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
作者:王小鬼Ghost Won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5032854/answer/1189496468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该答案2020年4月已经放在知乎,8月开始,很多抖音博主抄袭该文章,相比于被抄袭,借助更多平台追查凶手才是最重要的,欢迎转载,同时感谢各位的提醒。
凶手的职业,南京警方已经非常接近了,也许就是那么一点开始的小小的偏差,或许凶手已经被抓了。
南京警方最早把凶手的职业归于,医生和屠夫,大量排查这两种职业,这两种职业虽然看起来,会跟尸体被切碎上千片,且摆放极为整齐相关,但可能并不相关。
医生多以手术或解剖为主,开膛破肚会出现,但将人体切块,可能极少发生,而刚开始处理尸体,需要使用大而快的刀分块,医生使用小刀可能比较专业,而大刀几乎不用,因为会影响手,这点类似于钢琴家,外科或法医通常用电锯。
而屠夫就比较像了,一,有力气,二,长期处理动物尸体。但是屠夫切大肉可以,把肉切的整整齐齐,可能也未必都有这刀功,另一方面,一般屠夫都会使用绞肉机,比起尸体切块,其实绞肉机+冲入下水道,更加方便处理尸体。
结合受害者最后出现的青岛路,1凶案现场,2分尸现场,极有可能均在市中心,南京人口密度比北京还高,凶手在市中心拥有别墅的概率极低,在自家处理尸体,邻居则很难不被动静有所怀疑。
即使在警方动用人海战术的情况下,侥幸逃脱。
以下是重点要素:
一,整齐切块和摆列的尸块。
二,一小袋一小袋的抛洒。
三,可以大动静分尸。
四,可以煮很多肉。
五,可以大方处理血迹。
六,肉被切块,但内脏没有,即使是很长的肠子也只是整齐叠放。
南京人非常喜欢吃烤鸭和盐水鸭,通常肉会被切的整整齐齐排列,放在小袋子里。南京卤菜店里的鸭子,是没有任何内脏的,所以卤菜店的老板从来不处理内脏。通常每个卤菜店,都有一个大钢桶,专门用来加工熟食。到了下班的时间,卤菜店直接用水管把店里的污迹冲刷。
一,卤菜店里分尸,卷帘门一拉上,只要不被人看见,发出砍东西的声音不会被怀疑。
二,通常家用的锅很小,要煮很多很多次,才可以将尸体煮完,尤其是煮一个完整的头,必须是超出普通家用锅的范围。且就算能煮了,不光费力气,还会搞得长时间到处都是味道,邻里难免不生疑,而卤菜店的桶一般直径四十公分左右,半米高,几次就能完事,就算有肉的味道,也根本不会有人觉得有什么问题。
三,几次发现的尸体都是摆放整齐的肉块,而肉块在在袋中摆放整齐,且分类,这简直是所有片鸭子的人必会的活,凶手这么做可能就是这种职业习惯。
四,店内有水管冲洗地面,甚至有专门处理血迹的清洁剂破坏现场,难以立刻发现证据。
五,可能这时候有人会说,厨师也是有可能的。但是一般饭店,人多且分工,切菜和掌勺的通常不是一个人,如果自己不是老板,很难让店说关就关,给他几天时间专门处理尸体,而卤菜店一般都是两人店,或者就干脆只有一个人的店,如果是老板完全可以控制的了局面。最重要的是,厨师,更有可能将内脏和肠子切碎一起煮了,而凶手并未处理内脏,肠子都是折叠整齐,也不切碎。
但这里,并不排除凶手是厨师的可能性。
关注各类大案多年,所有案件中,最难破获的,通常是凶手和受害者,相互没有关系的人,所以世界上有那么多年代跨度很长的连环凶杀案,因为连环杀人案一般都是对不认识的人进行攻击,所以很多都没有抓到凶手。该案也很有可能就是一场随机性较强的性侵或暴力导致的凶杀案件,凶手和被害者双方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才迟迟捉不到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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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9更新:之前有网友说南大案被侦破,我去查了一下,其实南医大案被侦破。我写了两个案件的对比。欢迎观阅!
