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皮、田骨和永佃权
查史可以知今。
唐宋鼎革最大的背景就是外部环境退行带来内部社会收敛,这期间的社会生产本身变得更加集约(不论是农业精耕细作还是手工业的多元发展),但并未爆发颠覆性的技术革命,是故马尔萨斯的死神镰刀依旧在收割。
商品经济的发展、气候的缓慢转冷以及北方水土流失共同导致从北宋开始的过密城市化,过密城市化又和流民形成了相辅相成的关系,这是永佃权大行其道的历史前提。只许佃辞东,不许东辞佃,看似保障了佃农权益,实则将租赁权也变成了一种需要去争抢的福报,这个趋势发展到明清,就变成了田皮田骨的彻底分离。考虑到当时高产粮食作物传入导致的人口爆炸,很可能从两权分离中受益最多的不是骨主,而是居于城中,但拥有乡野某些广阔地域所有田皮的皮主,少数人即可左右一个地区的田皮价格。至于先亏本购进田皮,获得垄断地位后再高价转租,不过是必然趋势罢了。
由此不难发现历史的惯性,若禁止田骨买卖,且骨主唯一,确实是抑制皮主无限兼并做大的强力手腕,可凡事都有代价。
那么,古尔丹,代价是什么呢?
代价是骨主不得反买田皮。
因此如果对田皮征收持有税,将有三个难:
1.法理。
2.没有鱼鳞图册。
3.城乡治理问题。
除了这三个难,还有经济下行的阴影,目前田皮持有成本实际已经很高,如何收,收到什么程度,实在不必乐观。
当然会有很多观点认为土地附着物所有权是明晰的。但由于土地本身的完全排他性,将附着物所有权奉为圭臬本身是站不住脚的,这也正是查史知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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