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谁是当今第四罗马—歪谈罗马帝国法统继承
罗马正统在中国。中国是第四罗马。
众所周知,自B.C753年七丘建国以来,至A.D395年东西罗马分裂,1148年间罗马法统毫无争议,顺利继受。
而自狄奥多西分裂帝国开始,罗马法统分为东西两支,各自独立且均为合法。
东罗马法统,则最终可以导向“罗马法统在中国”的结论。
西罗马法统:395年东西分立→476年皇帝被日耳曼人废黜→476年至962年日耳曼-法兰克诸国→962年奥托加冕,神圣罗马帝国建立→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退位,胜者拿破仑加冕与1815年退位→波旁王朝、奥尔良王朝、第二共和国与路易波拿巴→1871年德皇威廉一世加冕→1918年威廉二世退位→魏玛共和国→1933年奥地利下士改第三帝国→1945年战败与随后东西德分立,法统分立→1990年两德合并→1991年及2007年两次欧盟条约,德国让渡部分权力给欧盟。
结论:西罗马法统现在由德国与欧盟分享
根据这样的传承和罗马共和与帝国时期的实践与惯例,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罗马的法统优先根据不间断的皇冠传承,即谁拥有得自罗马的帝号(包括但不限于英白拉多、emperor、Imperator、凯撒、奥古斯都等),而这种传承,不限于合法的继位、加冕、联姻等和平形式,篡位、战争等暴力形式也被允许,是否保有法统,以实际权力或拥有合法宣称为准。
而在没有皇冠或者皇冠传承中断的情况下,我们认为最后继承皇冠权力的王冠或者共和政权拥有这一法统,直到这一政权或王冠被下一皇冠击败或和平转移。
法统在十九二十世纪在德法两国的转移就遵循这一规律。
而照此标准,我们可以得到东罗马的传承模式,但由于这一法统传承复杂,且涉及更早的希腊法统,因此我们把总结放到最后。
一般认为,罗马的法统始于B.C753年罗马建城,但我们不能忽略罗马建城之前罗马民族的迁徙,因此我们将希腊史诗《伊利亚特》认为是信史。
根据此书观点,在希腊与特洛伊的战争中,特洛伊王子埃涅阿斯率众逃离特洛伊,前往亚平宁,其后裔被认为是罗马王政时代的王族。
因埃涅阿斯家族与希腊的战争与关系,特洛伊被希腊击败,成为希腊的一部分,因此作为特洛伊王子埃涅阿斯后人的罗马拥有希腊王冠的继承权。
与此同时,罗马的法统在未得到希腊王冠的时候,并不完整。
在东方,希腊地区诸城邦在马其顿人的崛起中被征服,成为马其顿帝国的一部分。
马其顿帝国国王亚历山大开启了东征和希腊化时代。
年轻的国王早早殒命,继承了希腊王冠的他把希腊王冠连同东方的诸多王冠留在了亚欧大陆上,成为了三大继业者王国,分别是包括了希腊的马其顿、托勒密的埃及以及西亚的塞琉古帝国。
罗马向东摧毁继业者王国、获取希腊王冠、补完法统的脚步从未停止。
通过三次马其顿战争,罗马共和国得到了缩水的希腊王冠。
在帝国初期,奥古斯都逼死托勒密王朝,统治埃及,王冠只剩遥远的东方了。在泰西封,在塞琉古帝国的继承者帕提亚的首都,在罗马人能直接到达的最东方,皇帝图拉真执剑望洋兴叹。
此时,元老院与罗马人民的向往,最后的希腊王冠,罗马最后遗失的法统,终于回到了永恒之城。
但征服者皇帝图拉真不会想到,这最后的罗马法统根本没有回到罗马和平之下,而是在最遥远的东方存在到了今天。
泰西封的沦陷并没有宣告帕提亚的灭亡,这个继业者王国撑到了A.D226年才被萨珊波斯兼并。
萨珊波斯是伊斯兰教流行之前西亚最后的帝国,它的王冠与阿拉伯人征服的每一座城池一样,归入了哈里发的宝座。
阿拉伯帝国的辉煌与传奇一直持续到1258年,旭烈兀夷平巴格达,伊尔汗国建立,王冠被挂在了蒙古人的弯刀上。
此时的中国,正成为蒙古人的游乐场。
随着蒙古西征和入主中原,蒙古帝国的大汗成了大元帝国的皇帝,在包括伊尔汗国的四大汗国附属尊崇蒙古大汗的短暂年代,王冠转移到了稳坐大都的元朝皇帝王座下。
元朝末年,至正天子荒淫无道,元失其鹿,众英雄逐鹿中原,那个布衣天子朱元璋终于把曾经的征服者赶回了草原。
但也许是天命不在明,终明一代,明皇帝都无法彻底征服漠北,断绝蒙古的法统,王冠因此还是在漠北的草原。
1634年,在中原新的征服者女真人入关之前,末代蒙古大汗林丹汗客死他乡,其后裔投降女真人,王冠又随着如日中天的女真人回到了北京城,并且一呆就是268年。
天下没有永远的皇冠。
随着1912年隆裕皇太后的退位,再也没有皇帝,王冠随着民国与共和国的交替在南京与北京间反复转移,并留在北京,直到今天。
那王冠是遗失的罗马法统,是罗马皇帝的继承权,是真正的罗马正统。
如果说SPQR是第一罗马,神圣罗马帝国是第二罗马,俄罗斯是第三罗马,那我们中华应当有资格自称第四罗马。
那么我们梳理一下中国继承的这一支罗马法统的时间脉络:
B.C1183年特洛伊城破,王子埃涅阿斯出逃,罗马获得希腊继承权→B.C337年马其顿兼并希腊→B.C323年亚历山大逝世,马其顿一分为三→B.C146年罗马征服希腊马其顿本土→ B.C30年罗马兼并埃及→A.D226年帕提亚被萨珊波斯兼并→A.D651年萨珊波斯被阿拉伯帝国兼并→A.D1258年阿拉伯帝国被蒙古征服→A.D1368年元顺帝北逃→A.D1634年蒙古大汗林丹汗死,蒙古投降于女真→A.D1644年女真入关→A.D1912年清帝逊位→A.D1928年中国统一→A.D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今
