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NBA 其它条例是如何排斥“抬起中枢脚投篮”假上下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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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以NBA 2021 带球走一节中的其它条例为基础,论述“抬起中枢脚投篮的假上下步”的不合理性。


b.  A player who gathers the ball while progressing may take (1) two steps in coming to a stop, passing or shooting the ball, or (2) if he has not yet dribbled, one step prior to releasing the ball. A player who gathers the ball while dribbling may take two steps in coming to a stop, passing, or shooting the ball.

译文:合球后,行进中的球员可以,(1)采用2步来完成停步,传球或投篮。(2)如果他之前没有运球,可以行进一步之后再运球离手。运球过程中合球后,球员可以采用2步来完成停步,传球或投篮。


解读:移动中的接合球运合球之后,球员可以采用2步来完成停步,传球或投篮。

1:如果是球员静止站立在地时,接合球或运合球后,0步脚处,可以进行停步,传球或投篮。

2:移动中,可采用2步,指的是通过第0步和第1步,来实现速度调整,便于在最后的2步脚处,进行停步,传球或投篮。

3:

0步脚落地+离地=走完第0步。

1步脚落地+离地=走完第1步。

2步脚落地+离地=走完第2步。

以上即完整的3步上篮。由于0步脚可有可无,所以也有人把三步上篮叫做2步半上篮。

 1. The first step occurs when a foot, or both feet, touch the floor after gaining control of the ball.

译文:合球后,一脚或双脚落地时,第一步产生。

解读:落地为产生,离地为消失。第一步脚离地后,则第一步消失。也就是走完了第一步

2. The second step occurs after the first step when the other foot touches the floor, or both feet touch the floor simultaneously.

译文:第二步发生在第一步之后,再有一脚落地,或双脚同时落地。

解读:落地为产生,离地为消失。第二步脚离地后,则为第二步结束。也就是走完了第二步。


同理,当有第0步产生时,0步脚抬离地面时,则为走完了第0步。

3. A player who comes to a stop on step one when both feet are on the floor or touch the floor simultaneously may pivot using either foot as his pivot. If he jumps with both feet he must release the ball before either foot touches the floor.

译文:球员在第一步处停步时,双脚在地或同时触地,可以采用任一脚为中枢脚。如果他双脚跳起,在任一脚落地前,球必须离手。

解读:如果他双脚跳起,在任一脚落地前,球必须离手。

假设:双脚跳起后,再有一脚落地,球未离手,其动作构成为:

中枢脚离地+非中枢脚落地+起跳投篮=停步+走一步+投篮=违例!


从假设中推论出:

1:如果有0步脚产生,并在0步脚处停步,那么一样适用规定:如果他双脚跳起,在任一脚落地前,球必须离手。

2:不论在0步或1步时,停步后,中枢脚离地的方式,只能是双脚同时起跳,或中枢脚单脚起跳。而抬起中枢脚,采用非中枢脚单脚起跳,其动作本质是:停步+走一步+投篮=违例!完全非法!


通俗说:停步就是012里的结束步或终结步,不能再走一步以后,投篮或传球。


d.  If a player, with the ball in his possession, raises his pivot foot off the floor, he must pass or shoot before his pivot foot returns to the floor. If he drops the ball while in the air, he may not be the first to touch the ball.


译文:球员合球行进中,中枢脚抬离地面,那么在中枢脚落回地面之前,他必须传球或投篮。如果在空中掉球,那么他不得第一个接触球。


解读:

1:中枢脚抬离地面,那么在中枢脚落回地面之前,他必须传球或投篮。—— 注意,这里没有形成停步。前NBA裁判长Ronnie Nunn,在论述“抬起中枢脚投篮的合理性”时,这里犯了严重错误。

2:before his pivot foot returns to the floor...(中枢脚落回地面之前,他必须传球或投篮)这里强调的是中枢脚落地之前,没有强调非中枢脚。结合b3小点的解读结果2,如果非中枢脚落地+抬起中枢脚,则直接构成停步+走一步+投篮/传球的违例结构。

显然,规则存在描述疏漏/错误的问题。

3:If he drops the ball while in the air, ,,

in the air,表示地面上是没有任何一只脚的。这里的句式结构,if 针对的是掉球,in the air表示的是发生条件。从这点看,条例的默认视景是,中枢脚抬离地面后,没有任何一脚在地。


假设1:

即:双脚同时起跳的标准上下步。也叫真上下步。

包括身体重心偏移,造成的中枢脚离地时视觉感为”抬起”。但动作本质是“跳起”。

这则规则解释为:双脚同时起跳离地后,在任一脚落地之前,球员必须传球或投篮。

显然,假设1完全合法。

假设2:

即:“抬起中枢脚投篮的上下步”,这是一种假上下步。
把:抬起中枢脚,理解为:非中枢脚在地,抬起中枢脚,采用非中枢脚,单脚发力跳起。在中枢脚落地之前,必须投篮或传球。

分析:

1:根据b点条例的前提描述:球员可采用2步来完成停步,投篮或传球。并没有允许停步之后,走一步再投篮或传球。

2:根据b点的1,2这两条规则解读:中枢脚离地,则中枢脚在的步,就已经走完。
3:根据b3小点的解读结果2,这种动作的结构是:停步+走一步+投篮/传球,是完全非法的。

4:不符合 in the air 的默认视景要求。


无疑,假设2,与其他条例是严重冲突的。是不允许的。

点评:规则描述存在错误。该把抬起(raise)修正为:跳起(jump) ,并把:(中枢脚落地)正为(任何一脚落地前)。

e. A player who falls to the floor while holding the ball, or while coming to a stop, may not gain an advantage by sliding.

译文:球员抱着球,落地/摔倒在地,或停步时,不得通过滑动获得非法盈利。

解读:非法盈利是要点。

1:停步时的滑动,如中枢脚滑动。

2:摔倒在地的滑动,不得产生非法盈利。

假设:停步后滑动一小段距离,随后起跳投篮。那么这种滑动小段距离的非法盈利,都是规则精神不允许的。而“抬起中枢脚投篮的假上下步”的:非中枢脚落地,中枢脚抬起后,小腿弯曲,大腿前摆,获得可以超过一个身位的,大幅盈利空间的动作,会被规则允许?显然不会。




另:

NBA和FIBA 篮球规则,虽然相似,但各自成体系,互相独立,互不干涉。

NBA条例中产生的问题,不该用FIBA条例进行判定。

FIBA体系下,不存在可以产生“抬起中枢脚投篮的假上下步”的条款,因此不产生该脚步CBA等正规联赛里,不该出现该脚步。


发布于北京阅读 1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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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网络巨人对你重拳出击

· 江苏

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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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扑JR0475502990

· 广东

在我看来说白了新规引入的012主要目的将将一直默许“三步上篮”合法化。而所谓的Soma步就是解读了这个新规的012推出来的。他们的解释就是基本上只要是三步上篮基本上都会抬起中枢脚(竞走式的动作除外)。单看012规则来看好像没什么问题,但是事实上,主要还是因为Soma步通过两步(01)停球后如果能再跨出一步(双脚离地)获益太大了打破了攻防平衡。大梦时代那种停球转身流畅的上下步只能晃开一点空间,而通过Soma步你甚至能跳出一大步把防守球员甩开几个身位。说回来,上篮场景上012,1为中枢脚,上篮过程中因为运动的特性很难避免会在跨第2步的时候离开地面。但是这种衔接性的动作对于防守具有预判性,可控性,允许是理解的。而Soma步这种停球后继续的大动作,无疑是需要限制住中枢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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