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华为无缘“鸿蒙”!还亏了一百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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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昨天,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了华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判决书。

令人惊讶的是,判决书显示,华为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了。

法院称华为申请注册的38307327号“鸿蒙”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

根据法院查明的信息,有两家公司已经注册了有关“鸿蒙”相关的商标信息,包括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鸿蒙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在法院判决书中,还表示鸿蒙系统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我们心目中有着不可动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即使与华为共存也不会造成大众的混淆和误解。

最终,法院以华为的主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并且要求华为承担100元的案件受理费用。

不过这两家公司按照注册商标时间来说,比华为早了将近十年,也确实是没有道理申请这个商标,如果真被抢了反倒没道理。

你们会混淆华为和鸿蒙吗?

发布于广东阅读 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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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扑JR1451666386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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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下关迪丽热巴

· 北京

我觉得也是,叫和谐挺好的,鸿什么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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