然而中国继承的罗马法统更多类似偏远旁支,我们再说回罗马分立后东边的继承:
A.D395年狄奥多西分割罗马,东罗马法统开始→A.D1453年,君士坦丁堡城破,东罗马结束,征服者奥斯曼帝国苏丹自称凯撒,继承法统→A.D1473年莫斯科大公伊凡三世娶罗马公主索菲娅,联姻成为凯撒(沙皇)→A.D1917年俄罗斯帝国被推翻,政权归于苏俄(苏联)→1991年苏联解体,俄罗斯联邦继承苏联法统与罗马王冠。
与此同时,征服东罗马、自称凯撒的奥斯曼帝国苏丹于A.D1922年遭到废黜,现代土耳其共和国继承了其法统。因此,部分罗马法统归于土耳其共和国。
结论:东罗马法统现在归于俄罗斯联邦和土耳其共和国。
那么,我们为什么说,罗马正统在中国呢?
这里要提到的一个概念就是“宣称”,这与罗马特殊的传承形式相关。
在罗马的传承中,我们可以发现,“罗马”不一定是台伯河畔的那座永恒之城,不一定是亚平宁半岛的城邦联盟,甚至不一定是地中海沿岸的那个国祚绵延2206年的帝国,它是一种荣耀,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资格。
相比之下,我认为,谁能够维护“罗马和平”,谁就有资格被称为“罗马”。
再回到我们之前的问题,谁是第四罗马?
顾名思义,有第四,就有第一、第二、第三,且并未有国家宣称自己是第四罗马。按政治学与史学界的共识,B.C753年-A.D1453年的罗马政权为第一罗马,即无可争议的原初罗马;
A.D962年-A.D1806年的“神圣罗马帝国”为第二罗马,尽管它实质上是一个日耳曼人国家;
A.D1547年-A.D1917年的俄罗斯帝国是第三罗马,尽管作为皇婿作此宣称有些勉强。
第一罗马毫无疑问结束于1453年;
第二罗马于1806年被拿破仑挑落马下;
第三罗马于1917年陨落于红色风暴,且它们的继承者均默示放弃这一宣称,因此,应当视为罗马法统已经断绝传承,第四罗马的宣称已经开放。
根据继承原则,放弃过宣称的政权,其继承顺位应当后置,因此,在前述可以构成对罗马法统继承的政权和实体里,德国、欧盟、俄罗斯联邦、土耳其共和国均因默示放弃宣称罗马法统,而构成继承权后置,因此本该顺位最靠后的中国,成为了罗马皇冠第一顺位继承国,是本时代的第四罗马。
综上所述,只要我们愿意,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可以随时宣布我们是第四罗马,是中华罗马人民共和国,或者“全国RD与中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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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尔汗国:历史上伊尔汗国被帖木儿帝国灭亡,而帖木儿帝国并未与中国发生任何继承关系,这里我们姑且认为,一直尊奉元朝朝廷为宗主的伊尔汗国获得的王冠被蒙古大汗(元朝皇帝)自动吸收。
关于中国继承希腊王冠:文中认为,特洛伊被希腊击败,希腊拥有特洛伊王冠继承权,而特洛伊王子埃涅阿斯出走,后裔建立罗马,因此希腊人拥有罗马继承权。这一继承权随着马其顿征服希腊而转归马其顿,后马其顿一分为三,成为继业者王国,罗马击败其中之二,而剩余的三分之一辗转经由西征的蒙古转移到中国,是一种弱宣称。
关于文中简称的说明:文中所指“皇冠”,均指罗马帝国皇位继承权,或罗马统治权继承权;文中所指“王冠”,主要指国王的权力,在涉及叙述中国继承权时,主要指希腊王冠。
关于宣称的现状:根据文中描述,现在罗马的完整继承权,分别由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欧洲联盟、俄罗斯联邦、土耳其共和国与我国享有,但均为不完整宣称。假设能有一主权实体,能将上述实体全部包括,那就真正实现罗马法统的完整了,哈哈。
关于苏联法统的问题:1917年俄国相继爆发二月革命与十月革命,俄国沙皇(凯撒)继承的罗马法统最终被苏共政权继承。有人提到苏联在取得政权后,通过明示的方式放弃罗马法统,并将该法统公诸全世界,因此全世界均具有罗马宣称权,我以为不然。1944年之前的苏联,在国徽、国家格言、国歌等方面,有体现的理念是“解放全世界”,这种“解放”,我们认为它是一种理念的输出,是不具有强制力的号召,其并不必然包含对全世界所有国家的领土和法统的宣称,也没有体现苏联法统属于全世界。且这种国际主义的理念输出也随着30年代“共产国际”的解散与四十年代战争中对民族主义的重申而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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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太长不看,但我知道罗马正统在通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