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浦东航头镇南航公路上的航卫集贸市场里,便衣民警和用电检查人员蹲守了4个多小时,抓到了偷电嫌疑人唐某。原来,唐某是集贸市场的电工,收入一部分是固定的基本工资,另外一部分,是商铺电费支出与总电费支出的差额部分。除维护设备运行外,唐某每月还要根据每家商铺的小电表,收取每度电1.4元电费。而他则根据每月账单上用电总额,按1.1元的单价支付给市场老板,最终由老板以0.8元的市场价支付给电力公司。也就是说,他和老板都从中赚取每度电0.3元的差价。截止案发,唐某累计窃电量37000千瓦时,偷电金额达到26000多元。最终,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唐某予以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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