薛定谔的哈士奇:南医大案与南大案的对比——迟到的正义,是正义么?zhuanlan.zhihu.com/p/10990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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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根本没有网文传的那么神乎其神。那个黑尼撒推理的凶手特征太脱离实际,跟侦探小说似的。实际的凶手,说出来就太普通不过,完全会让你们失去关注这个案件的兴趣。————凶手不过是个独居的屠户,兼营熟食。
我为什么这么确定?因为我父母干了十几年屠户,案中的很多特征都跟屠户杀猪做熟食的手法一模一样,而网友推理说是有解剖知识的人,完全是扯淡,就算你是解剖专业的教授,你可能天天都有尸体让你把技术练的这么熟练?但是这些手法和技术在屠户当中则太普通不过,我父母的那些同行,随便干个3年以上的都能达到。
不说了,去上班了,有人看在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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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
趁着放假更一波。
说实话,南大碎尸案真的是一起相当普通的案件,之所以能够引起人们的关注,不过是被人艺术加工,又依托于网络传播的迅速,才被人反复提及。
我的分析基于2014年由茅小喵首发在人人网上的文章。看了很多分析文章,只有茅小喵的分析还算靠谱,至于黑弥撒的分析,真的荒谬到不值得浪费笔墨。
我比较懒,直接上结论。凶手是个兼营熟食的屠夫。作案动机,被欲望撞晕了头脑,猜测是受《八仙饭店》或当时其它同类影片的启发。96年前后,正是大陆热衷看港台录像的时期,很多家里都有购买录像机,出租录像带的店铺四处可见,而八仙饭店这种片子,很受欢迎,原因你懂的!凶手跟刁爱青不认识,是随机下手作案,但是很可能心里早有这种想法。我不是在根据电影情节脑补凶手,而是根据案件中实锤的几个作案特征,结合我家十几年的屠户经历推测的。
以下为推理正文
引用茅小喵:
根据上面的说法,本喵汇总后得出刁爱青被碎尸的尸体呈现以下情况:
1、头和四肢被较为锋利的刀很顺利的斩下,骨架在关节处被下刀斩断,然后骨肉分离,骨头和肉被分开包装丢弃。2、内脏(包括子宫等)完整没有遗失,头颅与部分内脏有与烫水有过接触的痕迹,呈现被煮过的状态。3、从骨头上取下的肉,被细致的切割成零碎的块状(不是片状)大约2000多块左右。4、肉块与骨头有规律的被放置在包里,肠体组织有规律呈直线型排列在包的底部,有颗粒状排泄物溢出。5、(无法确定)2008年在肉内检测到木屑和猪肉成份
以上5点是本喵根据多人的论述,取较为可信的共性特征汇总,其中的1、3、4条基本不会有疑问,第5条,现在只是一家之言,但是从时间线上看,第一符合多家媒体报道的,南京警方在08年再次深入调查“1.19”案的事实,第二符合十几年来技侦手段不断提升的客观现实。本喵姑且将此条算上。
小喵全文啰里啰嗦了一堆,其实对案件本身有价值的信息极少,这个是其中之一。
1、3、4条是实锤,那就从这3条逐字逐句的分析。
“头和四肢被较为锋利的刀很顺利的斩下”
短短的几个字,对于那些从来不自己切肉做菜的网友,估计根本看不出这几个字隐含了多少内容。--------- 通常家里切肉,都是用那种方形的不算太重的菜刀,这种菜刀适合切菜和切小块肉,但其实并不适合切带硬骨的大块肉。因为普通菜刀太轻,而且不够锋利,切带骨肉是相当费力的事情,不信的朋友可以买一条猪脊椎骨用自己家的菜刀试试。像头和四肢这种大块肉,用菜刀更不是件容易的事。其实这里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信息里强调是刀,而没可能是斧子?有一种可能是,切口非常平整,是一刀整体切断,斧子的刃口较窄,需要砍很多次才能切断,造成的切口肯定不会是平整的,家里的菜刀同样也有这个问题,几乎没有可能一刀就将头和四肢平整的砍下来。但是对于屠户,真的轻而易举。屠户用的是一种宽刃的砍刀,类似下图,但是其实我家当初用的砍刀比图片中的还要宽大。这种刀,一个技术熟练的屠户,抡起膀子可以一刀将猪棒骨切断(猪棒骨是很难切的)。(题外话:有一些地方切骨用的是一种小型铡刀,更是锋利,但是我老家没有人用。)有些人推测说是一个有解剖学知识的其它职业人士,我不太了解人体解剖的过程,难道解剖人体的时候还需要拿这种砍刀把人体剁碎?
这种砍刀,只有屠户才能用到。
“骨架在关节处被下刀斩断”
能够在关节处下刀斩断,更是一项技术活,就像《庖丁解牛》,早期杀猪卖肉,最考验技术的就是是否能够从关节处分解。如果甩开膀子硬是拿砍刀砍,是简单,但是费刀,容易崩刃口,而且肉块会四处飞溅,屠户们都不屑于这么做,生手这么拆肉通常都会被老手嘲笑。这里还有一个外人无法看出的信息,还是刀的问题。切骨架的关节,首先要切断和清理关节外围的肉,再用刀尖顺着骨缝下刀,这个时候用的是另一种比较专业的刀-----剔骨尖刀(如下图)。会什么要用这种刀,普通菜刀不行么?普通菜刀很难,因为刃太宽,无法顺利的插入骨缝,即使是那种常用的匕首,刃虽然也较窄,但是刃尖不够锋利,也不太容易顺利的斩断关节。
标准剔骨尖刀应该是这种,注意刀尖是不同于普通匕首类刀具的。
“然后骨肉分离,骨头和肉被分开包装丢弃”
类似上面,对于非专业出身的人,拿菜刀剔骨不是件容易的事,而且比较耗时。屠户剔骨,同样是用剔骨尖刀,锋利,轻巧,容易顺着骨膜将肉干净的剔掉。骨肉分包,是标准的屠户拆肉流程。接下来先把第三条拿出来说。
“3、从骨头上取下的肉,被细致的切割成零碎的块状(不是片状)大约2000多块左右。”
2000多块,我也不清楚警察同志是不是真的数过,但是总之也应该是很多了。零碎的块状,这是一件很考验耐心和心理素质的事,更重要的是,需要时间。刁爱青从死亡到被抛尸中间间隔9天,有推测说死亡时间大概在尸体被发现的前两三天,我比较倾向于这个死亡时间,原因后面说。按照如此复杂的尸体处理方式,需要大量的时间、娴熟的手法和不能引起他人注意的处理的环境。如果这个凶手不是屠户,这么做就相当复杂和不易实现。按这个处理方式,凶手如果有这样的时间和环境,用斧子将尸体连肉带骨剁碎后抛尸更简单,斧子哪都有卖,又不用费时的去剔骨。那凶手为什么这么复杂的处理尸体?-------因为对于屠户来说,这是处理尸体最熟悉简便的方式,而最熟悉的方式,就是最简单的方式。工具无需额外寻找,技术职业自带,最重要的是,不需要特殊的环境。凶手很可能是在光天白日之下大大方方的处理尸体,不至于在众目睽睽的环境下,但是很可能跟外屋只隔了一扇门或窗户,分割尸体本身就是每天必做的工作,即使外人看到,也不会做太多怀疑。凶手只需要把这具尸体当成普通的猪处理即可,无需任何特殊的工具、技术和时间。
