的池塘边,就再也迈不动一步了,原因也很简单——眼前根本没有池塘。没有碧池,没有我俩曾经躺过的草地;甚至,这儿根本就不是一片洼地,而是一座硕大的土岗。
我也不知道在那儿楞了多久,等我缓过神来,才发觉天都快要黑了,我立刻以书豪抢沙发的速度奔往小学。梧桐树,梧桐树一定还在~我抱着这仅存一丝希冀来到了学校。
学校还在,只是没有学生了,事实上,如果没有校门上“龙头村完小”这几个比真爱还要模糊难辨的字眼,它已经不能称之为学校。
我绕过熟悉的教室,跑到原先的三年级门前,那棵老迈的梧桐树果然还在。我放慢了步子,踏着逐渐褪去的阳光走到老树跟前,捡起地上落败枯萎的梧桐花,塞进嘴里。坦白地说,这时的梧桐花又涩又苦,但嚼了几朵之后,却又觉得和十几年前一样甜,我站在树底下,有种久违安全感,和钱爷一起的时光一瞬间变得鲜活起来。
这时候,一个貌似拾荒者的老人走了过来,看我一个人在那傻笑,好言劝我尽早回家。我从回忆中脱离出来,发觉月亮已经升了起来。老人走过我身边时,我猛然想到一个问题——现在是六月初,我们小学开学时是九月份,为什么那一年九月份的梧桐花仍旧鲜活,现在的梧桐花就这么枯萎了,
我连忙喊住老人,问他梧桐花几月份开花,老人看了我一眼,似乎觉得我有些奇怪,把蛇皮袋往肩膀上送了送,对我说:“梧桐大概四月份开花吧,现在都败得干净咯。”
老人的这句话让我毛骨悚然,这种恐怖生平未有,我甚至不能确定自己的存在到底是不是真实的,好像整个世界都被否定了。我望向学校的西方,太阳已经不见了踪影,隔着围墙似乎还能看到那个小山坡,我几乎是喊出来的问老人:“咱们村子以前是不是叫半坡阳,”
老人这次头都懒得回,扛着袋子往前走着说:“没听说过,从我小的时候,咱们这儿就叫龙头村。”
天已经很黑了,我没有再去那个山坡,这时候,我自己也知道了——南方怎么会有白杨树呢。
【地平线的光】(完结)今天就讲一个有郑能亮的故事,我可能扑倒了钱爷
钱爷,一位大愚若智的奇女子,只要一有空闲,我就会想起她。我曾以为,经我讲出的故事,将汇成一条永不干涸的河流,这水面不必宽广,水流不必湍急,兴许那河水或黄或绿毫无姿态,但总有那么一天,钱爷会身着比基尼跃身其中。
离开横县之后,我感到无处容身,像一只不小心爬到水泥地上的蚯蚓,所有的挣扎都逃不开一个干瘪枯萎的结局。我没有回到工作的城市,因为我不确定我到底有没有在那儿工作过。我走在大街上,感觉所有的行人都在用余光盯着我,他们每个人都有读心术,我脑海中的所
有念头都映在他们如黑洞般的瞳孔中。这让我感到慌张,我一慌张,就会幻想推倒钱爷之类的事情,我怕他们在思想上占了钱爷便宜,便匆匆离开了我的故乡,来到一个比现如今的BXJ还要陌生苛刻的地方。
我在一座工地上谋了个住处,窝在那间尚未抹上水泥的小屋里,除了日常的生理活动,从不离开那间屋子,有很多时候,工人们路过时都会打开窗子望我几眼,以便确认我是否还活着。
在一开始的几天里,我在思考成长,回忆如同一位冷酷严谨的杀手追赶而至,我想到了小时候,我和钱爷并排摆成“大”字躺在山坡上,那时候,我以为往后的很多年,我们都会这样。直到那一天,我才意识到,假如现在钱爷和我并排躺在一起,她仍然可以闭着眼睛面带微笑摆出“大”字;而我只可能摆出“太”字。这就是成长。
当我想到这里时,辛波斯卡的一句话在昏暗的低瓦灯光上一字排开——“我们何其幸运,无法确知,自己生活在怎样的世界。”我意识到这位波兰老太婆的话可能是在扯淡,或许我从一开始就错了,钱爷之所以会消失在我的世界,仅仅是因为我的不坚定。
这个念头好像我失散多年的老朋友,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和冲动,许多年前,我在地平线处看到光亮时,就是这种感觉。第二天一早,我就乘车返回南宁——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和我一样对她笃信不疑,那一定是爱过她的人。
