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女性可以经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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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刘亦菲主演的《梦华录》即将上映,该剧是根据元朝关汉卿的杂剧《赵盼儿风月救风尘》改编的,背景为宋代。

剧中脱离贱籍的女主想在东京城开酒楼收到抵制,她说:“酒楼行会不让女人做正店的掌柜”

但网上的一些资料显示宋代女性并不低,政府允许女性从商,可以经营茶肆食店摊档等。

这不是与剧中说法相悖了吗?本人不了解历史,挺疑惑,有没有博学的jr可以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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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古拉07

· 浙江

宋代妇女的社会经济活动2022-02-15 15:57在读博士,历史领域创作者关注宋代的时代背景,简单说来,政治上对内中央皇权加强,对外民族政权并立,军事实力较弱。然而,与政治上的低迷相对的是经济的繁荣和文化的昌盛,这是十分难得的。更为可贵的是,宋代妇女十分积极地参与到社会经济活动中去,甚至出现了“宋嫂鱼羹”等招牌,她们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也与男子并无明显差异。广义上,男耕女织、养蚕种桑也是经济活动的一种,而且是我们对于古代妇女的一种常规印象,这里为了有所区分,将社会经济活动限于能够创造社会价值的经济活动,如经商等,而对于纺织、种田等在家庭中辅助性的经济活动不多着墨。一、宋代妇女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原因宋代妇女能够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最关键的原因是经济的。其一,宋代商品经济蓬勃发展,城乡市场兴旺发达,女性从商的比例较前代有所提高,当时社会对妇女经商在一定程度上予以肯定。市场打破了原有的坊市制度,冲破了时空的束缚,“自大街及诸坊巷,大小铺席,连门俱是,即无虚空之屋” 。与之配合的是宋代不抑兼并,更多劳动力与土地脱离,他们也就不得不涌向城镇,成为客户,参与到服务业、商业、手工业中去。这些行业中并不都依赖男子压倒性的体力等优势,也就给妇女的参与提供了机会。宋代刘颁有“巴妇能专利丹穴,始皇称作女怀清”,虽然写的是历史上的从商女性,也可证明此时的文人对于妇女经商的宽容态度,当然,是否还存在猎奇的心理就未可知了。其二,女性经商毕竟还有赚取家用的需求,所谓仓禀足而知礼仪,男女大防、封建礼教对女性经商的限制,对于社会底层百姓而言,很难说与一吊钱相比孰轻孰重。政治上,其一,女性的法律地位有所提升,财产权得到保障。如,在“流放”这一刑罚中,唐代妇女犯流罪需要和男性一样被放逐并要戴着刑具强制劳动,而到了宋代,“其妇人流法与男子不同,虽是老小犯加役流,亦合收赎,征铜一百斤” 。此外,宋神宗元年六月二日诏:“私铸钱罪至死者比已贷之。然其妻属尚有编管者,其除之,自今勿缘坐” ,宋代废除了部分刑罚中妻子连坐的法条,虽然并不是全部,但相比前代将妇女视为男子附庸的态度,已是大为改善。《宋刑统·户婚律》规定:“姑姊妹在室者,减男聘财之半” 。爱护女儿的人家往往为其积攒嫁妆,“厚资装以悦其舅姑” ,这使得宋代厚嫁之风盛行,在理学兴盛之前稍稍减轻了阻碍女子再嫁的枷锁。甚至家中只有独女的,则“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 。而即使是归宗女,也有法律保护她们的财产权,如“户绝财产尽给在室诸女,而归宗女减半” 。这些来自家庭的支持和法律的保障,是宋代妇女积极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底气之一。