有人看再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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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
说实话,写这种真实案件的分析很费精力,不能胡编乱造信口开河,每次都要对照资料逐字逐句的看,但是有人看我还是很开心写下去。
“4、肉块与骨头有规律的被放置在包里,肠体组织有规律呈直线型排列在包的底部,有颗粒状排泄物溢出。”
我相信大家一定认同,普通人一定不会这么做。当然可以假想杀人犯是个强迫症,可是如果凶手的强迫症,在摆放死人肉块和骨头的情况下,在亟需迅速处理掉尸体情况下,还能有这样严重的强迫症倾向,那这个人在社会中是不是应该识别度很高呢?可对于屠户来说,大部分的屠户都会这么做,因为是职业习惯。我不太清楚句中说的规律是什么样子,但是大概率只是整齐的码放,这是因为切完后就是保持的整齐码放的状态,然后直接用刀托起摆在了包中。就跟熟手切猪肉一模一样。然后再将骨头放入。“肠体组织有规律呈直线型排列在包的底部”。我父母当初处理猪肠子时,都是先将猪肠子捋顺,几乎不会杂乱的扔在地上,这样会方便后续处理。凶手这么做,一方面是因为职业习惯,另一方面,其它的猪肠子都是规规矩矩的放置,如果出现一套杂乱的肠子,会引人生疑。
“2、内脏(包括子宫等)完整没有遗失,头颅与部分内脏有与烫水有过接触的痕迹,呈现被煮过的状态。”
我几乎可以只根据这一条就能确定,凶手一定是个做熟食的。我家自己杀猪时,会自己煮猪头和煮内脏,用的是那种很大的锅,可以一锅煮出多套猪头和猪内脏。这种处理手法,如果只是为了毁尸灭迹,简直无法找到任何合理解释。头颅和内脏加在一起,虽然刁爱青比较瘦弱,但是用正常的锅还是很难一锅煮出来,整个的内脏放在锅里显然也没有切碎煮方便。再加上第3条的叙述,既然肉都切碎了,为什么不把内脏也切碎了煮?同样,为什么第3条切碎的肉不一起放在锅里一起煮成肉糜?毁尸灭迹通常都是要追求快速简便直接了当,何必要用这么多种手段?合理的解释是,凶手处理尸体时,都是在他工作时顺手处理的!切肉时,就顺手把尸体切成肉,外人是看不出凶手切的什么肉;煮猪内脏时,顺便将刁爱青的头和内脏藏在煮熟食的锅中。而且,句中强调,“与烫水有过接触的痕迹”,这句话的意思是,有煮过的痕迹,但并没有煮的很烂,既然都要煮了,为什么不煮的熟烂一点让人更无法辨认呢?我猜测是,凶手在其它熟食都煮好捞出后,将刁爱青的头颅内脏又放到锅中,用锅中的余水余火短暂的煮了一下。从这一点其实还能看出一点,其实凶手并没有大把的时间和宽松的环境去处理尸体,如果有,最稳妥便捷的方式是把尸体上所有的肉类都切碎放在锅中一直煮,煮到稀烂,这样甚至不需要特意抛尸,把肉汤倒掉即可。而对于骨头,凶手既然有能整齐砍断四肢的工具,完全可以将所有的骨头砍成小段后再处理,会更方便和不宜被发现。所以,实际上凶手处理尸体的时间并不宽裕,环境也并不宽松,需要时刻注意他人的眼光,只能工作的时候找机会偷偷处理。刁爱青的尸体被快速分解后,就被隐藏在猪肉中,随着猪肉的处理流程一起处理,这样很难被外人发现。这也解释了我上面的疑问,为什么内脏没有切碎煮?因为猪的内脏是完整的煮,刁爱青的内脏被切碎煮会被人质疑。为什么肉块不一起煮?因为猪内脏的锅里不可能出现这么多肉块。为什么不把骨头切成小块处理?因为屠户从不会把猪骨切成小块。凶手如果不是屠户,要么需要几天的时间每天都花费几个小时每次都用不同的手段来处理尸体,要么就是短时间内快速娴熟的用不同的手段处理尸体。把技术、时间、环境和逻辑综合在一起考虑,除了一个屠户,没有任何可能性实现。我所知的世界上任何一个杀人案都不会有这么复杂的处理手段,也没有任何一个杀人犯拥有如此娴熟复杂的处理尸体方法,哪怕是那个大名鼎鼎被认定具有解剖学知识的“开膛手杰克”。
睡了,后续再更,还可以写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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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
我大概四五年前看到这个案子的介绍时,当时的第一想法就认为是屠户干的,但是有一些细节我也无法确定。后期不断的思索推敲,还问了我妈一些关于屠宰和做熟食方面的细节(以前我爸负责屠宰,我妈负责做熟食。)我妈看过这个案子的介绍后,也认为这些手法就跟处理一头猪几乎一样,普通人很难有这种技术和处理条件。
有个知友的回复给我提了个醒,就是头颅和内脏可能不是用做熟食的余水煮的,因为余水中通常都有调料,警察检测时不至于检查不出来。应该只是有了余火。为什么我说是余火,因为九几年的时候,煮熟食通常用的是煤,南京这种大城市,大概率用的是蜂窝煤,凶手应该是用煮熟食后未燃尽的蜂窝煤煮的头颅和内脏,同时有可能是时间或环境不允许长期煮,导致头颅和内脏只是被开水烫过。
“ 5、(无法确定)2008年在肉内检测到木屑和猪肉成份”
这一条无法确定,如果能确定,我都觉得上面4条不分析都能确定是个猪肉贩子干的。这里面其实还有一个细节,就是为什么会有木屑。略微想一下大家都会觉得挺正常的,案板上的木屑么,有什么奇怪的,其实没那么简单。新案板几乎无法砍下木屑,木质案板上的木屑并不是很容易被砍下来,我们普通人家的案板,想要达到容易砍下木屑的程度,必须得相当陈旧,然后用大力劈砍,即使这样,因为普通人家的案板通常都收拾的比较干净和干燥,用普通的菜刀还是不太容易砍下木屑。可是屠户的案板就比较容易砍下木屑,因为屠户的案板经常会用那种大砍刀砍下去,表面破损严重,同时屠户的案板会持续的使用,案板长期处于一个潮湿的状态,导致板面处于类似于腐烂的状态,木屑极易掉落。
伪四更:
这个三更中其实我写了关于抛尸的分析,而且已经写了好几天,但是一直不敢发出来。因为抛尸是需更纯粹的推理,已经脱离了我基于屠户经历的推断。我本来是有一个基于屠户工作规律的理论来解释,虽然我觉得合情合理,但是如此情况下,凶手的身份又过于明显,警察不至于查不到。我仔细看并且思考了抛尸的所有情况,并且阅读了其它高赞答主的推测,其实都不能自圆其说。比较显然的是,一会说凶手及其心细冷静,但是下文又说凶手疏忽遗漏了手指,然后看见警察后慌乱中将尸体抛弃在南大附近。推测最重要的就是要能自圆其说,在非重要的情节上可以有瑕疵,但是分尸抛尸都是是主要情节,怎么可以一会推理说根据这个主要情节推断凶手心细冷静,一会又根据另一个主要情节说凶手疏忽大意见警慌乱呢?