火车经过一个隧道时,我好像看到了大海,几个孩童在沙滩上光着屁股玩耍,他们竟然像掀地毯那样掀起了卷到岸边的波浪,波浪下面是一堆璀璨如虹的宝藏。在我瞪着眼睛伸直了脖子想要看清楚那堆金灿灿的玩意究竟是何物时,火车开出了隧道,所有的景象都在刺眼的阳光下消失殆尽。旁边一个年轻人用看傻逼的那种眼光盯着我,我没有感到惊讶,我深知有一类人的无趣和愚昧,仿佛夏天时女人的大腿,总是迫不及待地显露出来,还时刻引以为豪。
和郑能亮的见面没有想象中那样艰难,他现在是一所大学的艺术系讲师,不但写得一手好书法,听说对绘画也颇有造诣,我找了一家从门面和装修上来看付得起账单的小餐馆后给他打了电话,他很爽快地答应了我。
他领了一个年轻又漂亮的女生赴约,穿戴打扮比黑子们的节操还要露骨,从女生对他的称呼听来,应该是他的学生。
就座之后,无非是一套礼尚往来的寒暄,他一直口如悬河地讲述他现在的生活,我知道我们彼此都不放在心上,几番客套之后,我就提起了小静。
“亮子,你记不记得当年你给她写情书的那个女孩,”我咽了一口唾沫,继续说道:“叫叫小静,初二的时候。”
郑能亮看了我一阵子,皱着眉头问我:“小静,”
我的手心几乎都要出汗了,口干舌燥,不自觉的地握紧了拳头,再次找他确认:“你还把情书贴在黑板上,我那天还揍了你一顿。”
郑能亮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仿佛要展开一场黑蜜之间的辩斗,旁边的女生也神情严肃地用那种“虽不明,但觉厉”的眼神望着我。
一阵沉默过后,郑能亮终于饶恕了他的眉头,张着嘴呵笑几声,一边点头说记得,一边神情怡然地倒了杯茶,拈起茶杯调戏情人一般呡了口茶水,才不紧不慢地回答:“小静嘛,记得记得,我这操劳过度的,记性全没了,让猫爷你见笑了。”
听到他这句话,我感觉世界一下子从《城市之光》来到了《阿凡达》的年代,再看郑能亮那张脸,仿佛也可爱了许多。我记得我当时呼出了一口很长的气息,像看到自己小黑屋被解禁那般兴奋,满上了几杯酒和郑能亮对饮。
郑能亮只是点头微笑着附和我,神情十分淡然,旁边的女该面色似有不悦。几杯下去之后,郑能亮仿佛弥补似地问我:“猫爷最近在哪高就,”
我不想把最近的状态告诉他,只好拿之前的文字工作勉强应付他:“和你一样,搞艺术。” 郑能亮呆了一下,仿佛在回味一则冷笑话,回神过后哈哈大笑,几乎笑出眼泪来,搂着女生
的肩膀拍打着,好一阵子才停下,憋着笑面色涨红地说:“猫仔,这可不一样。” 随后没等我说话便站起身来,掏出250块钱丢在桌上说,拿去付账吧,我还有些事先走了。搂着妹子双双离去。
他们走到门口开门时,我好像听到那妹子质疑情书的事,很不开心的语气,郑能亮不屑一顾地回答她:跟神经病计较什么你,傻不傻。
我望着他俩走远的背影,不由得想起来那句话来——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也不是相爱不知,而是我在搞艺术,你在搞艺术生。
我感到一种英雄末路的凄凉,气愤填膺,趁老板不在,揣起那250块钱没有付账就赶紧溜走了。走到大街上之后,我闻到一坨明媚又浓烈的忧伤,我以45度角仰望天空,不由得泪流满面——妈的钱包拉桌子上了。
从我试图唤起钱爷的回忆开始到现在,我丢掉了工作,丢掉了朋友,丢掉了钱包,虽说我现在除了250块钱一无所有,但我确信,我获得了那种征服世界的成就感。
我乘车返回工地的途中,久别多年的梦想又如蒙细雨般萌发——许多年之前,我的梦想还是当国家主席,而现在,我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能去肯德基喝碗羊肉汤。我隔着车窗望向远处的地平线,告诉自己,钱爷和羊肉汤都会有的,我一定能做到这些~我哼着歌望着窗外的风景,时间过得也很快,现在回忆起来,隐约记得自己哼了些“我要你陪着我,看着那老猫水中游”之类的。
