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德峰教授抽烟这个事儿,真的可以引申出好多辩论题目了
王德峰教授作为一名德高望重的哲学教授,成果斐然,素有“哲学王子”之美称。我也经常在b站学习王德峰教授的视频,颇有收获。早在几年前观看王教授在复旦的录播视频时,王教授在视频中就曾说过“自己不抽烟就精神萎靡,讲课没有状态”,课上烟雾缭绕也是王德峰教授授课的一大特点。近日,王德峰教授受邀在深圳参加讲座,有相关市民举报王德峰教授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深圳市卫健委发文介绍了此事,有关机构对主办方做出了警告,并将对王德峰教授个人在禁烟场所吸烟的问题进行调查。
这几日该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看了多个平台的众多网友的讨论,我觉得这次事件可以引申出一下相关辩题,可能正反方的设置并不是完全合理,希望jrs多多指正
1、相关市民举报王德峰教授抽烟的行为值不值得赞扬?
2、王德峰教授在复旦课堂上抽烟,如果复旦学生没有人举报,这是复旦学子包容教授的一段佳话,还是教授恃才傲物,学生无视制度规定的丑闻?
3、如曾有学生投诉王德峰教授,复旦大学校方的包容是否是纵容了了特权的存在?
4、如果王德峰教授之后开线上直播课,是否可以在视频直播中出现吸烟等镜头?
明若观火
· 湖南《行政法》有一个重要的基本原则“比例原则”,即行政主体在依法行使权力时必须选择对公民侵害最小的方式进行。据此复旦大学作为法律授权的行政主体,其对行政相对人王德峰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遵循“比例原则”。鉴于王德峰传道解惑的教学能力对社会公众有非常大的正面影响,而限制王德峰上课抽烟会在事实上影响社会公众的收益,因此为了社会公众的利益,依据《行政法》对王德峰作出如下行政指导:“王老师,老子依法警告你,少抽点,对身体不好。”依法依规,有理有据,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