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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小工
这种事情,作为司机不能单纯接受交警的责任判定,应该坚决上法院,从安全,违法,路权三个方面强调自己的权利,并且必须重点要求法官考虑法律不强人所难的准绳。从这个视频来看,司机已经采取紧急制动,没有违法,正常行驶享有路权,小孩出现在司机的视野里的时间过短超出正常人的反应极限,而从行人角度,在机动车道奔跑,横穿机动车道,没有走人行横道线,鬼探头,所以应该主张行人全责,机动车无责!

Hugo的一些事一些情
· 广东同意这种做法,感觉我们社会真的需要一个这种较真的案例做法作为爆点去推动这一类事情的制度完善,不然原本遵纪守法的司机却要为所谓的弱势群体的不当行为而担责,真的有点反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