其二,宋代的政策也比较开明,有利于女性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宋代规定,“……凡贩夫贩妇细碎交易,岭南商贾赍生药及民间所织缣帛,非鬻于市者皆勿算”这是一种税收上的照顾。此外,《宋会要辑稿》有“(淳化元年二月十六日诏)每遇市集,居人妇女货卖柴米者,邕州人收一钱以为地铺之直,琼州粳米计税四钱,糯米五钱。并除之” 的记载,是针对妇女的更为具体的优惠政策。可见宋代的政策,不仅承认了妇女的社会经济参与,而且一定程度上予以鼓励和保护。思想观念上,商品经济的发展势必引起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和社会风气的变革。开明的士人认为“行商坐贾,通货殖财,四民之益也。” 认识到以往重农抑商的不足之处,出现了“工商皆本”思想的萌芽。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使得人们传统的“重义轻利”观念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义利并重”甚至“重利轻义”的思想开始为人们所接受,进而,奢靡的消费、经商的风气在宋代也大为兴盛。发展到南宋,即使此时理学臻至成熟,对妇女的限制加重,各行各业也仍然涌现出许多女性的从业者,不能不说是移风易俗的作用。二、宋代妇女参与社会经济活动表现宋代妇女选择经商的为多。如有卖药的,“泉州有妇人货药于市,二女童随之” ;有卖鱼的,“江上提鱼妇,朝朝入市闉”;有卖瓜果蔬菜的,“卖菜深村妇,休嗟所获微”;甚至能有卖盐的,“鄂州民媪李二婆,居于南韩,老而无子,以鬻盐自给”;也有开旅店的,娼女曹三香“为客邸以自给”。在饮食行业,不但曹婆婆肉饼、宋五嫂鱼羹等是妇孺皆知的招牌,而且女性开酒楼、茶肆等已然司空见惯。叶适的《朱娘曲》说,“忆昔剪茅长桥滨,朱娘酒店相为邻。”记述了一个继承家业成为酒楼主,而且长年未嫁的姑娘。洪迈《夷坚志》记载了一家茶肆主夫妇有一个十几岁的儿子失踪了,夫妇为寻子连日外出,茶肆中“但留幼女守舍”,他们能够放心自家小女儿独自经营茶肆,也可说明宋代妇女的经济能力。也有成为作坊主或参与手工业的。如“永年监兵方五死,孀妻独居,私营酿酒。每用中夜,雇渔艇运致,传入街市酒店,隔数日始取其值。”而董国庆之妾侠妇人“见董贫,则以治生为已任,罄家所有买磨驴七八头,变数十斛,每得面,自骑驴入城鬻之,至晚负钱以归。”甚至能够“如是三年,获利愈益多,有田宅矣。”衡州陈道人以磨镜为业,后来他养病,于是“独令妻自行磨镜以取给”。此外,即使在更多依赖力气或更容易遭遇危险的行业,妇女也能有所参与。如翟八姐“虽为女妇,身手雄健,臂力过人,其在涂荷担推车,頳肩茧足,弗以为劳,壮男子所不若也。”最终“买贱贸贵,私所蓄藏亦过千缗。”再如汤七娘“本屠家女,亦善宰牛,平生所害以百数”。又如,有诗云:“河津女娟者,可与壮士俦。简子欲南渡,谁人为撑舟?”描写的就是撑船的女子。而《夷坚志》“姜七家猪”条记载,姜七的祖婆以养猪为业,“专养母猪,多育豚子,贸易与人”,“屈老娘”条载,“武陵城东宋氏妇女产蓐所用乳医曰屈老娘,年已八十余”,可见她的能力。当然,传统的三姑六婆甚至娼妓、女艺人,也是不少的。这里要说明的是,区分于娼妓的女艺人的出现有赖于宋代瓦舍、勾栏的发展。据《武林旧事》记载,演史有张小娘子、宋小娘子、陈小娘子;说经有陆妙慧、陆妙静;小说有史惠英;唱赚有施二娘、时春春、时佳佳、钱寅奴;杂剧有王双莲;唱京词有蒋郎妇、吴郎妇;覆射有女郎中;撮弄杂艺有女姑姑;鼓板有陈宜娘;打弹和射弩儿有林四九娘;棋待诏有沈姑姑等,就连角抵活动中也有妇女,这种活动近于相扑,甚至宋仁宗还曾因观看表演而被劝谏。三、宋代妇女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特点及影响1 特点其一,女性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范围、规模有局限。以商业为例,宋代经商女性,无论是继承祖业还是自我谋生的,均以谋生养家为主要目的,而不是求富求贵。最终,多有小商小贩而难见女性的富商大贾。女性在受教育、生育、家务等方面受到的限制,使得她们更多从事盈利较低,技术含量低的更为辛苦的工作。而女性的专职从商存在较大程度的被动性,多数是不得已而为之,她们或少寡独居、或老而丧夫、或老而无子,绝大多数是小本经营。