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什么是Exhibit 10合同
首先恭喜崔永熙。
在说到Exhibit 10 合同之前,首先要介绍双向合同,2017 年的劳资协议引入了 NBA 球队与 NBA G联赛(发展联盟)球员之间的双向合同。在 2017 年劳资协议之前,无论发展联盟球员是否隶属于球员的发展联盟球队,所有发展联盟的球员都可以被任何 NBA 球队征召。
但现在,每支 NBA 球队都可以与两名球员签订双向合同,并且允许他们将球员分配到G联盟,并且不会面临被其他 NBA 球队“挖走”的风险。签署双向合同的球员在发展联盟期间可以获得比其他G联盟球员更高的薪水,并且在他们为签约的 NBA 球队效力的每一天都可以按比例获得 NBA 最低新秀薪水。双向球员的薪水不包括在工资帽计算中。此外,球队可以随时将双向合同转换为标准 NBA 合同,球员的薪水将从转换时起按比例计算为球员服务年限的 NBA 最低工资;转换后的合同也不计入工资帽计算。按照目前的劳资协议,每支球队的双向名额是三个。
而Exhibit 10与双向合同相关,也是在 2017 年劳资协议 中引入的,是标准 NBA 合同的附件,被称为附件 10(Exihibit 10)。包含附件10的合同可以由球队选择转换为双向合同。附件 10 的使用也受到劳资协议约定的限制,只能用于一年期、无保障的最低 NBA 工资合同,并且除 了所谓的“附件 10 奖金”(5000-75000美元)外,没有其他的奖金。如果签署附件10合同的球员被其 NBA 球队放弃,但是与 G 联赛签约,被分配到该 NBA 球队的 G 联赛附属球队,并在该附属球队至少待 60 天,则球队需要支付附件10奖金。附件10奖金不计入工资帽,但计入联盟总工资。每支 NBA 球队在任何时候最多只能有六份包含附件 10 的有效合同。
具体的附件10条款如下:
同意以下第 11(h) 条的规定(将在统一球员合同的附件 10 中列出):
(i) 球员有权在合同签署的工资帽年度获得奖金(“附件 10 奖金”),金额在 5,000 美元到“附件 10 最高奖金金额”(定义见下文)之间,如果
(1) 球队在常规赛第一天之前根据 NBA 豁免程序终止合同,并且
(2) 球员
(a) 在 NBAGL 为 NBAGL 球队指定附属球员的截止日期之前与 NBAGL 签约,
(b) 最初由 NBAGL 分配给该球队的 NBAGL 附属机构(如附件 10 中所述)并及时向该附属机构报告,并且
(c) 不离开 NBAGL(例如,通过买断他与 NBAGL 的合同和球员在 NBAGL 赛季期间提供连续六十 (60) 天的服务(“60 天服务期”)之前,不得违反任何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与国际球队签订合同),但如果球员在完成 60 天服务期之前与球队签订了一份或多份合同,则如果球员在完成或终止此类合同后及时返回该球队的 NBAGL 附属机构并完成 60 天服务期的未完成部分,该球员仍应满足本条款 (c)。为清楚起见,如果球员在完成 60 天服务期之前的任何时间与球队以外的职业篮球队签订合同,则将不满足本条款 (c)。如果球员因其为球队的 NBAGL 附属机构效力时直接受伤而未能满足上述条款 (c),该球员仍有权获得其合同中规定的附件 10 奖金。尽管前述条款有任何相反规定,仅当球队在签订合同时拥有 NBAGL 关联公司时,附件 10 才可包含附件 10 奖金;但是,如果有 NBAGL 关联公司的球队通过转让获得一份带有转换保护金额但没有附件 10 奖金的合同(“已获得的附件 10”),则已获得的附件 10 应被视为包含等于转换保护金额的附件 10 奖金;并且
(ii) 规定,如果在常规赛第一天之前 (A) 球队根据下文第 11(h) 节行使双向球员转换选项,和/或 (B) 球队未终止合同,则合同规定的因技能缺乏和受伤或患病而产生的补偿将受到保护,保护金额 (“转换保护金额”) 介于 5,000 美元和最高附件 10 奖金金额之间;但是,如果附件 10 包含附件 10 奖金,则附件 10 还必须包含转换保护金额,并且转换保护金额必须等于附件 10 奖金。
“附件 10 奖金最高金额”应为:
(1) 2023-24 工资上限年度为 75,000 美元,以及
(2) 对于每个后续工资上限年度,为 75,000 美元乘以一个分数,分子为适用工资上限年度的工资上限,分母为 2023-24 工资上限年度的工资上限。如果 NBAGL 规则允许某个球队(除了最后请求豁免该球员的球队之外)指定该球员为关联球队(以下简称“指定球队”),则指定球队应负责向该球员支付附录 10 奖金,前提是
(a)指定球队指定该球员为关联球队,
(b)在豁免之前,指定球队是包含附录 10 奖金的合同的一方,并且(c)该球员满足上文第 3(s)(i) 节中关于指定球队的 NBAGL 关联球队的条件。对于一名球员,如果根据 NBAGL 规则,NBA 球队的 NBAGL 关联方被允许指定该球员为回归球员(该 NBA 球队称为“回归权球队”),则回归权球队以外的任何球队在与该球员签订包含附件 10 的合同之前,必须向该球员提供书面通知(并向球员协会提供一份副本),说明根据 NBAGL 规则,回归权球队的 NBAGL 关联方有权指定该球员。
对于未能提供本段要求的通知的任何球队,NBA 将处以不少于 25,000 美元的罚款。任何球队不得
(a) 在任何时间成为超过六 (6) 份包含附件 10 的合同的一方,或
(b) 签订包含附件 10 的球员合同,除非该合同为期一 (1) 个赛季,规定了最低球员工资(除附件 10 奖金外,不提供任何奖金),并且不提供根据上述第 3(i) 条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薪酬保护(与上述第 3(s)(ii) 条相关的情况除外)。球队可以根据上述条款签订包含附件 9 和附件 10 的合同;但是,如果球队行使其双向球员转换选项,则合同的附件 9 将被视为无效,并且在行使该双向球员转换选项时不再具有任何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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