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l双败赛制绝对不合理。
我发现很多同学在说败者组冠军打的场次比胜者组冠军多,场次打多了就增加了被淘汰的风险,这就是胜者组冠军的优势所在,可以少打比赛减少被淘汰的风险以及最后决赛的优先选边权。
但是大家别忘了这是有个大前提的!!!
败者组打更多的场次杀出来是因为他在胜者组输了,这应该就是败者组的优势,这个时候多打的场次就是他的优势,并不是增加被淘汰的风险,而是增加晋级的概率。这点大家明白了没有!
这个时候来看lol双败赛制,不管这些队伍怎么打,最后一定有一个胜者组冠军和败者组冠军,胜者组冠军是没输过的,败者组冠军是已经输过一轮的,然而决赛是这两个冠军直接同一起跑线的争夺,仅仅只是多了一个优先选边权,相比较败者组冠军多输一轮的情况可以忽略不计,这就是赛制不合理的地方。
当然话说回来赛制已经提前公布了,对每个队伍而言都是相对公平的。这个相对公平是因为每个队都能成为败者组冠军,都能享受败者组冠军所拥有的优势。
总结就是:赛制不合理但相对公平。
Nightire
最怕的就是你这种一知半解糊弄人的答案。你把末位淘汰和双败混淆在一起,这是非常经典的“浑水摸鱼“。末位淘汰是竞赛制度中用于描述筛选机制的,而双败则是描述如何决定“末位“的,它们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上的概念,你怎么可以为了洗地而把两者混为一谈?所谓末位淘汰,指的就是按照既定的竞赛规则进行比赛,在输掉一定的场次之后则失去竞争某项资格(不一定非得是冠军,比如英超前四以外失去参加欧冠机会等)的筛选方式(自己去看维基百科,莫要无中生有);那么“一定场次“如何计算?那就要看赛制了:比如说1. 积分淘汰制是按照某种排列组合方式(如单循环、双循环,或者单、双循环搭配主客场等等)进行一定轮次的比赛然后淘汰固定数量参赛者,如果这个数量是一那就是末位淘汰制,当然也有不是一的,例如很多足球联赛就是淘汰末位四支队伍,失去参加下赛季比赛的资格。2. 单败淘汰制就是每一场比赛的末位(败方)失去争夺锦标的资格3. 双败淘汰制就是输掉两场比赛才会被淘汰的赛制4. 以及更复杂的三败、赛会制、瑞士制……等等以上的每一种都是淘汰制,至于是不是末位那就看比赛的规模和性质了,哪儿有什么“世界最通用“的说法?真要说通用,那只有单败淘汰制才是最通用的,其他都一边稍息。至于你后面描述的那种淘汰方式,就不要拿什么“末位淘汰制“搁这张冠李戴了,人家有标准的名称:佩奇制。这是体育竞赛中一种赛制,介于淘汰制和双败淘汰制之间。该赛制于1931年首次被使用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足球联赛的决赛阶段中,是由该联赛专员珀西·佩奇(Percy Page)首倡的,因而得名佩奇制。佩奇制先要用其他赛制(比如循环赛或瑞士制等)决出前四名,然后1、2之间和3、4之前分别比一场,3、4名之前的败者是最后的第四名;胜者再和1、2之间的败者比一场,败者是最后的第三名;胜者继续与1、2之间的胜者再比一场,败者是最后的第二名、胜者是最后的第一名。麻烦你仔细对比一下,看看佩奇制和LPL那可笑的“不完全双败制“一样吗?LPL采用的就是从四强开始的“不完全双败制“,只不过它不好意思把“不完全“拿出来见人而已。与此对应的就是“完全双败赛制“,也就是我说的:任何一支被淘汰的队伍一定是在双败之后——包括最后参加总决赛的两支队伍。完全双败赛制最大的缺点就是参赛队伍多了会拖得太久,但LPL的季后赛是从四强才开始双败,即使应用完全双败赛制也不过就是多一场而已(而且如果胜者组冠军先赢,那连多一场都没必要了)。就这么简单的事情都想不明白,还非要把筛选机制与比赛机制混淆在一起来洗,有意思吗?
Nightire
· 贵州你可以这么看,那就改名“仅四强双败赛制”或者“排除总决赛的双败赛制”算了。因为不管你从哪个角度找理由,胜者组冠军就是只有一次争夺最后冠军的机会,这就是一个伪双败赛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