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烟和拉屎,真乃人生一大快事!
抽烟和拉屎,真乃人生一大快事。
有些自作聪明的朋友可能要问了,抽烟和拉屎,这明明是两件事,怎么能说“一大快事”呢?
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抽烟和拉屎算得上一回事。
抽烟是一件惬意畅快之事,拉屎亦然。二者有殊途同归之美,异曲同工之妙,但凡相遇,妙不可言。
一
拉屎时,如能点上一根烟,自然是极好的。
伴随着烟草味入肚,浑身有一种飘飘然飞升的快感,仿佛自己也化身一道青烟,袅袅而上。
而一股混浊之气凝聚丹田,沉沉向下,这么一上一下,屎意更浓。
吞吐之间,清风自来;收放之际,污浊尽去。
人生美满快意之时,莫过于此。
想起我高中那会,年纪青涩,兜里羞涩,生活苦涩。
跟几个狐朋狗友为了省钱上网到处捡烟屁股抽,不仅不以为耻,反而乐在其中。
以至于见面时都会互相问候一句:“哎,今天捡到宝了吗?”
这个“宝”指的是那些20块钱以上的好烟。
什么云烟啊,贵烟啊,玉溪啊之类的。要是能捡到黄鹤楼、软金砂,那就不得了了,是走了狗屎运,要请大伙吃饭的。
至于软中华、大熊猫,那更是想都不敢想。
不过好屁股可遇不可求,并不容易捡到,大多数情况下能捡到个红塔山都谢天谢地了。
我们几个人抽烟、喝酒、逃课、上网、打架,是谓“五毒俱全”。
其中我跟华哥的关系是最好的,我俩更是无恶不作的那一类,沆瀣一气,臭味相投,颇有些英雄惜英雄的意思。有时独自捡到宝了,甚至会揣口袋里留给对方。
之所以关系这么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三国演义》。
我和华哥都是三国迷,把一本《三国演义》不知道翻了多少遍,能记得里面的每一个段落。
华哥最喜欢的一句就是“备若有基本,天下碌碌之辈,诚不足虑也”。
我俩经常跑到主席台上,对着空无一人的操场指点江山,那时华哥就会声情并茂地朗诵这句话。
他还问我最喜欢哪一句,我说:“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他笑着说:“这首诗并不是罗贯中写的,严格来说不能算《三国演义》里的。”
我说:“严格来说你那句也不能算《三国演义》里的,因为刘备并没有说过,那是罗贯中写的。”
他似乎觉得有理,又感觉哪里不对劲,想了很久也没能从我这句话里绕出来。
受《三国演义》的“毒害”,我俩张口闭口都是“天下大义”。
可到底什么是“天下大义”我俩也不知道,只知道人生在世,不能荒废在课堂里,一定要干一些惊天动地的事情才行。
于是在那个一到秋天就满地银杏的校园里,人们经常见到校长站在高高的主席台上口若悬河,唾沫横飞,告诫底下的同学们“要洁身自好,千万不能自甘堕落!”。
而他身后,两个堕落的少年正眉来眼去,嬉皮笑脸。
有一次我俩翘课打篮球又被校长逮到,呵斥我们赶紧回教室。我俩点头哈腰表示一定一定,转身就躲进了男厕所。
那时候身体真好啊,不论何时何地,蹲下来就有屎拉。现在年纪大了,便秘成了家常饭。
我随手捡起一根烟屁股端详着,却听到隔壁传来一阵啜泣声。
我问华哥怎么了,他哽咽着说:“那个臭婊子,她要...”话没说完,华哥号啕大哭起来。
那个臭婊子叫程英落,取的是落英缤纷的意思。家境殷实,人长的也漂亮,是咱们县城出名的美女。
甚至有外地的男同胞跋山涉水而来,蹲在校门口为了一睹芳容。
华哥对她一见钟情,为了追求她舍身忘我。
其实华哥家里条件也不差,之所以沦落到跟我一起捡烟屁股,都是因为把钱花在程英落身上了。
他俩也确实好过一段时间,用华哥写在作文里的话说,“那是灰暗人生里的第一道光”。
那段时间他天天春风满面,得意洋洋,隔三差五带着程英落和我逃课看电影。
但程英落追求者众多,华哥又被父母发现早恋,断了他的收入来源,导致程英落对他渐渐疏远。
看华哥哭的这么伤心,八成是他的那道光彻底灭了。
我思考着怎么安慰一下华哥,毕竟他这么大动静,很容易把校长招来,到时候哭的就不止他一个了。
我盯着手上的烟屁股,突然眼前一亮,我把烟屁股递给华哥,说:“你看这是什么?”
