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韦德方教练三部曲之2: 一个Soma步杠精的怒吼和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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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视频,方教练将不同意“抬起中枢脚投篮合法”的,统统称为杠精。

换句话说,只要不同意Soma党的,统统都是杠精。

并且引用罗翔老师的话:

接着推荐什么毛囊检验的,也不知道是显示你的头发黑,还是显示你爱护自己的傲娇?


言归正传:

1:先仔细看看方教练的依据:

咱手边就是CBA2020的规则书,原文如下:

—— 队员可以起中枢脚传球或投篮,但在球离手前,任意一只脚不得落回地面。

注意:方教练这里,故意把跳起,说成了:抬起。

对于篮球而言,跳起和抬起,这里产生了2种不同的动作后果。方教练为什么故意说成是:抬起?什么意思?错念?明目张胆的伪造?气虚?你到底在怕什么?


2:方教练在该视频下的回复原话:

知识越贫乏,相信的东西就越绝对,因为他根本没有听过与之对立的观点

请问,方教练,抬起中枢脚投篮,最终是谁认可的?规则依据,来自FIBA,还是NBA?

答案是Soma团队请张卫平先生咨询的NBA,获得了脚步认可。并且,后续有NBA的前裁判长 Ronnie Nunn等人的支持。

FIBA里有支持“抬起中枢脚投篮”的规则依据吗?没有。方教练,你别瞎编、伪造。


3:判断脚步是否合法,还得看NBA规则:

我的观点很简单,NBA的规则解读可能出了问题。依据是下图:

把原文贴出来:

Section VIII—Pivot

a. A pivot takes place when a player, who is holding the ball, steps once or more than once in any direction with the same foot, with the other foot (pivot foot) in contact withthe floor.b. If the player wishes to dribble after a pivot, the ball must be out of his hand beforethe pivot foot is raised off the floor. If the player raises his pivot off the floor, he must pass or attempt a field goal before the foot is returned to the floor.

If he fails to follow these guidelines, he has committed a traveling violation.

把b条例翻译下:

如果球员希望在建立中枢脚以后运球,中枢脚离地前,球必须离手。如果中枢脚离地,那么在中枢脚落地前,他必须投篮或传球。


看带球走(Section XIII—Traveling)的规则c和d原文:

c. In starting a dribble after (1) receiving the ball while standing still, or (2) coming to a legal stop, the ball must be out of the player’s hand before the pivot foot is raised off the floor.

翻译:静止接到球或合法停步后,如果他要开始运球,中枢脚离地前,球必须离手。

d. If a player, with the ball in his possession, raises his pivot foot off the floor, he must pass or shoot before his pivot foot returns to the floor. If he drops the ball while in the air, he may not be the first to touch the ball.

翻译:如果一个球员,运球前停步合球,抬起中枢脚离地,那么在中枢脚返回地面之前,他必须传球或投篮。如果空中掉球,他不得第一个再次触球。


这里,有人说,with the ball in his possession, 本质意思是球在手里,为什么要翻译成:运球前停步合球,一个原因是这么翻译,可以保证后续内容的正确性。

有人不同意,认为给条款是独立与c的,,是可以用在合球后停步的,那么这里几个个问题:

1:一个球员合球后,0步脚在地,1步脚落地后,0步脚抬起,请问,地面还有没有0步脚?是不是0步脚已经走完了?这是不是构成了走一步?:

2:如果他是独立的,那跳起中枢脚,非中枢脚落地,在中枢脚落地前球出手投篮,也是符合规则依据的,为什么会成非法动作?

3:按照NBA前裁判长Ronnie Nunn的说法,球员可以抬起中枢脚,用非中枢脚单脚在地,一直静止站着。。。请问,一个球员合球,单脚静止站立在地,该脚是否形成中枢脚?这是不是二次形成中枢脚?

以上这3个问题,反面证明了规则d只能是和c一起配合,构成中枢脚定义中的b部分内容的。

换句话说,所谓的抬起中枢脚投篮,被用在运球后停步,是应用场景错了。

就这个问题,让NBA的前裁判长Ronnie Nunn这两天正头疼。他无法回答。


以上,就是反对“抬起中枢脚投篮”的原因。

所有,都围绕着规则,不掺杂其它任何因素。


4:规则和权威,该相信谁?

一般说,二者是不冲突的。

但很不幸,在“抬起中枢脚投篮”的合法性这个问题上,NBA前裁判长Ronnie Nunn先生是权威,但他的解释,和规则,以及规则的内部逻辑,产生了剧烈矛盾。


作为球迷,我们只在乎篮球本身,我们相信规则,不怕权威。


方教练,如果你认为“抬起中枢脚投篮合法”,,,那么请你正面回答3里面那几个蓝色的问题,敢吗?

估计你不敢。看见了,也装没看见。


欢迎方教练来回复。


发布于北京阅读 6551

这些回复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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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帕克

· 广西
退役木头反正新规则出来之后确实很难防这种步伐而断断续续有小二十年球龄了,也习惯性不会用这种脚步,挺吃亏的收起

尤因:20年就很能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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