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团]不为人知的往事:变向绝技“Shammgod”的前世今生
“Shammgod”是一种颇有神秘色彩的运球技术。在施展前的一刻,持球人还在以舒适而熟悉的方式控制着皮球,并似乎要做出一个你见过无数遍的普通变向动作。然而到了下一刻,球却似乎被凭空地转移了,就如同有超自然的能力在控制一般,然而如此精准的控制其实是控球人做出的。你以为你看清了?不,你没有。
任何看到这个动作的人都会感到震惊。即便是看了100次,也会同第一次那般惊异。
这个动作是以来自布鲁克林的传奇控球手高德-山姆高德的名字命名的。山姆高德在篮球运动的文化影响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一技巧,而他长期以来也一直被视作这一技巧的发明人和普及者。说他是普及者肯定是当之无愧的,但你或许不知道的是,两个东海岸城市对于这一动作的出处持有不同看法。如果你了解到另一位球手也“认领”了这一动作,且此人在数十年间对这一动作的贡献一直不为人知,你会作何反应呢?
早在高德于1997年NCAA全国锦标赛中亮出这一招之前,斯派克-厄斯金(Spike Eskin)和他的朋友们就在宾夕法尼亚州日耳曼敦市的一处地下室内看过另一位球员使出同一招数的录像带了。他们一次又一次地看,并为杰罗姆-阿伦(绰号“Pooh”)在美国国家陪练队和梦二队的练习赛中一次次用控球技术迷惑防守方而惊叹不已。录像带上每次放出阿伦的动作,他们都会尖叫出声。从此之后,无数篮球迷都会像他们一样为这个速率极高且融合了创造性、技巧和胆量的技法所震撼。
这个动作几年后就会越来越知名,成为篮球民间传说中的一部分。不过,厄斯金可能会尝试理清一些事情。他会说“Shammgod”实际是杰罗姆发明的。但是,真相远比这个复杂。
特里-罗齐尔看过这个录像带,凯里-欧文也看过,因为阿伦已经在波士顿凯尔特人队担任了六年的助教了。而在这期间他时不时就会提供一些证据,证明他在高德将“Shammgod”发扬光大之前就已经做出了这个动作。
“如果你认识’Pooh’,或者说如果你认识杰罗姆-阿伦的话,”罗齐尔说,“你应该知道他会到处给人看那段录像带。“
阿伦第一次在大舞台上表演这一动作是在1993年的一场由TNT全美直播的比赛。大三之前的那个夏天,这位在宾大男篮效力的后卫和其他大学运动员一同去参与了一场俄罗斯圣彼得堡举办的慈善赛——同队队友有蒂姆-邓肯、肖恩-莱斯佩特和达蒙-斯塔德迈尔。拿到了铜牌后,他们就集体去了加利福尼亚,在奥克兰体育馆和美国男篮梦二队打练习赛。那支由雷吉-米勒和沙奎尔-奥尼尔等人组成的梦二队当时正在准备1994年的世锦赛。
在比赛中的某一刻,阿伦在弧顶一对一单打NBA球星凯文-约翰逊。只见他用左手将球抛出,再用右手一把将球捞回,只一记变向就过掉了约翰逊,直冲篮筐。观众的反应就像看到了前所未见的东西一样——其实的确没人见过——而约翰逊表现得就像是挨了职业拳王扎伯-犹达赫的一记重拳。
“比赛完我回了家后,发现这件事都传疯了。”现担任底特律活塞队助教的阿伦表示,“当年我们没有Twitter,没有Instagram,于是我就那么回家了。就在和梦二队比赛的两天后,我去第16号街参与一个夏季举办的篮球联赛。那里有四个场地,有些小孩子在那里打球,而我忽然听到有个孩子说,‘哇哦,他刚用‘Pooh’的那招过了你!’我就站在那里看到了这一切,当时还给我吓了一跳。”
不到一年后,阿伦所在的宾大男篮会以11号种子的身份进入1994年NCAA全国锦标赛的第二轮,对手是3号种子佛罗里达大学。在距比赛结束还剩13分04秒时,阿伦不慌不忙地持球推进,运球向右侧,对上防守人克雷格-布朗。阿伦对面前的一切视若无睹,调整姿势准备杀入重围。 然后,他用右手猛地完成一次运球,又以孩子捉萤火虫一般的速度用左手拉回皮球,闪身杀入中路,在中距离跳投入网。而布朗则失去平衡,被他甩在了身后。
这是发生在90年代初的事情,此时的山姆高德还在位于曼哈顿的拉塞尔学院的走廊上闲逛,甚至还没有入选麦当劳全美高中生阵容。
毫无疑问,是阿伦将这一动作首先介绍给了公众,就连一些费城之外的人都开始关心这位篮球新人,曾在圣母大学和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效力的道格-戈特利布(Doug Gottlieb,现为广播主持人)就是其中之一。他在90年代初很喜欢看宾大的比赛;当时宾大阵容的核心就是阿伦和后来进入了NBA的后卫马特-马龙尼的后场组合。
“杰罗姆的技术让人着迷,”戈特利布说,“我当时还不知道它叫‘Shammgod’。后来我记得我有一天上了球场后,有人对我说,‘我们来练练Shammgod吧’。可我看到这一招后就心想:什么?这个动作不该这么命名的呀!”