华哥停了哭声接过去,揉揉眼睛一瞧,顿时大喜过望:“牛逼啊,大熊猫!”
接着愤恨地说:“他娘的还剩这么多,哪个王八蛋暴殄天物啊!”
随后掏出他土得掉渣的金色打火机,“叮”一声点着就抽了起来,闭上眼一脸的陶醉。
我看他风采依旧,心里也就放心了。
虽然遗憾那半根大熊猫没抽上一口,不过能解了华哥的心结,也算功德一件,心中也就释然了。
半根烟抽完,华哥却突然长叹一声,我问他怎么了。
他说如果不是因为程英落甩了他,他就不会约我翘课打篮球,如果不打球就不会被校长逮到,如果不被校长逮到就不会躲进厕所,也就不会捡到这半根大熊猫,最后语重心长地说了一句,“人生的得与失,有时真的很难说清楚。”
听完他这一番论道,我当场就悟了。屎意如同迸发的灵感一般滚滚而来,哗啦啦倾泻而下,几乎将我俩的笑声淹没。
最终我们还是被校长抓住了,倒不是因为华哥的哭声。
我俩笑得太大声了。
年轻时的爱恨情仇有时就跟儿戏一样,一泡屎,一根烟,哭一哭,笑一笑,也就淡忘了。
没过多久华哥就找到了他的第二道光,我俩也一如既往在逃课上网、抽烟拉屎中轮回着。
毕业那天华哥把他的打火机送给了我,说他要出国了,留给我做个纪念。
我没有多问什么,点了根烟说:“那我请你喝最后一顿酒吧。”
那天晚上我俩喝得酩酊大醉,醒来后脑子里一片空白。
只是隐约记得华哥抱着我痛哭流涕,说:“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尔!”
多年以后我才隐约明白,华哥之所以和我一起捡烟屁股抽,或许不是缺钱。
因为姐跟我说,他那个打火机够买几十包大熊猫了。
但自从华哥出国,我们联系得越来越少了,久而久之好像互相都把对方忘了。
只是偶尔想到当初一起张扬又潦倒的日子,还是会忍不住嘴角上扬。
二
抽烟时,如能顺便拉个屎,自然也是极好的。
要知道不是每次抽烟都赶上人有屎意,正所谓“烟常有,而屎不常有”。
常人一天或许能抽一两包烟,却只能拉一两泡屎(稀的除外)。
所以大多数时候,抽烟是乏味的,是寡淡的,是不能尽兴的。
烟可常抽,屎却不能强求。
天地造化之不公,莫过于此。
想起我大学毕业后,辗转两份工作都不尽人意,却在第三份工作遇到了姐。
姐是那种冰火两面的人,工作上一丝不苟,极其严苛。私底下又烟酒不拒,满嘴屎尿屁。
所以姐的人缘不太好,因为在职场里,“两面”会被说成装。
但我却跟姐格外的投机,甚至有些相见恨晚。
在我来之前,偌大一个办公室,除了她都不会抽烟,她说世界上最寂寞的事情就是一个人抽烟了。
入职第一天她递给我一根万宝路,说“不嫌弃爆珠吧?”
我说我最喜欢的烟是陈皮爆珠。
她眼里闪闪发亮,又问我最讨厌抽什么烟,我说硬中华。
她哈哈大笑,说总算等来一个知己。
往后我们就成了抽烟喝酒,无话不谈的朋友。
在办公室里大家都叫她Jane,只有我模棱两可叫她姐,她心知肚明,也从不说破。
那时我们公司的厕所是一间间独立的“雅座”,男女公用,也不知道是哪个天才想出来的。
说是为了体现男女平等,同时也方便交流工作。要把厕所,打造成企业文化的标志。
于是每天早上都能见到厕所里各种隔空喊话,热火朝天的场面。
“哎~Jason,你看过毛骗吗?”
“当然看过啦,哪个男生不看毛片?”
