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zoom选手待遇有感
其实这些天浏览大家的帖子,才发现可能虎扑这边的朋友很多人是没有工资这个概念的。是,职业选手工资都很高,但是你们有没有考虑到个人征税的问题,别说千万级别的合同,就是百万的合同,个人所得税也能征到最高的45%那一档了,何况还得交五险一金(没有一金可能还能多领一些),如果zoom选手一个月到手6万6的话,那他税前工资也差不多在人民币9w-10w了,加上年终奖(今年年终奖不再分摊到每个月计算个税了,税点大大提高),一年税前也有一两百w。
所以想跟各位朋友们说的是,税前和税后工资概念本来就相差太大了。月薪十w,个税基本都在2.5w左右,扣除五险一金就是六七个w左右。所以zoom和京东俱乐部的说法,其实数额确实大差不差。谈不上谁亏待谁,只是zoom签合同时机不太好。而且大家都说369工资1年1000w,但是实际到手又有多少?按照一个月85w的工资计算(奖金现在统一计算税,奖金高),一个月社保加税大概要扣除37w左右,也就是说千万合同,最后到369手头的,大概也就570w左右(当然比zoom要划算得多),这也就是俱乐部和选手个人对工资理解的差异,一个按合同算,一个按到手算。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高薪职业选手或者大主播的近亲属要成立个人企业了,要合法避开高额所得税目前来看只有两个法子,第一个就是建立个人企业,有限或者个独,双方以公司名义立项进行资金的流转,那么这部分资金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按照公司规定的税率来承担,资金流转到公司账户上(这部分钱个人是没法直接提取的,但是可以通过开发票把这部分钱消费出去,比如以公司名义高消费等),大概可以节省一半以上的税费,如果公司所在地有税务优惠政策的话,那需要缴纳的税款可能就低的无法想象了,这也是前些年为什么很多明星大老板在新疆西藏青海等地开公司的原因了。第二个法子就是与俱乐部签订特殊合同,约定个人所得税由俱乐部代缴,把成本转嫁给俱乐部,前些年这类合同虽然数量不多,还是有的,但基本是韩援选手,现在来说整个行业较为规范,这类合同恐怕就基本不存在了。
总体来说吧,希望大家能合理看待税前税后工资的概念,纳税是每个人该尽的义务,这点在任何时候都是没有什么异议的,也希望每一位选手能在自己的职业道路上得偿所愿,瑞思拜!
虎扑JR0848523366楼主
· 北京那一旦暴露出来,整个俱乐部都得完蛋。。
虎扑JR0848523366楼主
· 北京合同形式就不允许啊,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两个概念,现在俱乐部跟选手只有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