其二,女性在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过程中遭遇严重的性别歧视。相较于男子,妇女更易受到外界的打压和刁难,这是一定的。前述少见规模更大的女性富商大贾,与性别因素不无关系。曾丰以女性的口吻写诗称“一金阳不酬,翻谓索价大。永言妾所挟,未道美无对。……自是妾之罪。”实则反映了一种普遍的现象。其三,显示出一定的地域特色与局限。在京城,汴京大相国寺举办庙会,“诸寺师姑”制作的绣作如领抹、花朵、珠翠、领面、帽子、特髻、冠子、条线等在此出售。在江西,妇女“朝昏卖鱼虾,晴雨亲耕稼。樵苏与负戴,咸与夫并驾” ,在闽广,“城郭墟市,负贩逐利,率妇人也。” 应当说,女性从商、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程度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息息相关。其四,展示出一定的阶级区别。从事商业、手工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女性,绝大多数是中下层女性,对于统治阶级的妇女,她们的经济活动多是一些源于兴趣和社会要求的女工和家族中的经济管理工作等,不以参与社会活动为务。2 影响首先,妇女参与社会工作,维系和改善了家庭生活,长期以来,妇女工作的一大动力是补贴家用、维持家用。其次,妇女的经济参与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宋代妇女参与社会经济,成为宋代市场经济中新兴的力量,一方面创造、满足了许多妇女的消费需要,另一方面鼓舞了更多妇女的社会参与。最后,宋代妇女的社会参与还有利于妇女的思想解放,改善妇女的社会地位。长期以来,人们受到“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影响和限制,但宋代妇女更多地参与社会活动后,甚至出现“官府有召则男子避去,而使老妪当之。至于麻缕机织之事则男子素习焉,妇人或不如也” 的现象,家庭地位大为改善。而部分地区出现“不重生男重生女”的现象,与唐代不同的是,这是妇女广泛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争取到的。与此相关,这也影响到宋代女性的自我认同、思想解放,方勉之妻许氏写“痛矣一言偷害正,戮之万段始为宜。邓公坟墓知何处,空对斯文有泪垂。”这等胸襟与识见,与前代不可同日而语。而营妓周韶“陇上巢空歳月惊,忍看回首自梳翎。开笼若放雪衣女,长念观音般若经。”中透露的对命运的无奈与积极的争取,其中强烈的存在自觉也是颇为难得。四、结语宋代妇女能够更为广泛地参与到社会生活中去,原因在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如商品经济的发展、政策制度的改善、思想观念的变迁,其次也需要个人的努力和进取。由于受到这内外两方面合力的成就,宋代妇女能够相较于前朝更为广泛地突破性别枷锁,参与到各行各业的活动中去,当然,这种社会经济活动仍旧存在一定性别的、地域的、阶级的限制,但它仍然发挥了一定作用,对于一定时期的妇女地位、妇女思想的境况有所改善,对于国家、社会的经济发展也有所助益。参考文献:[1]徐莉. 宋代下层妇女经济活动研究[D].郑州大学,2016.[2]李静红. 宋代中下层妇女的社会经济活动[J]. 沧桑,2014,(06):7-10.[3]战秀梅. 宋代妇女经济活动探析[J].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0,(01):98-103.[4]贾淑荣. 唐宋妇女的社会经济地位之研究[J].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06):213-215.[5]张金花. 宋代女性经商探析[J]. 中国史研究,2006,(04):101-110.[6]郭丽冰. 《夷坚志》中的劳动妇女[J].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02):55-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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