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迎来新规!比赛不允许两位明星球员同时轮休,最高处罚100万
据多方报道,NBA近期将会针对轮休政策进行限制,主要原因是基于比赛的观赏性和对观众的负责任。新政策内容为:同一场比赛不能轮休两个明星球员。
其实不难理解,在过去的某些比赛中,有很多球队甚至全部主力轮休,这让比赛失去了观赏性,以至于引起很多买票去观看的观众不满。
对于明星球员的定义也很清楚,表示过去三个赛季,有被入选全明星和最佳阵容的球员,都算在了明星球员里。
在这项新政策里,还规定,明星球员必须参加全国转播的赛事,以及新赛季新增的季中锦标赛。
当然,也会考量球员的身体状况,如果是基于受伤的情况,会根据医学建议来进行调整。不仅如此,联盟在新政策中还会单独列出老将政策,在新赛季已经年满35岁的球员,可以特殊对待。
还有职业生涯出场总时间达到34000分钟,常规赛或者季后赛出战总场次达到1000场的球员,都可以预先请假,提前示意缺席背靠背的比赛。
联盟为了力挺这项政策,还专门设立了处罚制度,并且这个处罚力度还是非常大的!据报道,对于违反新政策的球队,前两次处罚分别为10万美元和25万美元,前两次之后的处罚将提升至100万美元!
当然,新规也给出了提示,表示球队必须平衡明星球员主客场比赛缺席的场次,如果一定要在背靠背比赛中缺席一场比赛,建议缺席主场比赛。这样的建议目的性就很明确了,自己主场比赛球星缺席,还会得到谅解,而很多小市场的球馆,很多观众是奔着客场球队球星而来,一旦对方明星球员缺席,那将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
新规也表示,如果当明星球员无法出场,或者在比赛中角色大幅降低,甚至影响比赛完整性的时候,球队应该基于球员身体考量,避免使球员病情恶化,甚至导致赛季报销的情况。
如此来看,这项新政策看似严厉,其实作用不大,毕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句伤情严重,不能出场就可以直接避免处罚。不过聊胜于无,至少会对那些肆无忌惮的球队稍加干预。
热手硬打
· 上海第一,怎么定义伤病会是大问题,否则这政策就一纸空文。第二,怎么定义明星球员也是问题,否则詹姆斯哈登、保罗、戴维斯这种过去全明星常客,因为伤病等原因没有入选的还算不算“明星球员”呢?难道是按照合同工资级别么?马克西这种算不算“明星球员”呢?第三,怎么定义轮休呢?打一分钟就下算不算?或者上赛季077这种打半场或者一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