这个抛尸的分析,真的可以写好多,实际上我也真的已经写了好多,但是没有完善,不敢发出来。还是先说个结论,其实我真的不认为凶手是个所谓的高智商心细冷静的凶手,他并没有仔细斟酌过分尸的手段和抛尸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只是大致想过,然后相对随意的抛弃。因为仔细分析,分尸手段过于复杂耗时,抛尸又过于草率。本身实锤的情况就很多自相矛盾,这也导致了很多答主的推测也自相矛盾。
也看了一些知友的回复,不管是赞同的还是提出质疑的,都感谢关注。这种没有侦破的案子,其实不可能有哪个推断能解释所有的疑点,否则这个案子就能侦破了。所有的推断,其实也的确是一厢情愿,最后我们需要做的,是在众多的一厢情愿中,去辨别哪一个一厢情愿最接近现实,更贴近生活。之前我的推断也是在不断的自我质疑中完善,现在我也需要在网友的质疑中去完善。 但是我需要先把自己对案情的分析写好,再根据网友的质疑去补漏。
抛尸的分析虽然我写了,但先不发。因为看了几个高赞答主的推测,我觉得在抛尸问题上有很多地方需要详细推敲和辩驳,估计需要找个周六日花费一整天的时间去完善。
五更
抛尸的问题我已经写了几周,反反复复的写了几个版本,但是都不能合理解释里面太多自相矛盾的线索。我想我们大部分人都可能会进入一个牛角尖,就是我们可能会执着于某几个很细节的线索,而这个线索又跟其它线索冲突,然后我们苦苦思索,想要找到一个说法去把自相矛盾情节都能合理的解释清楚,但却很难找到那么完美的解决方案,虽然能完美解释这个情节,对于另一个情节却又太牵强。作为无法接触到第一手真实材料的我们,想要分析案情,是很困难的。即使能确定所有的线索都是真实的,其中也不敢保证每个线索都是有意义的。例如知友提到白银案中,凶手有一次在现场的两个茶杯中都到了水,这样大家就死死盯着这个线索而分析是两个人作案,而实际上,凶手只是看到了两个杯子,有意无意的就都倒满了。这种线索极易混淆视听,让我们执着于某中而被带偏思路。我甚至认为警察当初就是因为这一点,无法第一时间确定凶手的情况。
那如何规避这种情况呢?我刚想到的方法是,无法实锤的旁枝末节,最后去考虑,只考虑主要情节,尽量先梳理出主干,再去详细推敲细节。
抛尸上的很多情节,充满了自相矛盾,而且不是细节的自相矛盾,而是主干情节的矛盾。根据屠户的工作规律,我是能够解释抛尸的很多疑点的,但却又让凶手特征太过明显,警察不至于找不到凶手。这点也是我被很多知友质疑的一个方面,其实我也对这个矛盾耿耿于怀。但是如果陷入这个矛盾,案情就没办法分析下去了,所以我只能先忽略掉这个要素,原因后面会讲。
在分析抛尸上,我不懂什么犯罪心理学,我只能设身处地的去想,在现有已经实锤的种种案件主要情节上,如果我是凶手,我要怎么做,我为什么要那么做,我又是如何去做?然后根据我想到的贴合实际的情况,去猜测凶手的一些情况。
我们先来做个整体分析。
很多人分析说凶手的特征是高智商、心理素质好、独居,有单独处理尸体的环境和时间。那我们来分析下这个凶手是否真的满足这个特征。
我自认为我的智商水平,顶多算是中等偏上,绝对算不上高智商。那么以我的智商水平,我会如何处理尸体呢?----------毫无疑问,我会努力把这起案件做成失踪案。因为失踪案明显要比抛尸案更难侦查。抛尸案被发现后,即使不被侦破,至少还能上个报纸。而失踪案,根本无人关注。
刁爱青失踪了9天,这9天中,警察没有接到学校的报案,甚至学校根本不知道刁爱青失踪(刁爱青的室友也是心大),如果不是因为发现尸块,我无法想象,要多久后警察才会接到失踪报案,而警察即使接到报案,在没发现尸体前,也不可能当成凶杀案处理,不可能去大规模排查凶杀,警察第一次时间应该去排查刁爱青的亲朋好友,这样排查下来,估计即使确定刁爱青已经真的失踪,也要很长时间以后,而被确定为失踪案以后----------就没有以后了,失踪就失踪了,这件案子都不会引起任何人关注,也就不会有我们在这胡扯案情了。全国每年那么多失踪人口,谁查的过来?
