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几个地名用字的读音和书写问题
深圳市东部、(北部)和中部属客家方言区。这一地区不但日常用语普遍带有客家方言的语汇特点其地名用字也带有浓厚的客家方言的语汇色彩。这里仅就地名用字“岗”、“坑”、“背”的读音和书写问题,谈点个人的看法。
1. 岗客家话读【kong1】,普通话读【kang1】】和【kang3】】;客家话是一音多义,普通话是多音多义。客家话“岗”有两个义项,一作语素,含“山”义,可构成“山岗”、“岭”等词语;客家话中“山”、“山岗”、“岭岗”是一组同义词,如可以说“一只岭岗”、“一座山”等。二作一个词,专门指称“翻越山脊的道路”,如“这条岗十分长”等。客家话中“岗”的这一义项是承袭古义,如《水浒》中描写武松打虎的“景阳冈”以及“三碗不过冈”等。“岗”、“冈”在客家话中是通用的,如“横岗中学”也可写作“横冈中学”。客家方言区由某一“岗”而得名的大小地名很多,最有名的是位于广东省兴宁市与梅县之间的一段很长的翻山公路,叫南蛇岗。深圳市的龙岗、横岗、松岗、皇岗、笋岗、泥岗、黄木岗等地名,按说也是以“岗”得名,只是有的“岗”由于深圳的开发而不复存在罢了。
“岗”在普通话中是多音多义的。读阴平,与“冈”相通,指称较低而平的山脊。这一义项与客家话“岗”指称“翻越山脊的道路”不大一样,后者虽可说由“山脊”引伸而来,但毕竟不是一回事。读上声,可以组成“岗位”、“岗哨”、“站岗”、“山岗子”等词语。客家话也有“岗位”、“岗哨”、“站岗”等的说法,但没有“山岗子”这一词语。“不高的山”,普通话叫“山岗子”,客家话有的地方叫“矮铺岭”,深圳叫“岭仔”。客家方言区凡带“岭”字的地名有许多都是因为那里有一个低矮的小山岭而得名,如深圳市的白沙岭、园岭、通心岭、冬瓜岭等。这也就是说,客家方言区凡带“岗”字的地名不可能由“山岗子”得名,而只能由指称“翻越山脊的道路”的“岗”得名,因此把客家话地名的“岗”读成上声【kang3】是不合适的。
根据上面对客家话和普通话“岗”的异同分析,再根据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审定地名所遵循的“名从主人”的原则,我认为,客家话地名中的“岗”应读阴平【kang1】。这正像山东济南的“济”读ji不读ji,安徽蚌埠的“蚌”读beng不读bang,江西铅山的“铅”读yn不读qidn,浙江台州的“台”读tai不读 tai,要根据当地读音审定一样。这样,深圳市龙岗、横岗、松岗、皇岗、泥岗、笋岗、黄木岗等地名中的"岗",都应按照其音义的要求读作阴平的【kang1】,不能再错读为上声的【kang3】了。
2. 坑客家话读【hang1】,普通话读【khəg1】?,读音差别明显,“坑”在客家话和普通话中都是一音多义,但在口语中有差别。“坑”在书面语中客家话和普通话的各个义项基本相同,如“泥坑”、“坑害”、“焚书坑儒”等,但在口语中客家话的“坑”不指称“洼下去的地方”(洼下去的地方,曾通话叫“坑”,客家话叫【fut6】,而指称沟壑。客家话“坑”的这一义项是传承古义,《玉篇·土部》∶“坑,堑也,丘虚也,壑也。”《庄子》云“在谷满谷,在坑满坑。”这里的“坑”都作沟壑解。客家方言区凡两条小山脉之间形成的山沟都叫做“坑”。坑有大小长短之分,短小者一二里,长大者一二十里,或更长,深长的山沟有的地方也叫洞。一般长大的坑中间有小河,短小的坑中间有坑沥(小溪流)。客家方言区带“坑”的地名不少,著名的有兴宁市的乌章坑,其坑中有一小河,兴宁人民断其流,筑成乌章坑水库。还有丰顺县汤坑,是县城所在地,笔者未亲临,但可断言,汤坑是因该地有一个冒着温泉的山沟或山谷而得名的。《林海雪原》中的夹皮沟,如果在客家方言区也许会被叫做夹皮坑。客家话中的“坑”还可指称三面环山的山谷,深圳市大坑村,就是一个三面环山的大山谷龙岗区的坑梓,可能是“坑子”的谐音,为了求雅,用可以指称故乡的“梓”代“子”,就成了典雅的“坑梓”。
因为“坑”在客家话中有普通话已很少使用的特殊义项,再依据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名从主人”的原则,我建议最好按客家话读音来读,即读阴平【hang1】,这样既可以引起人们注意“坑”这一方言词的特殊含义,同时又不致引起误解,以为带“坑”字的地名都是因为该地有一个洼下去的地方,"大坑村"就是一个有洼下去的大坑的村庄。
3.背∶客家话读【poi4】和【phoi4】,普通话读【pei4】和【pei4】,客家话和普通话都属多音多义词。客家话读去声不送气,有“背后”、“背光”、“背部”等词语,这跟普通话相同客家话读去声送气音,只限于“背书”、“背诵”等词语。普通话“背”读阴平,表示用脊背驮的动作,客家话这一义项则用别的词。客家话“背”读去声【poi4】时,有一个义项是普通话所没有的,即可以表示方位,相当于普通话的“边”或“面”,组成复合方位词,如“上背”、“下背”、“前背”、“后背”、“里背”、“外背”等,也可以跟其他词语组成方位短语,如“河背”(“水背”)、“湖背”、“田背”、“岭背”等,这些短语中的“背”相当于普通话的“那边”,如“湖背”就是“湖那边”的意思。客家方言区与“背”字有关的地名也不少。深圳市罗湖区湖贝、田贝、水贝等街道名称中的“贝”理当是“背”,在深圳未开发之前这些地名是写作湖背、田背、水背的。因为客家话“贝”和“背”音义都不相同(“贝”,客家话音【pi4】),因此它们的用法是不会混淆的。为什么现在会误写成“贝”呢据笔者分析,这可能是囚为一,普通话“背”、“贝”同音,二是因为记录者不了解客家话“背”的特殊用法,因此如果由只会说普通话的去记录这些地名时,就有可能用笔画少的同音字“贝”代替“背”。这样就造成了在客家人看来感到莫名其妙不可理解的地名湖贝、田贝、水贝。
因此,我建议,如果想准确地记录这些地名,最好还是用“背”不用“贝”,即写成“湖背”、“田背”、“水背”。“黄贝岭”的“贝”也应是“背”的误写,但这里的“背”不是方位词,而是背脊的意思。“黄背岭”即是山脊裸露的黄色山岭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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