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我青春最香甜、最腐烂的时候—少年巴比伦
上世纪九十年代人的青春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没有如今多元化的娱乐环境,但70后、80后的他们却有更多的时间去感受人与人之间的羁绊,那是90年代独有的穷途末路的浪漫,一穷二白的年代却又永远保持期待。
庞大的如同一个小社会的糖精厂,是很多人一生的归宿,也是很多人梦想刚开始就破裂的地方。路小路是那个年代小城青年的真实写照,没有自己、没有明天、没有方向,一切都充斥着青春期的无望、闭塞、疯狂,直到遇到白蓝……这是一个讲述人在城市中被围困以及迷惘中的人如何在城市中寻找自己的坐标的故事。
作者路内总让人想起王小波和王朔,不同于王朔的“痞气”,又异于王小波的荒诞不经,路内透露着一种来自现实的幽默,在轰轰烈烈的时代浪潮中,他用戏谑抵抗狂飙,用玩笑装点失落,在这块名之为“戴城”的精神飞地上,人人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以及未熄的灯塔。
历史的变迁让“香甜而腐烂的青春”随时光远逝,却从未让它离开戴城。与其说是路小路的转变,倒不如说是一个时代的结束。在香甜腐烂的年代里,生活尚未建起堡垒,爱,是感知生活的方式。
尚未被外力型塑的少年时代,如同没有尽头的迷宫,一切并不明朗,一切有待评估,最终迎来时代疾行的列车,生活的洪流,未来在哪,却又看不清楚。路小路仿佛是站在荣光中的我们,我们的怯弱,我们的胆小,我们的不满,我们的奋不顾身,我们的爱与怕,深情的回忆与凝望,似乎都是为了告诉我们,相信青春时期的自己,就是相信未来的自己。
原来,走了几千公里路,都不能忘记你。给我的小路。
金句:
1. 我曾经对她说过,将来我再遇见你,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喊你的名字,因为有情有义,不能装作从来没认识你。你在河流中看到岸上的我,这种短暂的相遇,你可以认为是一种告白,我在这个世界上无处可去所以又遇见了你。
2. 我和我身边的世界隔着一条河流,彼此都把对方当成是神经分裂。
3. 我对白蓝说,所谓有出息,这是一个很虚幻的词,我不知道什么叫有出息,但我知道什么叫没出息,并且知道,没出息的人不可爱。但是,我活了二十岁,仍然有人长久地爱着我,也有些人短暂地爱过我,这些我都不会忘记。
4. 很长一段日子,我都认为自己无人可爱,所以只能爱你。我为这种爱而羞愧。但假如无路可走,那不是罪过。大多数人的年轻时代都被毁于某种东西。像我这样,自认一开始就毁了,其实是一种错觉,我同样被洗得皱皱巴巴,在三十岁以后,晾晒在我的记忆里。
5. 那天我对她说,我要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所谓的情,就是和你上床,所谓的义,就是为你去打人。这两件事对我来说是分开的。但你把你爸爸的书送给我,这件事是既有情又有义,所以我要记住一辈子。
6. 那天我在吵吵闹闹的牛扒城,用很低的声音说,白蓝,我爱你。但那地方太吵,连我自己都听不清。说完这句话,她没有任何反应,我想放亮嗓子再大声说一次,但我又觉得,这件事情连做两次是很傻的,第一次是为了爱她,第二次纯粹只是为了让她听见。我就当自己什么都没说过。
7. 人活在世界上,找不到所爱的人,尚且能爱爱这个世界,可是找不到所恨的.人,要去空泛地恨这个世界,这件事太荒谬。
8. 大约六月底,我收到一张明信片。是四月间从西藏寄出的,上面写着:走了几千公里路,都不能忘记你。给我的小路。这张明信片被贴在传达室的玻璃窗后面,人人得而见之,但事实上没有人去看它。我在凌晨四点下班时才发现了它,当时头很晕,明信片正面是布达拉宫和蓝天白云。我看着背面的字。又看着正面的布达拉宫,翻来覆去地看。天色浓黑,只有厂门口的一盏白炽灯亮着,许多蠓虫绕着灯在飞,马路上一个人都没有。此时此刻,全世界都在安睡,我爱着的人也在安睡,在她的梦境中路过天堂,我一时失控,眼泪落在几千公里的钢笔字上。
9. 人的一生中,总有一些时候是懵头懵脑的。通常来说,越重要的时刻越容易犯傻,日后回想起来,就有一种做梦一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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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虎扑能够静下心来分享的可不多
支持别的球队好辣
第一次看少年巴比伦把我逗的嘎嘎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