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奴隶与奴才
鲁迅定义奴隶与奴才,奴隶是遭遇,奴才是心态。
鲁迅写到:“然而自己明知道是奴隶,打熬着,并且不平着,挣扎着,一面“意图”挣脱以至实行挣脱的,即使暂时失败,还是套上了镣铐罢,他却不过是单单的奴隶。如果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抚摩,陶醉,那可简直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他使自己和别人永远安住于这生活。 ”
他在《灯下漫笔》中很形象地讲到一个人如何从人变成奴隶。他举例,袁世凯要称帝,交通银行大型钱票不做数了,结果过两天又可以兑换,只是比例极低,鲁迅自己也兴冲冲地去排队,原文中讲到:
“但我当一包现银塞在怀中,沉垫垫地觉得安心,喜欢的时候,却突然起了另一思想,就是: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
在这个故事中,他给人和奴隶下了一个绝佳的定义,就是当你的基本权利被剥夺,结果突然人家还你一半,你觉得非常开心!这就像鲁迅换银元一模一样,他还为自己的小聪明庆幸,这就是鲁迅讲的做了奴隶还万分欢喜。
许子东老师对鲁迅很有研究。大家可以看看他写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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