而这件案子,凶手是否想过或者就是要把它做成失踪案呢?------我相信凶手不需要多高的智商,他只要是个智商正常的人,他就一定会尽力去做成失踪案。
那么凶手在把这起案件做成失踪案的目的上,成功了吗?废话一样,显然没成功。那么凶手处理尸体和抛尸的手段,有多大几率会成功呢?不知道大家想到没有,扔在垃圾桶和大街上的尸块,是必然会被发现的,只是有一定几率不会被报警。为什么必然会被发现?有点城市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城里的垃圾桶是经常会有人去翻的,拾荒者会把封闭的垃圾袋挑开检查里面是否有瓶瓶罐罐。至于那些什么山水包旅游包,即使不是拾荒者,就算是那些普通的大爷大妈,看到后那眼睛都是会冒光的,必然会打开检查,保不准里面有什么值钱的宝贝,然后肯定会发现里面有骨头或者肉类,那只是早晚个把小时的事。黑色塑料袋中的碎肉有一点可能性不会引人怀疑,那么包中的骨骼是不是一眼就能看出是人的骨骼而被报警?尸块被发现的过程,也正是因为环卫工打开了黑色塑料袋,以为是猪肉,带回家清洗发现手指后报案的。(如果凶手够心细,里面没有放手指,这包“猪肉”会被环卫工怎么处理?细思极恐!)这里也说明一个问题,这包肉看起来应该是很新鲜的(新鲜的就要捡回家啊?环卫师傅你到底有多贪吃?如果你吃了一部分才发现手指,你后半辈子会不会有心理阴影?)。
那么凶手是否知道,他如此抛尸,尸块肯定会被发现,然后有很大几率被报警案发?
无法确定凶手是否知道,但我相信,如果凶手智商很高,又有单独处理尸体的环境和时间,他至少不会选择这么冒险的方式来抛尸!他有很多种更好的处理尸体的方法,都比这种方法更容易做成失踪案。最简单和常见的方式有很多种,例如切碎后,直接冷藏、煮熟冷藏然后慢慢处理,煮熟后喂动物、盐卤、风干、油炸、扔下水道、当花肥-------这种类似的藏尸案网上搜一下有很多。即使抛尸,难道就没有比垃圾桶和大街上更好的抛尸地点吗?我觉得有很多,后面分析细节时再说。当然知友们会说,所有的藏尸案不是都被侦破了么? 这个叫幸存者偏差,侦破的藏尸案才叫藏尸案,没侦破的那叫失踪案。而中国每年有多少失踪人口呢?没有官方数据,但我相信有很多。那么这些失踪案中有多少是被杀后找不到尸体呢?也没有官方数据,不敢瞎说。但是同样相信,被杀后无法找到尸体而被定性为失踪案的情况,数量很大。
如果我有独居和单独处理尸体的环境和时间,外加能够这么冷静处理尸体的心理素质,把这起案件做成失踪案真是易如反掌。(所以这件案子真的不是我做的!)
结合实锤的处理尸体的情况,而且我有单独处理尸体的环境和时间。我能够想到的最好的处理尸体方法是:我既然已经把大部分肉剔掉切块了,那就索性把所有的肉都如此处理。我既然想到用开水烫一下部分尸体,那我干脆就把所有的肉类(包括内脏)切碎了放锅里煮,煮成肉糜,然后分批扔到下水道或者厕所里。至于骨头,我都能四肢齐刷刷的砍断,把骨头处理成小段会很难么?实在不行我就买把斧头或者锤子,把所有的骨架砍成或砸成小块,然后煮,煮到发白一点油水都没有,然后汤和小块骨头倒到下水道里,大块骨头扔垃圾堆,我就不信谁会怀疑一堆被煮的发白的骨头渣子。头颅吗,直接煮好像有点恶心,那就用斧子敲碎了后再煮。如果实在下不了手,那就多买点盐,找个盒子或者袋子腌起来。等时间久了后找机会远远的埋掉或者扔掉。对于衣物,反正是常见的衣物,洗干净扔垃圾堆里,即使被发现也不会引人怀疑。大不了我烧掉,不方便烧的话就用剪刀剪碎后再扔掉。-------------你们会觉得这么处理太异想天开么?实际上有很多凶杀案的尸体有类似的处理方法,都是隔了很久后才会被发现,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我也相信还有好多至今都没有被人发现!
总之,如果凶手具备高智商、心理素质好、独居,有单独处理尸体的环境和时间的特征,真的太容易把这起案件做成失踪案,而不是把案件做成轰动一时的分尸抛尸案。
六更
接着分析抛尸。
我还是先抓住主干情节,按情节发生的时间顺序来分析,把自己想象成凶手设身处地去考虑以下问题:
1、抛尸地点是我仔细考虑后有意选择的吗?
2、如果是经过仔细思考才选择的抛尸点,我为什么要选择这些地点?
3、我又是在何时,如何到达这些地点进行抛尸的?
4、我是分次抛尸还是一次性抛尸?