“哎呀不是啦~我说的一部网剧啦~”
“现在网剧尺度这么大的吗?”
“哎呀~不是那...”
“Jessica啊,上班时间不要聊这些乌七八糟的事情。话说TWC那个方案怎么样了啦?”
“好的好的Amy姐,不过TWC那个方案不是我follow的呀,你不是交给Lucas了嘛?”
“个么Lucas呢?Lucas在伐?外面的人麻烦让Lucas来厕所一趟~我有事问他~”
当我第一次坐在马桶上听到这段对话时,真的把屎都笑出来了。
后来因为这事还被Amy姐教育了,当然我被教育不是因为我笑出了屎。
而是因为我就是Lucas。
由于我跟姐都抽烟,而厕所又是整个公司唯一能抽烟的地方,所以我俩总是相约带薪拉屎,渐渐成了一种默契。
她每次烟瘾来了,就会径直往厕所走,然后远远冲我使个眼色,我也就懂了,揣上烟跟着去厕所。
有次她火机没油了,我顺手给她点个烟,结果她突然抓住我的手,说:“你用这么贵的打火机?”
我才知道华哥送我的打火机叫都彭,法国名牌。
有一年元旦前,公司早早下了班让大家回去过节。我一个孤家寡人无处可去,就在公司多留了一会。
碰巧姐也没走,她向来是个工作狂,我也习以为常了。
但她当天脸色难看得很,我看她独自拿着烟进了厕所却反常地没有叫我,也跟了进去,紧挨着她的雅间坐下。
没过多久听到隔壁传来一阵啜泣,我问姐怎么了。
她哽咽着说:“那个王八蛋,他又...”话没说完,姐号啕大哭起来。
那个王八蛋叫朱有成,取的是事业有成的意思。
我虽然没见过,但用Jessica的话说,“长的跟命案现场似的——惨不忍睹”。
他追求了姐整整六年,但姐是个事业心极强的人,直到三十岁那年升为总监,才答应了朱有成,和他成婚。
她觉得一个愿意等她六年的男人,一定是爱她的。
婚后第二年,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
第三年,姐发现朱有成在外面有女人。
全公司都知道了这件事,但大家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姐没有离婚,而是继续过下去。以她雷厉风行的性格,早就该把那种男人丢了。
有次跟姐喝多了,我竟然鬼使神差地问起了这事,她倒也没有避讳,跟我说因为那个男人跪下来求她,说只有那一次,以后再也不会了。
我说这就原谅了?出轨这种事,对女人不都是致命伤害么?
她说还好,无非像手指上长了根倒刺,虽然扯到了就会钻心的疼,但并没什么大碍。
我坐在隔壁听她哭的这么伤心,八成是那根倒刺又长出来了,而且连皮带肉被扯了下来。
我很想安慰几句,但话到嘴边却又说不出口。
两人就这么一个哭,一个听,时间仿佛停止了流逝。
我突然就想起了华哥,想起了那个厕所,想起了程英落,想起了很多很多...
想着想着,我居然放了个屁。
本来嘛,放个屁也不是什么大事,况且我也不是第一次在姐面前放屁了。
但此时此刻,这个屁就如同晴天霹雳,让原本悲伤的气氛雪上加霜。
也不知是为了安慰姐,还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悲伤,我掏出华哥的打火机,“叮”一声点了根烟,从门缝底下递了过去。
姐接过烟,哭声渐渐平息了下来。
过了良久,姐突然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叫Jane吗?”
这个问题我还真琢磨过,于是脱口而出:“《Becoming Jane》?”
她说:“不是,因为我以前很喜欢《简单爱》。”
然后自己小声唱了起来。
“我想就这样 牵着你的手 不放开,
爱 可不可以简简单单 没有伤害...”
一开始她哽着喉咙,唱得五音不全,断断续续。但越唱越动听,却已经听不出歌声里的悲喜。
我忽然想起最近网上很火的一句话,于是对她说:“姐你知道吗?没有哭着拉过屎的人,不足以谈人生。”
她当然知道了,“噗嗤”一声就笑了。
姐跟朱有成离婚那天,打电话约我去喝酒。
我说还在上班呢,Amy姐让我赶个稿件。
她在电话那头提高了嗓音:“Amy重要我重要!”
