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讨论】为什么欧冠决赛本泽马的进球一定是一个越位球
很多球迷都觉得,欧冠决赛中本泽马那一粒被吹掉的进球是好球,原因是这个球被利物浦球员法比尼奥触及之后到了本泽马脚下随后破门的。如果是接到法比尼奥触球后的来球,不应该视为获得利益,其实这是很多人只是拿所谓的常识造成的错误观念。
首先,本泽马处于越位位置,这一点我相信所有人都达成了共识。(不要说什么阿利松不在最后)
其次,不是说利物浦球员只要碰到球就不是越位。
我们来看《足球竞赛规则》 第11章 越位 第2条 越位犯规:
一名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或触球的一瞬间处于越位位置,该队员随后以如下方式参与了实际比赛,才被判罚越位犯规。
在如下情况发生后触球或干扰对方队员,从而获得利益:
• 球从球门柱、横梁、比赛官员或对方队员处反弹或折射过来。
• 球从任一对方队员有意救球后而来。
法比尼奥显然是触球了这一点也没问题,但不是说碰到球了本泽马就不是越位犯规。
那么,核心问题就变成了法比尼奥此次触球是“有意救球”还有有意“处理球”。
我认为,法比尼奥的触球是一个明显的“有意救球”
“救球”指的是什么呢?《足球竞赛规则》 也同样给出答案:“是指队员用除手/ 臂以外(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的身体任何部位,阻止或试图阻止将要进入球门或极为接近球门的球。”
那什么是“有意触球”呢?
《裁判指南》给了几条具体的参考标准:
1.The defender has time and options there is distance and space between the pass and the defender playing the ball rebound
传球点和防守球员之间有一定距离,有时间,有选择,主要是针对大力传中砸腿折射这种近距离躲不开的反弹球
2.The defender has control of his actions–not the outcome of the action
球员对自己的动作有控制,注意仅仅是能控制自己的动作即可(比如不是被人顶在空中一类的极端情况),既不是控制球权,也不是控制结果。换言之,这是对于在没有控制球的情况下贸然出脚的负反馈。
这是判断是否是有意触球的一个标准
在巴尔韦德(我没认错的话)射门的一瞬间,一路跟着巴尔韦德的法比尼奥选择下脚。
这个动作我相信看过球、踢过球的大家,不难判断出这个是抢球/铲球/封堵都可以。的确是有意的,但是并不是有一定距离、有时间、有选择的情况下,而是身为一个防守队员的一个必然的动作(甚至可以延伸为下意识)。
最后,VAR也认为这是一个“有意救球”
在本泽马进球之后,按照规则VAR开始检查进球过程有没有问题。随后,VAR让主裁延迟恢复比赛。那么一般来说,只需要VAR就可以完成的回看分析,通常适用于客观性决定,比如不涉及折射啊、有意处理球的越位犯规。
而本泽马这个球就像我在上面分析的那样,牵扯到了是“有意救球”还是“主动处理球”的认定,是“主观性”的判罚。而这种情况下,一般VAR会建议主裁到场边亲自进行回看,由其做出最终的判罚。而结果我们大家都知道了,整个检查流程中,主裁并没有去场边观看回放。
*和欧国联姆巴佩那个越位的比较
我今天看到过一个言论,说欧国联那个球,加西亚不也下铲碰到球了,为什么姆巴佩不越位?
那套用上面判断是否“有意触球”的标准,加西亚确实有足够的时间、动作和选择去做出这个动作,但是他失误了且碰到了球。所以姆巴佩即便身处越位位置也不越位犯规。
Willmadrid
· 山东还好这个球是皇马球员打进的
HaIa丶Madrid
幸亏是皇马进的,还是把利物浦的吹了,这些人又得念叨好几年,又得算几年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