刁爱青失踪9天中,凶手从禁锢刁爱青到杀害抛尸的整个过程中,没有被人发现任何踪迹,甚至没有引起过任何人的怀疑。大家有想过这有多难吗?刁爱青很可能是被禁锢一段时间后才被杀死的,将一个活人绑架,隐藏起来,再到杀死,用劈砍的方式处理尸体,整个9天中都能做到不让任何发现甚至怀疑,那隐藏一具切碎的尸体又有何难呢?如果凶手住的是常规的楼房和宿舍,即使刁爱青是主动跟随凶手进入房间,不被发现的几率也是相当低。如果凶手真的做到9天中不让人产生任何怀疑,有网友说是半熟人作案,即刁爱青与凶手认识,并且有过来往。如果真是如此,那么刁爱青跟凶手绝对不止见过一两次,那么多次见面中难道就没有任何目击者?刁爱青每次与凶手见面都是躲起不让任何人看到?在跟说明凶手的确有一个很独立的私人空间。而自相矛盾的情节是,他为什么不能够在这种环境下藏尸和更细致的处理尸体呢?
如果凶手第一次抛尸的时候还认为大家不会发现尸块,情有可原,但是,19日发现尸体后,在警方已经开始在南大附近查找后,第二次抛尸时的情况就有点太明目张胆了。这显然是违反常理的。很多人推测说是凶手在准备去远的地方抛尸时,在南大附近路遇警察,慌乱中急急忙忙的将尸体抛弃掉。实际上,凶手能够带着数量相当大的尸体出现在南大附近,就已经是一件相当诡异的事情。我们设身处地的去设想一下凶手当时的情况。首先,他是何时出现在南大附近的?如果是凌晨或者是很早的时间,街上人烟稀少,少到了什么程度?凶手带着特征鲜明的双肩包,几乎在南大转了一圈,在大街上扔下两个黑色塑料袋,一个双肩包,尽然没有目击者?早到了这种程度,警察也会这么早去办公吗?如果大街上人少到这种程度,警察看不到拿着包的凶手吗?如果凶手是相对较晚去的,这几个地点的人流量都相对较大,为什么没有目击者?我给出的解释是,凶手就是在半夜人烟稀少的时候去抛尸的,根本没有遇到警察,之所以没有目击者,是因为凶手抛尸时的第一目的根本不是抛在哪,而是哪里没有人就抛在哪。凶手选择的其它抛尸地点也是遵循的这个原则,而这个原则也直接导致了此案无法被侦破的其中一个最主要原因,但是,这并不是因为凶手智商高才如此做,是个智商正常的人都会这么做。
刁爱青那么晚出门,会去哪里?我相信不会走的太远。那么凶手是如何控制住刁爱青的?控制住以后,又把她禁锢在哪里?
这件案子无法找到凶手的主要因素是什么?有几个可能是,无法锁定凶手,或者是凶手锁定人群错误,或者是,锁定了凶手所在人群,但是凶手有不在场的证据。
当我们分析一个案件的时候,合理的分析顺序是,优先梳理出那些凶手必须具备的每一个条件,然后根据这些条件去找出符合的嫌疑人。主要必备条件包括,作案动机、作案时间、作案现场、作案工具(不是专业人士,不知道列的全不全)。通常只要找出任意两个,甚至一个,就能通过不断的顺藤摸瓜或者刑讯手段找到另外几个。但是,如果凶手不具备这些条件,就可以完全排除作案可能性么?显然不是,尤其是对于那些无法侦破的悬案,很多案件无法侦破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无法找到符合必备条件的凶手。而这起案件无法侦破的原因,估计是四个必备条件都毫无线索。作案动机上,如果是熟人作案或者半熟人作案,锁定的群体其实很小。
引用小喵:
于是本喵按照上面的信息按照被发现的时间顺序总结下各处抛尸地的尸块情况:
1996年1月19日发现情况
地点 包装 内容 重量
1、大锏银巷13号 黑色垃圾袋 肉块+3根手指 0.7
2、华侨路工地 黑色垃圾袋 肉块 0.8
3、小粉桥附近垃圾堆 黑色垃圾袋×2 肉块 1.2 -------------------------------桂 林山水包 肉块+内脏 6.5
--------------------------------上海旅游包 肉块+内脏 5.0
1996年1月19日或20日发现情况
地点 包装 内容 重量
4、南大汉口路医院 黑色垃圾袋 肉块 0.8
5、南大天津路校门口 双肩牛仔包 骨头 7.5
6、南大体育场 黑色垃圾袋 肉块+内脏 0.6
1996年1月21日---31日发现情况
地点 包装 内容 重量
7、水佐岗附近小区垃圾堆 床单1(有血印) 头颅+尸块 3.0
床单2 有血衣裤 1.5
8、水佐岗附近下水道 红色外套 肉块 3.0
以上是抛尸情况的介绍。
我的关注点是,如果我是凶手:
1、我是有意选择的这些地点进行抛尸吗?
2、如果是有意选择,经过仔细思考才选择的抛尸点,我为什么要选择这些地点?
3、我又是在何时,如何到达这些地点进行抛尸的?
4、我是分次抛尸还是一次性抛尸?
第1点,凶手肯定是有意抛尸,总不能是不小心丢掉的。但是这些地点是有意选择的吗?
我们先假设是有意的。
第2点,我为什么要选择这些地点?
我将小喵整理的抛尸地点,在百度地图上又自己标记了一遍,仔细看了地理位置,以及被发现时尸体的包裹情况,得出了一个可怕的结论:如果这些地点是有意选择的,凶手不但不会是一个高智商的知识分子,还很可能--------------是个傻子!!!
先卖个关子,一会再说为什么这种情况下凶手是个傻子。
第3点,分次抛尸还是一次性抛尸? 这个似乎不用分析,肯定是多次抛尸!那么,一共抛了几次?相同地点的多个包裹是一次性抛弃的,还是多次抛弃的?不同地点的尸块有没有可能是在凶手同一次外出时在不同地点分别抛弃的?一共8处不同的抛尸地点,分别集中在ABC三个区域,其实AB区距离也不远。3处和7处,同一抛尸地点又有多个包裹,很是凶手只外出一趟,然后在不同地点抛尸,还是出去了若干次,再不同或与上次相同的地点抛尸?每次但是一共抛了几次?这个抛几次还有一种情况
先分析第4点,凶手是何时如何到达上述地点抛尸。 至于何时,如此多的抛尸地点,其中有些包裹方式又比较特别,如果我直接下结论,凶手是在深夜或者凌晨这种人烟寂静的时候抛尸的,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反驳? 有的话再去说,现在跳过。
那么凶手又是如何将尸体运到这些地点的呢?