“他们说:‘就是啊。那是他发明的招数。’”
“我则回答:‘这样说不对。’我不同意这个观点,但是毕竟还是接受了这一事实。因为只有记住它,我们才有机会去了解它。“
作为这个招式更早的名字,“Pooh Allen“如同浪潮席卷了费城。
“说实话,我刚打球时就知道‘Pooh Allen’这种技法了。”现效力洛杉矶快船的前锋、费城本地人马库斯-莫里斯表示,“在我9岁还是10岁的时候就知道了。我此前一直没听说过‘Shammgod’,大概上大学才听说,看过之后我就想:‘等等,这不是阿伦发明的嘛。’”
小莫里斯小时候就学过这个动作,只是从没有在比赛中应用。他自认在比赛中没有把握成功地运用,但是在训练中他总会尽力去试。
“xx的,我们就做这个,”莫里斯说,“人人都这样。该死的,在你看的任何一场比赛里,只要是个有点水平的控卫,就都会这个动作。(阿伦)引领了这个潮流。”
也许如此吧,但是这个潮流最终还是冠上了山姆高德的名字。高德最早公开运用这个招数可追溯到他在1997年精英八强赛对阵实力强大的亚利桑那大学的比赛中,从那之后这一动作就和他联系起来了。山姆高德当时是普罗维登斯学院修道士队的明星控卫,正努力带领球队冲击最终四强。第二节普罗维登斯以60-69落后时,他在一个回合中突然将球扔向前方,向前跑几步,之后用另一只手将球扯向反方向。这个精心设计的骗术欺骗了防守人迈克尔-迪克森,后者扑向了反方向,而山姆高德则得以过掉对手直冲篮筐。
山姆高德不会知道这一刻几乎让他封神。早在大学期间,他充满创意的运球技术就已经让他有了不小的名气。
运球技艺深深吸引了他。他会深入学习各种视频录像,比如“Below the Rim”。这一卷1990年代的VHS录像带记录下了凯文-约翰逊、马克-普莱斯、魔术师约翰逊和杰森-基德等控球好手的动作。他会观看慢放,关注他们的脚步还有其他重要的细节。山姆高德的父亲是受过训练的拳击手,因此他本人也将拳击的一些训练方法代入了篮球中。他会在手腕上缠上两磅的负重,并且带着负重进行运球训练。等到摘下负重的时候,他会感觉到手臂轻盈如燕。
一定程度上,命运似乎指引山姆高德成为举世闻名的运球高手。他在AAU篮球赛中曾和另一位控球好手“跳跃的灵魂”拉夫-阿尔斯通一同打球。而且就连山姆高德的一位体育老师都有能力给他上一堂超级高水平的运球课程。
有一天在看比赛集锦的录像带时,山姆高德发现屏幕上的一个人和他的体育老师有着同样的姓氏。于是他问老师是否有个儿子在打球。
“他非常疑惑地问:‘什么?’”山姆高德回忆道,“于是我跟他说,‘是这样的,我看的录像带上有个人叫‘矮人’阿奇博尔德,我知道那不会是您,因为您是体育老师。‘”
录像带上的人其实正是这位体育老师。他和山姆高德很快建立了紧密的师生情谊。有一天老师曾这样教导过学生:如果他能专注于练习运球,就会对球队起到重要帮助。
“自此之后,我每天训练八小时,内容就是运球。”山姆高德说,“我曾经去公园的大灯下训练运球,因此我能看到地上的影子——因为我曾经认为我能晃过我的影子。当年我每晚都去那里运球,越来越快地运球。有一次我甚至真的认为我的影子被晃到了,我觉得当时我看起来就像《霹雳硬小子》( Above The Rim ,1994)里的Nutso一样”
山姆高德在职业生涯期间曾短暂登陆过NBA,之后去了海外,留下了上千种令人难忘的运球动作,但只有一个以他的名字冠名。他说之后了解到阿伦打球的时候曾使用过这个动作,此外塞尔维亚后卫德扬-博迪洛加在海外的一些地方也以使用这个动作而闻名。不过除此之外,这个动作在其他大多数地方都被叫做‘Shammgod‘。
“就像阿奇博尔德教育我的那样,如果你免费为世界做了件大事,那么总有一天全世界都会为你付款,”山姆高德说,“我想这说的就是我。但是对博迪洛加和杰罗姆-阿伦,我们也应该要赞美他们。至于我的话,我觉得这对我只是件水到渠成的事情。”
山姆高德并不想争论谁第一个做了这个动作,但他对这一动作为什么会被自己冠名有些看法。
他的第一个猜想是:这个动作是他在精英八强赛中冒着高风险做出来的。那支亚利桑那大学男篮中有着杰森-特里、迈克-毕比、迈尔斯-西蒙斯和迪克森等名将,并且最终赢得了全国冠军。
