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和富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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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富邦和八一前,先简单说下三大球职业化的原因。三大球和其他运动项目相比,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都大得多,可三大球在奥运拿的奖牌却远不如跳水、乒乓、体操、举重等项目。尤其是男子三大球,一块奥运奖牌都没拿过。“举国体制”的秘诀是集中优势资源办大事,即在能出成绩的项目集中投入资源,出成绩少的项目就少投入,这也是(奥运)“金牌战略”的原则,“举国体制”和“金牌战略”本就互为表里。在“金牌战略”的指导下,三大球,尤其是男子三大球,自然要削减投入。可男子三大球又是老百姓最喜欢的项目,尤其是足球和篮球,这才有了三大球的职业化。三大球职业化,主要是为了让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新兴商业资本为三大球输血,上面就可以省下很多资源,把它们投入到更有希望拿奥运金牌的项目上。另外,想借职业联赛提高三大球的水平,也是三大球职业化的原因之一。至少当时的人相信职业化能让男子三大球的水平提高。

从1994年开始,由ZF相关体育部门牵头,若干公司出资,陆续成立了三大球的职业联赛。中国篮球职业联赛于1995年成立,最早叫全国篮球甲级联赛,分甲A和甲B(甲A后来更名为CBA)。按理说,职业联赛的参与者,必须是企业法人,体工大队性质的八一不具备企业法人的资格,是无法参与职业联赛的。不过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八一还是参加了。

富邦和八一的缘分开始的很早,90年代后期赞助八一的双鹿电池就是富邦旗下的公司,富邦从职业联赛初期就在赞助八一队了。2005年,CBA为了深化改革,实行了准入制,规定所有俱乐部必须是企业法人。八一男篮是体工大队性质,自然无法通过。于是八一男篮的领导找到赞助商富邦集团,提议双方共同成立一家篮球俱乐部,以满足准入条件。因为ZF有JD不能经商的规定,所以在新成立的八一富邦俱乐部里,富邦集团占51%股权,是公司法人,而八一占49%。虽然富邦占了51%股权,是法人,然后每年俱乐部的所有开销,包括青年队的工资和其他费用都由富邦集团承担(像郭昊文、邹雨宸、付豪、雷蒙这些球员在青年队时期拿的工资都是富邦开的,这也是富邦主张很多球员是自己培养的原因),但富邦却没有俱乐部的管理权。“富邦出钱,八一做主”的现象持续了十年,在这十年间富邦多次跟八一沟通,希望能够使用外援,都被八一否决。到16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主要是因为JG,八一决定不再合作,双方正式分手。据@体育大生意的报道,富邦和八一体育俱乐部在分手时达成了三条协议,如下:

1、在八一富邦俱乐部注销后,俱乐部的原大股东富邦集团获得此前八一富邦俱乐部在CBA公司5%的股权。平时富邦集团享受CBA公司分红的权益,可以列席会议,但不具备表决权。

2、在八一男篮球员离开后,富邦集团由于暂时不具备征战CBA的队员储备阵容,而八一男篮要备战2019年军运会,所以CBA参赛权继续由八一男篮使用。但八一男篮不能经商,也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故不符合CBA准入制,转而只能以特邀球队身份继续征战CBA。

3、鉴于八一男篮当时的前景未定,双方另有约定,如果八一男篮要长期征战CBA,那么未来一旦CBA打开扩军窗口,富邦在优先扩军之列。如果八一男篮后续退出CBA,那么富邦集团优先接管八一男篮的CBA参赛权,同时,富邦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接管八一男篮的球员。

总看到有人说富邦不是真心投资篮球,说如果是真心的,为什么富邦不去签八一球员,为啥人家八一球员不愿意去富邦,肯定是富邦不愿意花钱,根本没有诚意。有些人还说,富邦之前为啥不组建球队参加CBA,就是没心思玩篮球嘛,只想分红。

根据富邦和八一协定的第二条,富邦是把参赛权暂时让给了八一男篮。所以只要八一不退出,富邦就打不了CBA。这种情况下富邦提前组成年队的意义何在?又有哪个高水平球员愿意去暂时打不上CBA的球队?富邦前几年组了梯队,就是为通过CBA准入制做准备。人家早在为CBA做准备,有些人却说富邦不想玩,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理解问题的。富邦之所以不组成年队,是因为八一退出前,富邦没参赛权,组了也没用。现在八一虽然退出,但离开的时机有问题。如果八一在赛季开始前就宣布退出CBA,富邦是有机会组队参赛的。可八一是赛季开始后宣布的,富邦最快也要下赛季才能参加CBA,试问有哪个球员会为了富邦等一个赛季?这种情况下,富邦能签到球员就怪了。