我只能硬着头皮出门打车。
一见面我就愣住了,原来她把头发剪了。看起来比以往更加干练,又多了两分清新可爱。
我说你都当妈的人了,怎么弄得跟个学生妹一样?
她笑嘻嘻地拿出一个红本本在我眼前晃晃,说:“对啊,这不是我的学生证么?”
然后上来挽着我的胳膊就往前走,开始绘声绘色描述朱有成怎么样又下跪了,她怎么样无动于衷,然后又怎么样去了民政局。
柜台的大姐还絮絮叨叨地劝解,说着“一日夫妻百日恩”之类的陈词滥调。
她杀气腾腾地瞪了一眼,说你他妈哪儿那么多废话?
离开柜台的时候,那位大姐在背后嘟囔了一句,“还有这种女人哦,怪不得老公不要她。”
说到这她哈哈大笑,我说人家误会你,你还这么高兴?
她说感觉自己依然是个特立独行的人,这就够了。
姐就是这样一个人,特立独行得略显孤独。
虽然也有伤心失意,灰头土脸的时候,但骨子里仍像个一意孤行的斗士,要跟一切世俗血战到底。
如果不是爷爷突然病重,让我意识到人生无常。或许我就不会那么早早地离开,留下姐一个人孤身奋战。
当我告诉姐自己决定离开这座城市,她问我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我说我在这里上学四年,工作五年,算起来已经整整九年没有陪过家人了,我想家了。
姐没有再多问什么,点了根烟说:“那我请你喝最后一顿酒吧。”
那是我人生中第二次酩酊大醉,醒来后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是隐约记得自己抱着姐痛哭流涕,说:“如果能早生十年遇到你,我一定不会让你嫁给别人。”
离开那天姐来车站送我,两个人坐在候车厅里一言不发,就像谁也不认识谁。
我回想两人认识的这三年,就像一场梦一样。
直到广播里提醒我该检票了,我才如梦初醒。
“我要走了。”
“嗯。”
我掏出华哥的打火机,说:“这个送你了,留个纪念。”
她却低着头笑笑,说:“不用了,我戒烟了。”
我大吃一惊,说:“啊?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抬起头,眼里泪光盈盈。
“今天开始。”
那一刻我很想扔下行李,放下包袱,将她紧紧搂进怀里。
但身后就像有什么东西在拉扯似的,将我拽进了检票口。
我没有再回头看一眼,因为哪怕多看一眼,我都会陷在这里无法自拔。
火车开动的时候,看着窗外模糊的景色缓缓离开视线,自己的灵魂也仿佛被一丝丝抽离。
我擦干眼泪,掏出手机想对姐说点告别的话,却看见她发来的三个字。
“常联系。”
我说,“一定。”
但自从我回了老家,和姐联系得越来越少了,久而久之好像互相都把对方忘了。
只是偶尔想到当初一起带薪拉屎的日子,还是会忍不住嘴角上扬。
三
人生就像一间电影院,有人来,有人离开。
而我们就是一卷老胶片,守着一方小小的天地,播放着亘古不变的剧情。
这些年奔波忙碌,日子过得有惊无险。
虽然应酬无数,认识的人很多,身边却再也找不到一起抽烟拉屎的人。
抽烟和拉屎,真乃人生一大快事。
(正文完)
后记:
再次见到程英落,是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我无所事事,便骑着辆共享单车回了趟高中。
十年不见,母校也改头换面。一条笔直的香樟大道直通校门,两座崭新的教学楼拔地而起,远远就能望见。
我把车停在路边,径直往里走,却在门口被保安拦住了,说外人不得入内。
我赶忙上前递了根烟,客气地为他点上,说自己是刘校长的外甥,来学校办个事。
他一听我是校长的外甥,肃然起敬,居然给我敬了个礼。
我看他嘴里叼着烟一本正经的样子,险些就要笑场。于是拍拍他的肩膀,赶紧溜进大门。
正是上课时间,校园里有点冷清。我随处逛了逛,发现到处都不一样了。
老教学楼被推平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图书馆。逸夫楼旁的小池塘装上了喷泉,却找不到一点荷花的踪迹。每一处路面都打扫得干干净净,正值秋天却几乎看不到地上的银杏。
黄泥操场上也植了人工草皮,上体育课的孩子们正在放肆奔跑。煤渣跑道和水泥篮球场,也都换成了塑胶的。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于是连忙小跑了几步,转过操场看到那个厕所还在时,心里松了口气。
多年不见,这里也焕然一新。
我像是要跟网友奔现一样,整了整衣服,调整呼吸,才踱步进去。
一进门就看见几个男生躲在里面抽烟,我气不打一处来,大喊一声:“谁让你们在这抽烟的!”
