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他就没有自由球员,弗洛德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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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大都会的游击手弗朗西斯科-林多尔(Francisco Lindor)与球队签下了10年3.41亿美元的超大合约,可是之所以自由市场有这样的荣景,还是要感谢前辈球星们的牺牲。这篇文章介绍那一位奠定了自由市场的球员科特-弗洛德(Curt Flood)。

在差不多五十年前,有一名大联盟的棒球手在巅峰期为了球员作为人的权利,为了自由球员这一个身份,拒绝被母队交易,放弃了到手的11万美元年薪的合同(相当于当时美国人平均工资的十倍,也是那个年代运动员绝对意义上的高薪),毅然决定不去新东家报道,而是提告大联盟违反反垄断法,为球员争取成为自由球员的权益。因为这一个诉讼案的缘故,他整一个赛季无球可打,在这个诉讼案过程中,他受到了各方巨大的压力,而沉迷于酒精,两年之后不得已在33岁的年龄宣布退役。尽管他这一个诉讼案没有为他自己带来任何的利益,以至于他在退役之后,因为得罪了各球队的老板,连一份大联盟的教练合同都拿不到,然而从那以后,棒球手们拿到了数以百万,千万,上亿的合同,归根结底,他的这一个诉讼案就是推倒一切的第一片多米诺骨牌。

这名球员的名字叫做柯特弗洛德(Curt Flood)。单单以棒球手的角度,15个赛季里(12个完整赛季),三次全明星,两次世界大赛冠军主力成员(类比于NBA的总冠军),7次金手套奖获得者(类比于NBA的防守一阵),毫无疑问是一名极其出色的球员,但是在未来他将被另一种方式铭记在大联盟的史册之中。

弗洛德从1956年出道于圣路易斯红雀,担任球队的中外野手。经历了两个赛季的历练之后,从1958年开始,成为球队的主力成员。在之后的十年里,他以出色的防守能力和优秀的速度成为球队的重要一环,也帮助球队三次得到国联冠军(类比NBA东部/西部冠军),两夺世界大赛冠军,自己也数次入选全明星赛,巅峰球季在MVP票选中高居第四。然而在1968年的世界大赛中,他的一次防守失误,直接葬送了球队夺冠的努力。因此在1969年整一个赛季里,他都一直身处被交易的漩涡之中。1969赛季结束之后,他被交易到了费城费城人队。一方面作为非裔美国人,他不愿意去有着严重种族歧视传统的费城人效力,另一方面从红雀这样的世界大赛冠军有力竞争者转去费城人这样胜率不足四成的烂队,都让他对这一个交易有很深的抵触情绪。更为重要的是,他觉得他在这一个交易中没有受到球队足够的尊重,作为一名效力超过十年的功勋老将,交易的消息竟然是通过一名球队普通办公人员,而非球队总经理所传达的。

而作为一名非裔美国人,处在民权运动巅峰的美国,他看问题的角度也都是站在民权运动的角度上来思考。当时大联盟的球员,不管黑人白人,在合同中都有一个保留条款,规定球员的所有权归于球队,即便是球员的合同到期了,会成为一名保留球员烂在母队,除非是母队将其交易出去,球员并不能像今天的自由球员一样跟其他的球队签约。由于这一个条款是当时所有大联盟球队老板间的共识,而大联盟也总共只有20多支球队,也就是说一名球员除了被交易之外,没有任何去其他球队的方法,如果悖逆老板的意思,也只会落到无球可打,不得已退役的境地。弗洛德也意识到了,除非他按照老板的意愿被交易到费城人队,不然他也就只有退役这一条路可走。这种局面很快让他从自身的背景做出了联想,这就是奴隶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球员所有权归属于球队,可以像奴隶一样被贩卖,交易,自己对自己的未来没有一点的话语权。在与自身的律师和当时非常弱势的球员工会商量了之后,他决定不去费城人报道,拒绝签下非常优渥的合同,而是通过大罗斯福时期通过的反垄断法,控诉大联盟垄断,以争取成为自由球员的权利。

他此时非常清楚自己的处境,他走出这一步,因为法律诉讼的周期长达数年之久,就算将来球员因此受益,也不会是已经年过三旬的自己,而会是后辈的球员。就从他自己而言,他也基本不太可能再在大联盟找到另一份工作,他的职业生涯也算是废了。而财政上,他还要支付给前妻巨额的抚养费,早已是入不敷出。更重要的是,他还有无比强大的敌人和近乎真空的队友。

他的敌人有谁?二十多位腰缠万贯,竭尽全力想要阻止他破坏游戏规则的大联盟球队老板自然不用说。更为重要的是,他还要尝试去推翻以往美国大法院的判例。自从反垄断法出台之后,美国大法院曾经两度裁定,棒球作为美国的国球,大联盟是豁免于反垄断法的。而要推翻以往的判例,等同于让美国大法院打自己的脸,他们自然不会特别想要这么做。除此之外,他最大的敌人还是美国千千万万的民众。尽管他在电视节目等公开场合中阐述了他关于大联盟球员等同于奴隶制下的奴隶的看法,却经常性招到主持人的嘲讽,“年薪九万的奴隶?”这些民众视他为破坏美国国球,破坏美国国民娱乐的贪婪小人,据他自己所说,他每天都会收到来自球迷们的数封死亡威胁。

而他的朋友又有谁?尽管球员工会承担了他的诉讼费用,并且得到了前任大法官哥德堡(Arthur Goldberg)拔刀相助担任律师,然而原本应该会从他的这一个诉讼案中得到最大利益的其他现役球员却刻意的回避了。这些球员本身也都拿着优渥的工资,怕得罪老板失去自己已经拥有的一切,以至于从地方法庭开始的每一次庭上交锋,没有一名现役的球员为他出庭作证。

在残酷的庭上交锋的巨大压力下,弗洛德的精神近乎崩溃,染上了酗酒的毛病。而因为无球可打,被前妻的赡养费逼得焦头烂额,经济状况一塌糊涂。就当他的财务顾问劝他申请破产保护的时候,他拒绝了这一个建议。因为他如果申请破产保护的话,他诉讼中的这一个案子很有可能就会被撤回,他之前的努力也就付之东流了。但不得已之下,他还是被迫在费城人把他交易到华盛顿参议员队之后签下了年薪10万美元的合同,重新出战。只不过因为一年的停摆,酒精的伤害和巨大的精神压力,他早已不复当年之勇,在仅仅打了13场比赛之后,就草草结束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另一方面,他的这一个诉讼案虽然一路闯关进入了大法院,但最终在5-3的投票结果下,维持了大联盟豁免于反垄断法的原判(Flood v. Kuhn),他的一切努力,最终在这一个时刻还是没能得到一个理想的结果。

不过这一个案子却成为了球员工会推动改革的第一片多米诺骨牌,经过多方后续的努力,在1975年,也就是弗洛德最后一场大联盟比赛的四年之后,那一个备受争议,把球员当做球队私产的保留条款终于被自由球员的条款所取代。球员们终于取得了在合同结束之后,自由的选择自己球队的权利。1980年,也就是弗洛德退役不到十年的时间,诺兰莱恩成为了第一名签下年薪超过一百万美元合约的自由球员。1997年,59岁的弗洛德因为癌症去世,同年芝加哥白袜的阿尔伯特贝尔签下了大联盟的第一份年薪超过一千万美元的合同。到现在大联盟最大的合同已经远超三亿美元,最高年薪也已经超过三千万美元,而这一片属于球员的经济荣景有很大程度都是源于当年那一个拒绝了大合同,而陷入一生穷困潦倒的柯特弗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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