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真实案例:汉人债主拿刀冲进满城砍人遭反杀,看刑部怎么判处
据凶犯玉斌供:我系镶蓝旗满洲成斌佐领下护军,年二十七岁。父亲已故,母亲伊氏,现年六十二岁,弟兄二人,在本旗营房居住。
刑部记录:镶蓝旗满洲旗人玉斌,于道光七年年中向羊肉商杨忠全借用钱二十吊,每月利钱四吊,按月付利。当年七月间,杨忠全向玉斌讨要利钱,玉斌先偿还利钱两吊,下短两吊,约日再给。杨忠全不依,二人互殴,经人劝散。玉斌应许十四日给他利钱。是日早,杨忠全前来取钱,玉斌无钱,仍向其央缓。杨忠全不依, 用小刀向玉斌砍击,未伤人。玉斌跑进院内,拾取木棍出门,用棍殴伤杨忠全右脚腕,又殴伤他左手腕,杨忠全仍辱骂,玉斌继而用脚踢伤他左肋,后将木棍丢弃,逃逸,有司官员接到报案后前来查问,杨忠全住屋养伤,不愈。二十日,杨忠全身死。经审查后,玉斌遭逮捕归案。
判决结果:玉斌因欠贷纠纷,以棍棒殴击杨忠全致死,判处绞刑;但杨忠全擅自加收高额利钱,有过在先,故而对玉斌可不予执行,着为绞监侯,赔偿埋葬银20两,给付尸属。
中投王
· 江苏按现在的标准来说,也过于重了。放到现在就是私放高利贷然后拿着刀上门暴力催收,这个满人完全是正当防卫,最多也就是个防卫过当,估计连故意伤害致死都够不上。当然,时代不同不能一概而论,也许那时候对刀具的管制不像现在这么严格,上门聊天带一把刀可能是很正常的事儿。
shihon
· 上海"斩监候",判轻了。要不你来当计生委主任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