“当时普罗维登斯在全国锦标赛里只能算是弱队,”山姆高德说,“很多人希望我们击败亚利桑那,因为亚利桑那刚击败了杜克。我们有五个来自纽约街头的孩子。然后在那种平台做出这个动作,我想这件事大概是因此而有了独特的意义。”
第二个猜想则是:山姆高德独特的姓名、天赋和风格帮助这一动作收获了更多的观众,因此大家才用他的名字命名了这个动作。
“众所周知,我是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运球手之一。而只要说到某人是‘最优秀的’,那就必然会产生一种神秘的气氛——其实我的名字本身也带有些神秘色彩,”他说,“更酷的是,就像我告诉我父亲(我父亲是用他自己的名字为我命名的)的那样,运球和高德-山姆高德这个名字永远是紧密相连的。我觉得正是因为这样,那个动作才会被命名为‘Shammgod’。说实话,我很难想象一个人在学会一个招数之后和别人说他刚刚做的这招叫‘约翰’或者‘弗兰克’还是其他比较大众化的名字。所以我猜我这个名字背后的神秘感起了些作用。”
从费城人的角度来看,围绕这个技术动作起源的各种故事只能说是云里雾里,因为……纽约人在篮球方面确实是东海岸的“大魔王”。纽约是美国人口最多的城市,很少有别的城市的篮球传统能和纽约匹敌——如果真有的话。纽约可是篮球的“麦加”,如此吸引人的动作,如此植根于纽约篮球文化的创造力和自由的动作,怎么可能来自其他地方呢?
“挺有趣的,因为我很多朋友和家人,还有很多费城的篮球人都觉得:纽约人真的是什么都想邀功。他们这个是最强的,那个也是最强的‘,“阿伦说,“而费城人的想法是:‘嗨,Pooh早在山姆高德去普罗维登斯之前就做出这个动作了。’但我只是保持着安静,顺着这种神秘感打球。”
然而,阿伦没有声明是他创造了这个可以说是当今篮球文化中最为流行的变向动作,一个今日NBA球员还会用它来震撼对方防守、让观众发出惊叹的动作。实际上,阿伦很快把这个动作的创立权转让给了给他展示这一招的那个人——他宾大时期的助理教练弗兰-奥汉隆(Fran O’Hanlon)。弗兰是费城当地人,现年73岁,是爱国者校盟历史上胜场最多的教练。
在阿伦大二的那年,奥汉隆将他和马龙尼带到训练馆,一同练习不同的运球过人技术。在训练中,教练给两人传授了那个今日被命名为“Rondo”的动作,即以背传假动作迷惑对手后再过人(这一动作后来由拉简-隆多发扬光大)。奥汉隆之后又向阿伦和马龙尼展示了一个动作,他给这个动作的名字是“穿越”,也就是一个交叉步后先将球向前扔出去,然后再绕过一个角度捞回来。
阿伦深受这个招数的吸引。在当天两个小时的训练赛中,他每次拿到球后都在尝试这个动作。
“我可能因此而出现了25次失误,”阿伦说,“但是我一直在尝试这个动作,一直到能顺畅使出来。”
奥汉隆把一生都奉献给了篮球。他在1967年到70年曾为维拉诺瓦大学打过球,之后在1970选秀的第八轮被家乡球队76人选中。后来他在ABA和欧洲打过球,1982起又去世界各地当教练。
奥汉隆在球员时代的巅峰期就以出众的运球闻名。70年代的时候,他和吉姆-麦克格雷格(Jim McGregor)等一众美国大学运动员闯荡欧洲,奥汉隆当时有个绰号是“弗朗西斯-弗朗西斯”,这一艺名让看球的观众倍感亲切。他在欧洲许多国家为观众和未来之星表演运球,最后,这一绰号演变为“运球手弗朗西斯-弗朗西斯”。
奥汉伦表示他不记得最早什么时候发明出“穿越”的。他总是在努力琢磨新的动作,在凭自己的努力发现这一动作之前,他没有见别人做过这个动作。“算是我自己想出来的,”他说,“我可没从别人那里偷师。”
结果到了后来,这个动作还经历了进化。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打布朗大学,一位教练看到他们用这一招后还问我:‘谁教给杰罗姆和马特这个动作的?’”奥汉隆说,“教他们的人是我,我只为好事情邀功。”
现在,这个动作已经深入篮球文化。欧文、克里斯-保罗和拉塞尔-威斯布鲁克等人都在NBA比赛中使用过这个招数,更有无数人在不同层次的篮球比赛中使出过它。
