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魔耆旧录 | 贝克汉姆,曾经真的以为人生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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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我写滕哈赫种种,和人争来辩去,想把诸事分个对错明白。博比-查尔顿殁后,我翻检他旧时影像,掠过八十年时光的跌宕,只觉生死哀荣、盛衰起伏皆是寻常,在一个巨大的情绪缺口面前,心底那些翻江倒海的念头也不过是浮生中几滴浪花,随时事流转,转瞬熄灭。

 

在失落的包围下,昨日安抚我情绪的并非冠军、胜利这些剧烈的快感,也非言语交锋后稍胜几分的自得,而是一些零零散散的片段:有在老特拉福德飞驰的年少英姿,有来了又去、盛放过却终会凋零的一点生活体悟……这些东西就像一艘凫渡重洋的小船,我已不奢求能抵达彼岸,只是在风雨中还能看见有一盏灯亮着,便心满意足了。

 

拂去现实尘棼,去记录梦剧场的故人,倒转时间的发条去寻回最初看球时的悸动,即《红魔耆旧录》的初衷。

第一篇,我们聊贝克汉姆

他刚刚发布了自己的纪录片,夏天以惊人手笔签下了梅西,如果遮住往事,我会觉得他是一个优雅且有分量的企业家。

但在我的印象中,每次提到他,我先想到的永远是赛尔赫斯特公园下午的阳光、那粒跨越半场飞入球门的足球、以及一个发色与阳光相仿的微笑少年。

01.

贝克汉姆的曼联首秀是在1992年9月23日,穿了一件14号球衣,替换自家偶像布莱恩-罗布森,上场时他的跑步姿势蹦蹦跳跳,晃里晃荡,有些紧张。

1994年12月7日,贝克汉姆完成欧冠首秀,攻入曼联首球,鸿运当头。1995年4月2日,贝克汉姆完成英超首秀,身披28号。在这五个月当中,他被租借到英丙的普雷斯顿一段时间,正好和行将退役的莫耶斯做过几周的队友。

事后看这段时光,他于人的感觉是:清秀平实,不似吉格斯那样一眼可知的人中龙凤。现在倒果为因去看从前,当时贝克汉姆的卖点便是有些奋武的精神,折而不挠,勤勤恳恳任意球技术很早就受到了全队肯定,射门意识上佳,远射很早就有了火候。以及,运气很眷顾他。

1995年夏天,因斯、马克-休斯、坎切尔斯基被弗格森扫地出门,1992年拿到青年足总杯的那套预备队班底被提到了一队,贝克汉姆作为优秀毕业生也跟着斯科尔斯他们一起拥有了一线队的位置。

和人们印象中的右翼弯刀不同,第一个完整赛季贝克汉姆偶尔要出现在中场,因为他的速度虽然不差,但和吉格斯这样的“快剑”相比,欠些锋利。所幸他对第二落点有超好的判断,传球技术没到后期让人跪拜的程度,但能看出来意识绝佳。不错的定位球脚法是多年强迫症练就的,熟悉的人都清楚。

彼时他更加靠近禁区,靠着超强的体能覆盖多个位置——他希望凭借自己的活跃让教练体会这种存在感。这个想法和弗格森有些不一样,也就有了后期让他固定右路的改造。

当季踢完,贝克汉姆联赛33场7球,曼联双冠。他足总杯半决赛绝杀过切尔西,决赛开出的角球帮助坎通纳射进了著名的后撤步凌空。喜欢联想的人会想到1999年也是他两次角球开出埋葬了拜仁,他好像一直是比较喜欢搅乱平静的人,不管是媒体,还是对手的禁区,他都有搅动风云的本领,尽管那非是他本意

曼联每个球员都会有自己的信箱,很早就在一队效力的吉格斯常常会收到全队最多的球迷来信,在某一个情人节时他收到过足足3000封贺卡,这个情况在贝克汉姆来到一线队后也有了变化。

弗格森还是那个封建家族的家长,坎通纳、基恩、舒梅切尔是带头扛事的老大哥,埃尔文、帕里斯特则像抽着烟袋,闲云野鹤的中流砥柱,没事时和颜悦色地和你聊上两句。那一段时间贝克汉姆踢着一辈子里最舒心的足球,没有场外的飞短流长,没有争议,没有责任和重担。

有这样一件事:贝克汉姆在吉格斯家附近买了一栋房子,有天吉格斯在和朋友聚会时接到了他的电话:有人试图闯入贝克汉姆家中行窃,于是吉格斯抄起一个棒球杆带着人在小贝家附近巡视了一周。

那两年,贝克汉姆享受着干净的时光,和最好的朋友们在一起。

02.