步行吗?
也许ABC三处地点中,某个地点离凶手分尸地点很近,近到可以走着去,可是显然至少有两处是不可能步行去抛尸的。三处抛尸地点,都不是僻静的地方,大部分时段人流都不会太少,即使在深夜或者凌晨,凶手也不太可能心理素质好(傻)到这种地步,拎着黑色塑料袋甚至血衣血床单大摇大摆的去抛尸。凶手是否可以用拉杆箱或者其它遮蔽物?不管用什么遮蔽物,步行用手去操作,终归不太容易实现。况且如果有遮蔽物,是用什么遮蔽的?遮蔽物是扔掉还是带回家?我觉得基本可以否定是步行到达的抛尸地点。
坐公交?
这个----------我也直接下结论不可能,如果有杠精来杠这个问题,对不起,不奉陪。
机动车类,开车,或者摩托?
有可能,虽然那个年代有辆车或者摩托还是比较新鲜的,但是我这里依然这个可能性。
自行车?
比上面几个的可能性都大。因为那个年代自行车是最常见的代步工具。但是,自行车上带着个黑色垃圾袋甚至血衣血床单四处逛,不扎眼吗?同上,如果有遮蔽物,是用什么遮蔽的?遮蔽物是扔掉了还是带回家?这个也跳过吧,我否定自行车,有杠的可以奉陪。
这是正常人所能利用的几种交通方式,可能性最大的,是机动车类。
抛尸地点,相距最远的距离,是3公里,估计开车的话很快,而且抛尸时间基本锁定人烟寂静的时候,估计开车几分钟就到。但是问题来了,再看下面比例更小的南京周边地图。
所有的抛尸地点,几乎都位于长江和钟山风景区的中轴线上。所以从所有的抛尸地点,到长江和钟山风景区的距离都差不多,你们猜是多少? -----------只有6公里左右。不堵车的时候,开车10分钟都是慢的。那么,如果开车的话,难道不是去长江或者钟山风景区去抛尸更好吗?(其实玄武湖也是个好去处,但是我不确定玄武湖周边是否被围住导致无法进入。)为什么偏偏要选择闹市这种地方抛尸?而且上面说过,有点城市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城里的垃圾桶是经常会有人去翻的,拾荒者会把封闭的垃圾袋挑开检查里面是否会有瓶瓶罐罐。至于那些什么山水包旅游包,对于拾荒者来说,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那眼睛都是会冒光的,保不准里面有什么值钱的宝贝,那是必然会被打开检查的!这种地方垃圾桶里的黑色塑料袋或者包,被人发现里面是可疑的骨头或者肉类,是必然的,只是早晚几个小时的事。如果凶手是个所谓的高智商的高级知识分子,连这点问题都想不到?那我的智商肯定爆表了!
这么分析的话,如果抛尸地点是认真考虑后选择的,你们觉得凶手是不是个傻子?
如果凶手是个傻子,而警察和广大网友又肯定不是傻子,那么这案子应该很容易侦破,那既然这案子这么久都没侦破,那只能说明凶手不是傻子。所以,这些抛尸地点,不是凶手认真考虑仔细斟酌后选择的,而是随机的。
而凶手,肯定不是什么高智商知识分子,只是一个有着固定行为规律的普通人,虽然也不是傻子,但真的也没聪明到哪去,是一个木讷的普通聪明人。
结尾,这个六更其实5个月前就写好了,但是不知道我自己是啥毛病,看到这么多人关注点赞,我就吓的半年没敢再打开这篇回答。当时不敢再继续写,还有个原因是,网友说如果是屠户,特征这么明显,警察也大范围排查了屠户,怎么可能抓不到?当时我也的确很迷惑,但是前一阵子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可能会为案犯的身份提供一种可能性,七更的时候我会写出来,希望我能克服拖延症,尽量争取把这篇文章写完整!