他们吓得赶紧丢了烟,慌张地跑出去。
于是我脱下裤子,顺理成章地开始拉屎。
我习惯性地抽出一根烟,准备点上时,却摸不着打火机。
我心里一慌,该不会丢了吧?
再三确认自己身上没有打火机后,我的心情沮丧到了极点。
这个打火机已经陪了我十年,同甘共苦,相依为命,承载了太多的回忆。
对我来说它已经不是一个打火机,而是一个相伴多年的老伙计。
现在老伙计说没就没了,我难过得快要哭出来。
我开始仔细回想自己到底丢在哪了,是在来的路上,还是在校园里?
如果是在校园里,兴许还能找回来,如果是来的路上,那恐怕真要跟老伙计永别了。
想到这我灵光一闪。
不对啊!我进校门的时候还给保安点烟了呀!
肯定是丢在学校里了!
我欣喜若狂,匆匆提上裤子准备出去找,却听到外面广播里传来一阵悦耳的铃音。
我心往下沉:完了,下课了。
这他妈不是下课铃,是老伙计的丧钟啊!
母校比以前扩大了两倍,人却多了何止两倍。
一下课这帮小王八蛋跟决堤的洪水一般涌进校园,一个个高兴得手舞足蹈,就像出来放风的精神病人。
而我也不遑多让,弯腰低头,跟条猎狗似的在人群中这看看,那闻闻。
可是找遍整个学校,也没找到打火机。
我绝望之余反倒开始安慰自己,心想或许这是天意吧,从哪里开始,就从哪里结束。把老伙计丢在这里,也算是落叶归根了,华哥应该不会怪我吧。
这么想着,我心里也就释然了,收拾心情开始往回走。
走到一处围墙下,我却停了下来,这里是当年我跟华哥“越狱”的地方。
白色的水泥底座上,嵌着两米高的欧式围栏,显得高贵典雅,顶部甚至装有红外线探测仪,极大地降低了学生们翻墙而出的可能性。
不过当年这里可不是这样,那道破砖烂瓦堆砌而成的围墙在我跟华哥眼里形同虚设,我俩踩着砖缝三两下就爬过去了,来去如风。
有一回我们胆大包天,带着程英落一起翻墙。
我俩先爬上去,坐在墙头拉她上来。接着我俩滑下去,伸手去接程英落。
没想到她却秀手一挥,说:“别小瞧人了。”
于是我跟华哥后退几步,幸灾乐祸等着看她出洋相。
程英落站在墙头,用立定跳远的姿势“刷”一下就往下跳。
我当时就意识到不对了,立马上去接她,但还是晚了一步。
她惨叫一声,跌倒在地上。我跟华哥连忙去扶她起来,她却捂着腿不停的摇头,额头上的汗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我说坏了,不会是骨折了吧,赶紧去医务室!
华哥和程英落却异口同声地说不行。
华哥说:“这样回去不是自投罗网么?对了,我去找个自行车,咱们送她去医院。”说完拔腿就跑。
我看程英落的脸都快变形了,又问她:“你确定不去医务室吗?”
她的头左右摇摆,也不知道是疼得发抖,还是表示不要。
我眼看着她额上细密的汗珠充气似的越来越大,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抱起她就往医务室跑。
后来我们三个人的家长都被找来了,华哥和程英落的关系也就此曝光。
我俩免不了被狠狠批评了一顿,但万幸的是程英落的父母不希望事情传扬出去,所以学校没有给我们公开处分。
更加万幸的是程英落的腿送治及时,没有大碍,医生说再晚来一会,恐怕要留下残疾。
我站在围墙下,正想着这些往事出神,却听到身后传来“叮”的一声。
我像被子弹击中了一般浑身一颤。
这个声音我听了整整十年,太熟悉了!
我猛一回头,就看见程英落拿着打火机站在不远处,午后的阳光透过银杏树洒在她的身上,那张明艳的脸仿佛十年没有变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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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毒秀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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