按富邦的说法,富邦在和八一共建俱乐部的十年里,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光是资金投入就达4.25亿人民币。(如果加上05年以前作为主赞助商时期的投入,应该会更多。)有些人却说十年投入4.25亿其实很少。也许这个投入不算顶级,但真的不算少,毕竟这是CBA,不是中超。在不引进外援的情况下,每年4200多万的投入,算多了。而关于外援,富邦一直主张使用外援,他们并不想省这个钱,是八一不允许。至于很多人说的分红,富邦也不是冲着分红去的,CBA分红是最近几年的事,以前根本没有分红。

富邦没有说过八一的球员都是自己的,他们只是认为自己对八一球员应该享有优先签约的权力。这种认识一方面是基于协议的第三条,另一方面则是富邦认为八一现役的大部分球员是他们和八一共同培养。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当初跟富邦制定协议的是八一体育俱乐部,而八一体育俱乐部因为JG已经注销了。所以第三条已经没人来执行,这是富邦向CBA公司喊话的原因。CBA公司是当初协议的知情者,没有CBA公司配合,协议是无法执行的。比如富邦把参赛权让给八一,是CBA公司用特邀方式来达成的。富邦自然希望了解内情的CBA公司能帮助自己,但因为这事涉及了不少俱乐部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涉及到JD,水太深了,CBA公司明显不想管这事,也觉得自己管不了,就只能顺水推舟,于是就成了现在的局面。

我不知道法律会不会支持富邦的诉求,但他总有提出自己诉求的权力吧,而且这种诉求是有一些支撑的。至少当时八一和富邦是合作期间,属于共建关系,八一现役的大部分球员青年队时期拿的也是富邦的钱。富邦并非无理取闹,怎么到有些人嘴里,富邦成了对八一和八一球员没什么贡献,已经拿到了N多好处,现在却还要舔着脸来占便宜的猥琐、卑鄙的家伙?你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可以反对富邦的说法,但为啥要嘲讽甚至辱骂别人呢?富邦有很多人说的那么不堪吗?就因为富邦的诉求涉及到你主队的利益,你就给人扣一大堆的帽子,真的大可不必。

发布于四川阅读 77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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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珠2012

siweilxp3呵呵,在2005年时,如果没有八一,cba哪来的富邦??富邦那时连个球队都没有,怎么通过的cba准入??而这两年,即使离开了富邦,八一仍然可以打cba,富邦却只能作壁上观,这已经用事实充分说明了cba参赛资格到底是富邦的还是八一的。至于球员的归属,不是看青训的时候谁花的钱,而是要有合法的手续(培养协议),要对球员进行注册。比如,当年辽宁省体育局就是因为未跟周琦签订培养协议,导致周琦被挖到新疆。再比如,当年巴特尔出国,北京在当年联赛未对巴特尔进行注册,导致巴特尔去了新疆。富邦能拿出八一这些球员的培养协议么??能拿出证据证明对这些球员进行连续注册了么??收起

其实八一球员是最特殊的,根本不存在归属争议,严格来说,其实不存在什么八一职业球员。。 他们是军人,是受八一体工大队委派来打CBA联赛以磨练球技的军人,是不可能属于任何企业雇员的,军人根本不适用劳动法,也谈不上由企业对他们培养,企业培养现役军人?开什么玩笑。。 篮协原来的这个权那个权的规定都不适用于八一球员。。 所以那些说球员属于企业的都是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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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不重名

· 山东
赵战球队的主赞助商值多少钱,还不好算吗,同曦和龙狮的新三板上都有,广州南京再16年以后也就只好意思整2000万,龙狮在之前公布都是1000万一年,壳是现在才值钱,17年以前连分红都没有的,各家俱乐部都是亏本经营,不然姚明怎么会起义成立CBA联盟,98-05这8个赛季不说了,就是赞助商,06-18这12年富邦就是俱乐部主体,这期间凡是八一球员参加的CBA比赛、cba青年队比赛都是八一富邦的名义参赛,钱也是富邦掏的,八一的球员是看中八一青年队的牌子来的,但是钱、工资的大头确实是富邦掏的,100%不讲,总归也是掏了,辽宁体育局和辽宁衡润飞豹俱乐部是合作共建吧,纯体育局没打过辽宁俱乐部比赛的球员不讲,其他加入辽宁飞豹的球员肯定是辽宁球员,辽宁刘总在他们身上肯定是花了钱,现在辽宁衡润飞豹换成辽宁沈阳三生的壳子了,原来的球员申请就可以被认定成自由球员的意思咯? 富邦主张的就是参照合同法,八一富邦的主体是由宁波富邦继承,富邦掏了钱培养的球员,就算不是100%也该有个数字吧?收起

18年就结束合作了吧,先讲法再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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