七更:
基于六更的内容,我真的不同意凶手拥有高智商。
我们反向梳理一下此案之所以难以侦破的几个原因:
没有指纹或者DNA等证据;
没有目击者;
没有排查到嫌犯。先说第一条,我更愿意相信,并不是凶手没有留下指纹和DNA,而是当时的办案条件和流程没有现在这么完善和先进。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凶手有可能带着手套,但是这个手套我自己认为绝对不是凶手是为了不留指纹而刻意穿戴的,而是有些屠户是会带胶皮手套工作,跟智商关系不大,只是个习惯。第二条,其实这一条才是关键。因为当年的办案条件,最重要也是最主要的刑侦手段,就是寻找目击者。我也相信警察一定也是把最大的精力放在了寻找目击者上。如果我是警察,我冷静分析过案情后,也一定会这么做,为啥?因为这个案件好多案情做的其实相当明目张胆和难以掩饰。例如,刁艾青失踪时,虽然不是光天化日之下,但也不是夜深人静的时间,大学校园附近,那个时间绝不至于太过冷清。要把刁艾青从大街上带走,然后隐匿在某处,怎么可能没有任何人看到?刁艾青失踪的9天,很大概率,在前两三天,刁艾青是活着,并且很可能受到了虐待和侮辱。而在刁艾青被杀后,如此复杂繁琐的尸体处理方式,没有被任何人发现过可疑?抛尸的过程就更加明目张胆,所有的抛尸地点,除了头颅相对偏远一些,其它尸块就太明目张胆了,小区旁边的垃圾袋很隐蔽么?大街上,校门口,你敢想象这些地方扔个双肩包会没人发现?--------------------事实是,真的没人发现! 这个其实是案件无法被侦破的最主要原因,也是凶手唯一有意采取的手段。这体现了什么高智商么?没有,只要不是个傻子都会知道干坏事不能让人看见。但是有意采取的手段就能做到如此隐蔽么?当然不是,实际上,很多高智商的凶手,努力去做到隐蔽,依然会露出马脚。就比如,如果这个案件真如某些网友推测是某位精通解剖的南大教职工,那么他大概率单身且住在学校公寓,或附近小区,你觉得他有多大的本事能把整个案件做到如此神不知鬼不觉? 你要知道这难度要比开膛手杰克的一系列案件高出几个数量级,因为开膛手杰克一系列案件的作案手法都相当迅速。那到底是什么因素导致了一个智商平庸的凶手,只是按着傻子都知道的方式,却做到了大部分高智商凶犯都无法达成的目的?因为凶手虽然只做对了这一件事,但是凶手自身特殊的身份和工作背景却给他提供了一个强大的隐身BUFF-------------我想到两种身份的人,几乎可以解释大部分自相矛盾的疑点,讲完第三条后会说。 第三条,据说一开始警察排查的是南大的教师,这个排查方向很快就会出结果,因为南大的教师数量虽然不会太少,但是拥有处理尸体的时间和地点的,真的很容易就能在短时间内排查完。然后据说经常又排查了屠户,也是一无所获。我既然坚持认为凶手是个屠户,而 经常又排查了屠户,那警察岂不是无能?我当然不敢说警察无能,那么就只能是一种可能,这个人拥有着屠户的工作内容,但是明面上却不是一个屠户,甚至,根本就是个有前科的外来黑户!我只是给出一些推测,并不一定就是这样,猜测的基础也是来源于生活中曾经发生过的事。大方向上,凶手有屠户的经历,做着屠户的工作,但明面上并不是屠户。现实中有这种人么?-------有,这种职业你可以叫他“黑屠户”,我随便起得名字。这个职业的产生有个时代背景,但是是基于我家乡的时代背景,不知道南京当年是不是这样。-------------最开始的时候,杀猪都是私人屠宰,就是自己出去买猪,然后在自己家里杀掉,然后分解出售。之后,大概就是九几年的时候,政府规定必须集中屠宰,啥意思呢,就是私人禁止私自宰杀活猪,只有政府授权的屠宰场才可以宰杀生猪,然后肉贩到屠宰场去购买已经被分割过的猪肉。这之后我家就转行不干肉贩了,为啥?因为利润大幅降低,大部分利润都被屠宰场拿走了,而且屠宰场就一家,形成了垄断,肉贩不但利润被降低,想要拿到好肉,或者在肉类紧缺的时候想要拿肉,都需要跟屠宰场搞好关系,我爸不擅长搞关系,也就不干了。-------在之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些屠户还是会私下偷偷宰杀生猪,然后混在屠宰场的猪肉中卖,这样可以多赚一点,但是风险依然很大,因为屠宰场会到屠户家里去查。在之后,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有的屠户就找一些特别偏僻的地方,专门给其它屠户杀猪,价格比屠宰场要便宜很多,因为地点偏僻,甚至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政府很难查到,这个职业就存在了好一段时间,但是现在不知道是否还有。如果是这种职业,符合很多此案需要具备的难以实现的条件,例如作案工具和技术,处理尸体所需要的隐蔽的地点,还有警察排查屠户时没有被排查到等问题。抛尸的话都只是在送货路上顺便抛的。 此推测的最大漏洞是,这种职业其实真的挺少见的,我只知道在北方我家乡那里有。另外一种可能,凶手可能是工地上的厨师,需要早出晚归采购食料,有一辆脚蹬三轮车。大约四十岁上下。做过屠户,很可能因伤人后逃逸,之后过着黑户的生活。案发当晚,刁艾青因与室友关系不和,心情烦闷,买完东西后未直接返回宿舍,随意闲逛,结果阴差阳错走到工地附近僻静无人处,正巧被凶手看到,刁艾青身形瘦小,一个成年男人可以很轻松从背后抱住她并捂住她的嘴就行恐吓,而刁艾青因恐惧而不敢声张,之后被带到工地某处禁锢(很可能是堆放食料的仓库),并持续几天被侵犯和虐待,但是因为禁锢的地方也会偶尔会有工人来往,凶手担心被人发现,最后迫于无奈将刁艾青杀害,并于仓库中在处理肉类的时候顺便将刁艾青尸体一并处理。之后在外出购买食材的路途中分次将尸体抛弃。这种可能性的漏洞,我能想到的有以下几点:1.目标太明显,基本就锁定了。但是并没有看到有文章说经常曾经排查过工地;2.工地伙食这么好,天天吃肉?3.工地真的有那么隐蔽的地方么?写在最后:我的每个推测都有漏洞,我先自己坦诚。之前我也说过,我相信市面上所有的推测都有漏洞,因为要是没漏洞的推测,这案子就破了。 没有哪个推测能完美的解释所有自相矛盾的案情,而实际上,那些所谓的悬案,当被侦破的时候,那些曾经让我们较劲脑筋百思不得其解的案情被公布的时候,我们经常会恍然大悟,或者不敢相信---------怎么会是这样?我的想法是,越贴近现实的推测,就越接近真实,而那些无法让人琢磨不透的细节,也许都只是凶手无意为之。第一次写这么长的文章,而且我都疑惑我为什么一定写这种需要推理的文章,太费脑子了!好像有些地方有重复,有几处其实还想填内容的,但是我有点坚持不下去了,先结尾吧,有精力的话再整理一下!不论赞同的还是反对的,都万分感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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