当它能够奏效时,世界上没有比它更爽的招数了。本赛季早些时候,保罗在(当时)效力步行者的大个子多曼塔斯-萨博尼斯面前使出了这个动作。结果小萨博尼斯果然上当,最终被保罗甩脱。两位播音员分别对这个动作做出了评价。
“哦,天呐。”一位说。
“这简直是耍赖。”另一位说。
无论名字应该是什么,这个动作都令人难忘。又或许真正重要的不是招数的名字,而是它给人的感觉。山姆高德本人大约在10-11岁的时候体会到了这种感觉。
山姆高德第一次来到哈莱姆区时,同学梅森-贝塔(Mason Betha,就是后来的说唱歌手Mase)请他去看洛克公园全明星赛。当时观众很多,两人不得不爬上树并坐到一根粗枝干上,通过球场的大门往里看。就算是在搞出,山姆高德都能看到“未来(The Future)”马洛伊-内史密斯和“布吉(Boogie)”麦克-索顿控球的技艺。他们的创造力让山姆高德爱上了篮球。他深知球员的一个动作或许就能改变一个球迷的人生。他希望自己也能成为照亮他人的光。
“就像Tupac说的,如果他不是最好的说唱歌手,那么他就要启发出最好的说唱歌手,”山姆高德说,“所以如果我不能成为最好的运球手,我也要去启发那些最好的运球手。”
和山姆高德一样,阿伦也把他的时间花在了塑造NBA下一代球星上,并将他的技艺传给后人。他曾和许多顶尖后卫一同训练,包括罗齐尔、欧文和以赛亚-托马斯。根据罗齐尔所说,阿伦会将运球和拳击进行独特的对比。罗齐尔对这一描述很受用,因为他在夏天也经常练拳击。
“本质上说,如果你在反击的过程中想要拔一个追身三分,可以在出手之前先把球放到腿间,这就像是突然给对方一拳,”罗齐尔解释道,“如果他们调整了——因为你把球放到腿间,他们就认为你要投篮了,因此你可以在做一个假动作过掉防守——这个小小的动作就是给了对方一击,因为他们被迫要对这一击做出反应。阅读比赛,做出反应,这两样东西跟拳击的时候一模一样,所以这方面来说两者是一回事。你要阅读防守方动作,做出反应,给他们反击。”
罗齐尔说,阿伦在这一点上说的很到位,因此他打算把这个观点分享给儿子们。他想要同时教授他们拳击和篮球。他想让孩子们知道不要将上场当做运球训练,想让他们的动作根据防守做出回应。
“我们会喜欢的。”罗齐尔说。
正因如此,这个动作才会这么管用——不管它该叫“Shammgod”还是“ Pooh Allen”。它看着是很花哨,但是更重要的是实用。这一招很难练会,但一旦在正确的场合用出来就很难防守。破解的方法几乎还没有出现。这一招需要一个合适的场合,以及一个敢于在场上做动作的控球手。
如果成功了,场面会很迷人。山姆高德为这个动作以他命名感到骄傲。在篮球世界中,他的知名度确实很高。 他很喜欢说自己是“一个以自己的名字而闻名的人”。
“就像科比、乔丹、泰森…以及我的名字‘山姆高德’,”他说,“即便有一天我不在了,这个名字还会流传下去。”
山姆高德说他从没有刻意打算过留下一个标志性的动作。他说他从未提前设计过自己的动作,只是面对防守做出反应,让他多年运球训练的底子在合适的机会面前创造出完美的一刻。人们如何称呼这个动作其实和他没关系,但是这的确让他的名字和一段篮球史上的独特部分相联。
“之前我只是以运球而闻名,”山姆高德说,“而这个动作都快让我变成超级英雄了,感觉其实也挺酷的。”
山姆高德和阿伦之间的关系还是很友好的。本月初活塞和独行侠的比赛开始前,他们还曾坐在板凳上交谈——每当他们任教的球队相遇时,他们总会这么聊几下。
不过,尽管两人聊过很多次天,阿伦却从未问过山姆高德是不是从他那里学到这个动作的。他认为没什么意义。“Pooh Allen”在他的家乡也流传很广,那边人都知道自家街区里的孩子创造出了篮球场上的一朵最为迷人的玫瑰。而纽约人之于山姆高德也是同样的,他们认为“Shammgod”是纽约送给篮球文化的另一个馈赠。
“费城人和纽约人总会有争执,”阿伦说,“这个动作在外面叫‘Shammgod’,但在费城只叫‘Pooh Al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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