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南京碎尸案的推理和猜测

avatar
关注

我对南京碎尸案的推理和猜测:

1、凶手唯一的破绽

1)

凶手三次抛尸,被环卫工人发现,根据环卫工人的工作周期,应该不难确定三次抛尸的时间顺序:

头两次抛尸地点为南大本部附近。抛的是尸块。用的是旅行包。

最后一次抛尸地点是水佐岗(南大的西北方向),抛的是头,衣服等表明身份的部分。用的是床单。

2)

头两次抛尸的地点为什么选择南大?

很显然凶手知道刁爱青是南大的学生。刁爱青那天应该带着学生证,或者凶手通过和刁爱青的交谈得知。所以选择抛尸在南大,不会透露出任何关系凶手地址的信息。

最后一次为什么不抛在南大了?

这是全案最为关键的一个信息。因为凶手的旅行包用完了。在那个时代是没有行李箱的,出行都用旅行包。显然凶手家里只有两个旅行包。所以第三次抛尸的时候只能用床单了。

3)

于是,凶手恐慌了。凶手作为心理素质极佳的人,也不得不评估用床单包裹着东西移动一段相当的距离去抛头部的巨大风险。用旅行包抛尸块,风险非常小。环卫工人发现肉块的时候第一反应甚至以为是猪肉,还洗洗准备吃。但是通过头两次抛尸,凶手在第三次抛尸的时候,认为头两次的很可能已经被发现,所以第三次的风险进一步增高了。一个人走路或者骑着自行车(1996年),车上放着一个床单包裹着的圆圆的东西,一旦被拦下检查,就是当场被抓。所以凶手的心理素质再好,第三次抛尸的恐慌都是必然。

所以,在第三次抛尸的那个夜晚,凶手选择抛尸在跟南大相比离自己住地更近的地方,也就是水佐岗,也缩短在路上的时间。

也就是说,凶手的住地离水佐岗比离南大更近。所以,凶手住在南京鼓楼广场西北方向的可能性是最大的。而非简单的根据犯罪心理学推得凶手趋向于把尸体抛在离住地的相反方向。

4)

如果你跟当时的南京警方一样展开地毯式的搜查,那么你准备根据凶手住处的什么特征去搜查呢?

有人说凶手在刁爱青死亡的那几天的用水量肯定是激增的。这个没错。还有吗?有。

凶手的家中没有旅行包了。或者说,没有使用过好几次的,比较旧的旅行包了。

这应该是凶手唯一的破绽了。

2、关于凶手的侧写

大家都听说过,一个水库如果干了,往往在底部会发现人类的尸骨。是的,例如河流,湖泊,都是抛尸的常见地点。

南大碎尸案的凶手为什么不把死者的尸块抛在长江,秦淮河里,或者某个湖里?为什么抛在南大附近?除了前面说的,抛在南大附近不会透露出任何有关凶手地址的信息,还有其他原因吗?

有一个很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凶手最后一次抛尸,把头部完好的放在床单中,死者的衣服也是叠放整齐的。结合头两次抛尸的尸块也是排列整齐,这说明什么呢?

第一,凶手有明显的把尸体“还给南大”的意思。

第二,凶手有明显的给死者留全尸,能安然入土的意思。

所以,凶手从犯罪心理学上,明显的并不仇恨死者,相反对死者抱有强烈的歉意。也就是说,凶手并不是一个反社会人格者。反社会人格者由于脑叶额页的病变,对杀戮或其他生命的死亡完全没有内疚感。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没有连环杀人的情况。

同时,死者具备极强的心理素质,极其冷静,具备很高的条理性,善于分析推断,善于反侦察,并且具备明显的解剖能力。所以我认为凶手受过良好的教育。

而且大概率是独居。

凶手对死者的歉意,是否说明死者的死亡是一个意外?或者是凶手因为某个自己无法控制的特殊癖好而导致?

刁爱青,一个相貌平平,不擅交际,刚到南京这个陌生的城市才一个月的女孩,那天到底去了哪里?去干什么呢?

3、我的一个关于凶手的猜测

必须声明,以下内容完全属于猜测而非推理。这样猜测的原因是,这个猜测刚好能完美的解释很多问题。

这个猜测是:凶手是一个外国人。比如一个南大的外教。

南京鼓楼西北方向,有一个区域叫做西康路。西康路的建筑都是民国时期的小洋房独栋别墅,住的也是以政府官员或者对隐私比较看重的外国人。

如果凶手是个外国人,住在西康路那一带:

1)凶手的住地离水佐岗比离南大更近。这个符合我对第三次抛尸地点的分析。

2)这个能解释一些刁爱青那天去做什么。刁爱青想以后出国深造,或者至少对外国感兴趣,因此通过某种方式联系了外教,学外语。以前贴吧那个著名的帖子,由黑弥撒写的,猜测死者以为喜欢打口碟而被某个打口碟店老板谋害的,从推理上来说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

3)这个外国人可能出于性冲动杀了她,这个也能解释在东方人审美看来相貌平平的受害者发生这种事的可能性增加了。也就是解释了南大碎尸案的一大难点:杀人的动机问题。

4)这个老外很可能非常熟悉解剖和现代先进侦破技术,所以选择完全消灭证据的做法。再者就是当时来中国的外国人,素质整体上是比较高的,所以选择归还尸体,摆放整齐。这从犯罪心理上既有歉疚,也是素质的体现。

5)再者就是他可能不久就回国了,所以国内之后没有类似犯案了。

6)还有一点就是老外住的地方可能相对隐私比较保护好,隔离比较好,所以没有邻居发现什么异常。比如住在西康路的话。

7)可能还解释了一点,就是当时警方近乎地毯式的排查,在顺便破了好多其他案子,发现好多其他罪犯的情况下,对碎尸案却毫无线索。因为压根没有想到凶手可能是个外国人。

这个猜测的问题就是,对于一个老外来说,抛尸会比中国人麻烦的多。不过还是能实现的,倒也能解释最后一次抛尸在没有旅行包的情况下为什么一个心理素质极端好的人都出现了恐慌,选择在离自己住地更近的地方抛尸。

无论如何,南大碎尸案的破案可能性早就是零了,非常遗憾。

步行街主干道推理殿堂
发布于江苏阅读 348314

这些回复亮了

discusser-avatar

半点不由己

· 安徽

我觉得还是死亡通知单里的那个假设是最合理的应该是冲动型杀人,没有什么太复杂的内情,什么变态杀人挑战警方,都实属想多了不过楼主你的有些分析也是给我看蒙了,什么96年没有行李箱全是行李包。。我特么94年全家去黄山千岛湖杭州玩了一圈,我爸我妈就是一人一个行李箱,你觉得那时候中国是有多落后?更别提在你的假设里还是个老外的外教,你觉得一个老外拥有行李箱是件很匪夷所思的事儿?

亮了(682)
查看回复(17)
回复
discusser-avatar

半点不由己

· 安徽
马竞神帅西蒙尼有行李箱也不能用来抛尸,这么少见的东西太容易暴露身份。一点都不矛盾。收起

你还是陷在自己的盲区里出不来,用知乎话讲,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你给自己预设了一个“那年头用行李箱是件很罕见的事,因为罕见所以乍眼,因为乍眼所以凶手如何如何”的立场,然后越想越觉得自己有道理而我们告诉你的是你从基本概念就错了,那年头行李箱一点也不罕见,满大街都是,你要知道那是南京,江苏省省会,不是铁岭啊大兄弟

亮了(327)
查看回复(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