到了工地之后,我把那张木板和砖块垒起的床想象成钱爷,一个猛子扑了上去。屋内嘤嘤绕绕的苍蝇就是为我奏曲的精灵,昏暗灯泡一定是维纳斯为我点亮的灯笼。我拿出手机,打开QQ,找到无知的钱爷。总所周知,无知若是一把利刃,那钱爷就是万剑归宗的武林神话。
我按捺了一路的喜悦喷薄而出,迫不及待地发了句:“嘿,money~告诉你件好事”给她。 我盯着手机屏幕,等了十五分钟的样子,钱爷回复了我:“嘿,我也有件好事要告诉你。”
“你能有什么好事,姑且说来听听。”
“那个„我好像要恋爱了„”
我花了十分钟去分辨这句话中玩笑的成分,两个月以来的经历已经使我的神经极度敏感。经过一阵深思熟虑后,我才回复她:
“那人玩水果忍者切最后的石榴一定能拿很高分吧,不然怎么满足你~”
“死开,说正经的„”
“真的,”
“真的。”
我盯着这两个字楞了很久,只是一个标点符号的变换,就成了一支射穿我的利箭。 我没有看钱爷后来的消息,把手机丢在一旁,默默地在心里祝福她们秃头偕老。
后来,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了,我又变回了去南宁之前的状态,工人们偶尔拉开窗户指着我说笑,也不再在意我是否还活着。从那往后的一段日子里,我每天恶梦连连,有时候梦见自己漂在一条黑色的大河里,天空也是黑色的,电闪雷鸣,许多长相丑恶的大鱼争相啃咬我的身体;有时候梦见太阳被人戳穿了,支离破碎地散落一地,我蹲在地上捡起太阳的碎片,试图将它们粘在一起,让光明和温暖重现人间,每当我即将完工之时,它就变成一颗炸弹突然爆开。
十几天之后,郑能亮给我的钱也快要花完了,有那么几天,我也会走出门外,揉着酸胀的眼睛想看看地平线,只是遍地的高楼遮掩了它,或者遮掩了我的视线。有时候我也会沮丧地想,可能我再也看不到地平线的光了,不过对于一个身上只剩下三块钱的人来说,有没有那些蛋疼的光线也无关紧要了,无论怎样,钱爷终究变不回小静。
那天下午,我把瘫软的身子从床上捏起来,打算拿最后的钱去买瓶廉价的啤酒。之前经历的所有事情让我想明白,郑能亮的话只是在敷衍我。去往小卖铺的路上,我抬头看了看太阳,阳光在所有的年头里都别无二致,只是在这时候看来饱含嘲讽。
幸运的是,我还能买到一瓶两块五的雪花啤酒。小卖铺的大爷把找给我的五毛钱丢在柜台上,便低头摆弄刺刺啦啦的收音机。
我拾起那五毛钱,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财产,那张票子仿佛被洗过无数次,软塌塌的,连正面的人脸图案都被岁月模糊掉了。但是除了它,我已经一无所有。我翻到票子的背面,给自己寻找最后一个不去麻烦老大爷换钱的理由。
那张票子的背面也完全粉掉了,白花花的好像劣质的卫生纸,当我正准备让大爷给我换一张的时候,隐约看到了几丝字迹。
我拿着票子走出门外,在阳光下仔细地辨认,终于看清了上面写的四个大字,字体还是镂空的——“友谊永存”。
我呆在门口沉默了好一阵子,兴许是几个月,兴许有二十年之久,时间在这一刻变成了一张蛛网,我可以沿着一根线返回任何一段时光。许多情景,都变成了粘在蛛网上剧烈挣扎的猎物——骄阳下散落一地的梧桐花,脖子上挂着水壶的童年女孩,池塘里那张粘着琥珀色阳光的笑脸,塞进裤裆里的单筒望远镜,星空里野草间的流萤飞火,晃进夕阳里的秋千,半坡阳上天使丢落的葡萄,满校园飘曳的泡泡糖„„它们就在我眼前,全都在那儿,一样都不曾少。我有些犹豫要不要捕获它们,直到老大爷不耐烦地问我,有什么问题啊你。
我转过身发愣着看了大爷一会儿,看到桌子旁边鼓囊囊的蛇皮袋,终于认出了他。我走到他跟前做出了决定:“这钱太旧了,花不掉,换张新的给我。”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