时间来到1996年8月17日,在赛尔赫斯特公园球场,中场位置,距离对手球门56码的地方,贝克汉姆任由那天阳光和所有的聚光灯把他摆腿的影子拉到和未来一样绵长,然后起脚,所有人汗毛立起,如遭电击。

在这之前,20岁的他只要跟在坎通纳后面,跟着那个竖起衣领等着对手赛后臣服的君王,一切都将解决。

他可以无忧无虑,盘算着一队的工资是不是可以让他买一双新款的阿迪球鞋;思考下次对切尔西时是不是跑得再快一点就可以抢到一个单刀球;那个叫维多利亚的姑娘很漂亮;英格兰的雨天很多,但是在雨过天晴的午后踢一场球总是感觉不错……

就这样下去,一直在曼联踢到退役,那时去预备队做一个教练,看斯科尔斯和加里-内维尔在电视上对喷,看吉格斯老不正经安定不下来,巴特可能连胡子都掉光了,菲尔-内维尔在酒后还是抱怨自己曾经和他女友有过一段不清楚的过去,弗格森已经八十岁还在执教曼联……

思绪可以很长,但时间很短,也许他曾经以为人生真的就那样了,然而命运的齿轮在这一刻开始转动。在他思索的档口,足球划过彩虹一样的弧线越过了门将落入球网,一同入网的还有现场所有观众及通过电视前的每个人的心情。

这一次远射贝克汉姆不算灵感突至,他曾自己在脑海里演习过很久这一幕,所以你看他得球后把球停在适合架炮的位置,但小停顿了一下,可能在犹豫。

弗格森看他起脚时脏话已到嘴边,最后咽了回去。鬼使神差,他就是这么干了,动作舒展,右脚击中那个让亿万人高潮的足球G点,半侧着身子迎着阳光望向对面,然后张手轻笑。这几秒之内,一系列动作,他都做得举重若轻,收放自如,和他秀气的脸庞一样,透着利落和干净。

我觉得是命运的安排:绝世美少年,最好的阳光,最需要偶像的时代,最精彩的进球。

不会再有一个人了,在阳光下,年少薄衫,微笑着夺去你与足球有关的全部青春。这是命运纤巧的手织就的最好圈套,你学过的每一句形容它的诗最后都只能变成一句:我X!或者X我!

03.

就在那个赛季之后,坎通纳宣布退役,贝克汉姆接过了象征着传奇和头牌地位的曼联7号球衣。

1997-98赛季,贝克汉姆共打入11球,并逐渐开始固定在右路——弗格森认为,他把握好自己的位置而不是仗着年轻力壮能跑动便到处搅合,在当时对球队更加有利。

还有一个比较少被人提及的变化:他的相貌开始从清秀变成俊朗,五官变得更具“神格”,少了稚气,添了英气。这与认识维多利亚有莫大关系,也为后续的一系列事情埋下了伏笔。

之后的一季,在一个糟糕的世界杯之后,英国媒体照旧事儿事儿地想搞一些大新闻。弗格森什么没有见过?他像当初保护坎通纳,后来保护C罗一样,跟贝克汉姆说:“你尽管回来!不要管别人BB啥,你回来就是了。曼联的人们都爱你,支持你。等到英超一开始,你自然会赢得你失去的东西!

第一轮,这个说法就得到了验证。对阵莱斯特城,贝克汉姆一球一助攻,任意球绝杀。那次是我见过贝克汉姆最潇洒也最狠戾的庆祝,他扬着手臂接受全场呼唤,狠狠挥拳宣泄压抑,事后他称这一球要献给全英格兰。

在压力和球迷的钟爱交错之下,贝克汉姆迅速成熟,成了一个可以信赖的核心,他在关键时刻越发冷血无情,常常能一剑封喉。江湖独步的弯刀也越发纯熟,为了练好定位球,他常把自己的脚踝扭到令人恐惧的角度,脚掌垂直于地面,这严重透支了他的运动能力。

但他的折返跑和全场跑动距离仍然是全场第一,2002年世预赛对希腊的代表作,做出了彼时无人可及的16km的跑动纪录。他的弧线球传中成了之后十余年的招牌动作,他开始试着用纵贯半场的长传找到队友杀死比赛,在那个年代成了欧洲最好的助攻手之一。

