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双亲过世,留下两年幼的孩子,我们应该承担抚养责任吗?

avatar
关注

(谢谢大家,大部分事情都已解决。生活还在继续,没有分手,以后如果分手也不会因为这事。生活里要衡量要谈判要妥协的事情太多了,我只愿把感情安置在自己生活的、心灵的唯独净土之上,不愿将其沾染太多复杂,纯粹一点心里也踏实。和大家一样,我们也很努力在生活着,共同奔赴更好的人生。--7月11日。)

男友父亲昨日突然过世,母亲过世五年多。他有个大六七岁的姐姐(已婚),还有一刚中考的弟弟(15岁)和上初一的妹妹(12岁)。父亲留下最多3万的存款。

我们都95的,在深圳工作,两人都月入2万左右,之前都是我收入更高,他这一年才稍微多一点,计划今年十一订婚,春节后结婚。我家庭好一点,父母尚年轻,50岁上下,还在工作,有充足的钱给自己养老,我结婚他们能给我买房啥的,我是没有任何负担的,只是他们年老了肯定需要陪伴我也一定会赡养(我父母体谅他的家庭,一直说的都是我们有孩子了帮我们拎着)。男友农村家庭,家里赤贫,去了一次他家,家徒四壁,过年期间冰箱里都是空的,大为震惊(恋爱前并不知情,但是我个人不是很在乎男方家庭怎么样,所以知道了也没啥,主要是人勤奋努力心地善良彼此处得来,房子啊车子啊这些总会有的。我父母也是如此观念。)。

昨日男友紧急回家奔丧,说要把弟妹接到深圳一起生活。我一下子就懵了,我们很快结婚,我们会有自己的孩子,我们都没啥存款,这突然就得养两个大孩子了,自己的孩子怎么办,接受不了啊。我当时就是想都没想,脱口而出我不同意,我拒绝见到他弟妹拒绝一起生活。他说两孩子无父无母在家多可怜别人肯定会欺负,我怎么说得出口。(前一个周他说他弟中考了让他来深一个月睡客厅,我不同意,我们租的一房一厅根本就不方便,来回机票啊生活费等等都是花销。我们马上要结婚了得花不少钱,都应该开始准备了。而且我真的就是不喜欢他弟妹,叛逆不听话,不是会心存感激的人。)

还有一件事是他几个月前把他的旧苹果手机给了他爸,但是ID共享的,此前他送我的iPad也是共享一个ID,然后周五晚上我发现我们三人共享了所有照片!!!(他爸身体有病十几二十年了是不干活的,天天刷抖音美女视频和美女合拍)我真的是疯了,我们有时候也拍亲密的照片,所以立马勒令他把他爸手机抹掉,他弟妹在家里,给他申请个id就行又不是大难事。他坚持要第二天打电话告知才抹,我认为可能他没有看到的因为打电话反而去查看,想想就恶心,就逼着他抹了。得知他父亲去世第一时间他就指责我,好好的为啥抹人手机,害人最后一通电话都打不到。他当时情绪激动我也没理他,过后我说抹了是能正常通话,但他还是反复指责,说为什么一定要抹别人手机抹别人资料,有啥重要东西都留不下了。我没想到他爹会过世,但是事情就是这样巧,我是冲动了但是我并不认为自己有错,如果抹掉真的不妥,他爸第二天会打电话过来,他也可以打个电话回去解释,但是这些都没有。

(这事从昨天到现在,指责我至少十几次了。我承认我是感到抱歉,但是他这搞得我很恶心。真的很恶心,一个平时都不主动关心爹的人,不指责自己,不指责到处跑着玩的弟妹,反反复复来鞭尸我。难以忍受。)

他弟他妹是可怜,说实话他父亲死得也挺惨,儿女放假了在外面玩,以至于啥时候死的都不知道,听人说是都开始腐烂了,是真的难过。但是一码归一码,我凭啥要养和我毫无相关的人?我凭啥委屈我自己凭啥委屈我孩子,这就是抢占我孩子的资源啊。

之前他零零碎碎的帮扶我没说个啥,一是并没花太多钱二是我们也没有结婚。他弟他妹的衣服还是我给买了好几次,一次买一大包。

我想了一晚上,还是不愿意养这俩孩子,并且我不认为个人是没有良心。我的想法是他姐姐没有生孩子,收入也很低,他姐姐同意的话,两孩子就跟着他们在农村生活,我们每个月出2000左右费用。初高中的费用我们可以承担,但是大学自己贷款解决。如果他不同意,我只能痛下决心分手。

现在就挺乱的。我是个没有良心的人吗?如果是你们,你们会怎么办呢?

-------------------

总之感谢大家抽出时间给我关心和建议,感谢🙏

帖子不删,兴许会给部分处于相似困境的朋友提供借鉴。

(主贴删了一些涉及到隐私和我觉得不太妥的事,其他放评论区了。有类似烦恼的朋友或者好奇的朋友,可以查看)


恋爱区抚养继子20年后被拒绝赡养爱情与面包怎么选
发布于广东阅读 722636

这些回复亮了

discusser-avatar

xiexieniubi

· 辽宁

换位思考,女朋头要带俩弟弟妹妹结婚我也接受不了,分了吧,到也没有谁对谁错,只能说是现实的无奈吧

亮了(2852)
查看回复(25)
回复
discusser-avatar

最火爱箭

· 四川

2个小的去深圳应该你们负担不起,最小的的都15.6岁了,其实寄钱回去让他们在老家读住校不就好了,这么大了,没问题的,就是你两以后生活质量可能会降不少

亮了(1225)
查看回复(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