1998-99赛季曼联三冠的不易和传奇性不必多说,那年贝克汉姆出战55场,联赛攻入9球,送出22次助攻,当选欧足联最佳球员,年末在金球奖与世界足球先生评选中均为第2名。

他有了孩子,除了更成熟外唯一的变化可能就是剃光了头发,他决意展现自己强硬的一面,但更多是在向弗格森表明态度。

这段时间里,他和92班那帮小子一起没了带头大哥,得靠自己的拳脚开天辟地。一个男人在二十几岁时总会希望有一个有别于自己父母的家庭,曼联是一个很奇特的地方,除了家族感,这个球会在球场上又有着江湖般的义气,每个人在弗格森治下都是抄着宝剑挎着刀的江湖客,他使这些孩子相信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有意义。对于年轻人而言,这已足够。 

但作为教父式的人物,弗格森眼里揉不得沙子。在老爷子看来,过于靠近维多利亚消磨了贝克汉姆在球场上的意志。

有这样一个段子,有人问弗格森:“如果有一颗子弹,你是会射向温格还是维多利亚?”弗格森机智地笑道:“可不可以给我两颗?”我的朋友又私自替他补充道:“两颗我都会射向维多利亚。”

2002-03赛季,英超冠军旁落一年之后,也是贝克汉姆在曼联的最后一年。起因是足总杯负于阿森纳之后弗格森飞靴正中贝克汉姆眼眶,两人爆发冲突。

吉格斯在事件淡化很久后说:再给老爷子一百次机会,他也不见得射这么准!

这件事如今看来已是谈资,师徒二人也能相逢一笑默契不言。但当时一个正在壮年不懂变通,一个权威正盛不容挑衅:好多事当时不能妥协,现在想来是不体贴。

曼联的王道便是主教练是王道,教练错了他也是王道。至此,贝克汉姆的曼联生涯告一段落,和人生中所有你不想发生的事情一样猝不及防,直挺挺地出现,像一柄枪,深入腑脏,摧心断肠。

很多年后,他拂过所有雨露,好像在这里从来没有别扭过。当许多英超球队追逐他时,贝克汉姆回答得厚重而又带点苦涩:除了曼联,我不会效力任何英超球队。

我回忆他的曼联时光时,一直有一种好似熟悉但转念之后又重归陌生的感觉。那种陌生,是重新审视一个人时的异样感受。猛一提到他的时候,我们大抵会一瞬间想到:一头金发、修长的身姿、公鸭嗓、一身红衣。这些概念如若仔细想想,又觉得他不是这副简单样子:

他自小便注重仪表,有很浓的口音,被吉格斯他们扳成了曼彻斯特当地口音;不是天之骄子,但凭借努力和敬业的态度赢得了赞誉和荣誉;受过误解,用很爷们儿的方式做出了回应,以核心身份拿到了一个又一个冠军;确实在商业上投入了很大的精力,但在足球上他依旧刻苦勤奋……

誉满天下,同样谤满丘山,所有争吵辩论直到他彻底离开球场才平息。他挥手和球场作别,同时洞若观火地看着舆论场扑向新的宿主。他直言退役是因为欧冠中被梅西轻易的突破,让他意识到老之将至。很多年后,他把到了同样年纪的梅西带到了美国大联盟,让命运完成了闭环。

04.

我最喜欢的有关曼联的旋律,不是《光荣属于曼联》的那种激昂或《United Road》夕阳式的悠扬,而是《Bye Bye Beckham》的千回百转,似舍还留。这曲子柔和但伤感,好像让人徜徉在浪花里,飘飘荡荡。

一般的队歌,曲风大开大合,激昂勃发,是部族狩猎冲锋时的战歌,为的是激励士气,聚众呼啸,增加自家群体的参与感。这一首是为了告别,卸下良人的戎装,长亭外古道边,西出阳关折柳送别,它听起来像是情歌,在诉说失恋。

千回百转幽幽怨怨,直到惊涛平复,猛地醒悟,却发现当初那股不顾一切的冲动再也找不到了。

那股劲儿梗在虚空中,怅然若失,抓不住放不下。这就是贝克汉姆对许多曼联球迷最特殊的地方:他带你来到这里,自己却未能长留。纵然走远了,犹有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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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樓夲君憲

· 湖北

小贝:曾经不懂李宗盛,听懂已是歌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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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烟味

· 湖北

平静心不会再有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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