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T1 AMA声明以及zeus经纪公司声明之间的异同点
根据两方的声明内容,我认为将时间点分为两个阶段比较合理,第一阶段从11月12日T1与经纪公司第一次进行协商开始到11月19日zeus选手合同到期、可以公开听取市场报价为止;第二阶段以11月19日8:30分经纪公司与选手开会后进行自由市场活动到下午3:30与T1协商续约破裂为止。根据经纪公司说法,T1在四点见到了zeus选手,但这时木已成舟,很多事情已经失去意义了。
第一阶段
The Play经纪公司说法:与T1进行了两次线下协商加三次线上协商,在第三次线上协商时选手与t1进行了通话。过程中没有反向报价,对T1提出的三次报价都进行了拒绝。T1的第一份报价无法接受,他们的理由是市场恶化以及工资帽制度。主张试水自由市场。
T1电子竞技俱乐部说法:对zeus选手进行了多个提案,没有进展。在完成对其他三名选手的签约后为zeus选手追加了一份提案,仍然没有接受。在整个谈判过程中(包括本文所列的第一阶段以及第二阶段)经纪公司都没有提出反向报价。周五(推测为11月15日)见到了经纪人,但经纪人从未告诉T1自己想要追求的数字,表示“没什么话可说”。
矛盾点:双方对于这一阶段的描述大体是相近的,T1对于经纪公司没有反向报价的说法至少在这个阶段是得到了zeus方承认的。从我个人的角度,经纪公司即便对选手的身价有一定的预期,在这一阶段也不太能够提出有说服力的反向报价。根据规则,zeus方还不能够(至少不能公开)试水自由市场,那任何不来源于公开市场评估的反向报价在谈判过程中未必有说服力,T1将很容易驳倒他们。如果拿到了其他家的高额报价,再和T1讨价还价会处于更有利的位置,这基本上是经纪公司在对这一阶段说明里所表达的中心思想。从事实的角度而言,这两份声明对于这个阶段的描述其实大体是相近的。
然而,Joe Marsh对于这一阶段的描述方式很像是“zeus方一直在玩消失”的样子,但实际上如果细看内容就会发现T1也承认与经纪公司进行了多次协商,只是从自己的角度看对方较为消极/谈判没有实质性进展。
第二阶段
The Play经纪公司说法:FA开启后早上与选手开会,10:00开始听取报价。11:40第一次给T1提出反向报价,13:10T1发表对反向报价的最终方案。13:50分经纪公司拒绝T1报价,选手亲自与队伍通电话。14:10分T1追加报价,并邀请选手面谈。经纪公司认为现在线上提出更合适的价格更重要,并传达最终期限为下午三点(15:00)。14:50分经纪公司再度询问T1最终报价,选手于三分钟后与T1第二次通话。15:10分T1第二次最终报价,十分钟后经纪公司二度反向报价。由于没能收到回应,15:30分经纪公司认为未能缩小差距,协商破裂。最终期限为受到HLE方邀请所设定,由于zeus主观想要留在T1,向第三方要求延长了最终期限。
T1电子竞技俱乐部说法:俱乐部在整个谈判过程中都没有收到过反向报价(同上)。当天被告知选手会和经纪人一起来T1大楼完成合同,但对方并未出现。在中午之前都一直认为选手会和自己续约。询问了HLE,对方表示并未设立最终期限,认为截止时间是经纪公司设定的。当天下午1:50分(13:50分),经纪人打电话通知T1选手将前往HLE。认为自己的报价与HLE非常接近。
这一部分是双方表态龃龉最多也是矛盾点最复杂的地方。首先根据T1的说法,经纪公司在整个过程中从来没有表达过自己想要什么、也没有进行过反向报价,而经纪公司的说法是在得到了市场报价之后的两小时内就给T1提出了反向报价。在没有进一步证据的前提条件下,对于这一罗生门的判别只能说是全看立场。
双方都提到了13:50分的这一通电话,并且在这之前T1觉得选手会和自己签约。这点其实得到了经纪公司声明的侧面验证:在11:40经纪公司第一次反向报价之后,T1应该是在还价的同时把整个合同方案都做好发过去了,然后等待了40分钟。这个过程里T1觉得自己的方案大概率是能够被接受的,所以才会有觉得“FA第一天下午一点前都会觉得会签约”的说法,但经纪公司最终拒绝了这一份方案。可以合理推测,T1应该是对经济公司的第一次反向报价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还价,而不是直接接受,不然经纪公司没有拒绝这一方案的道理。
同时这里又产生了第二个疑点,即经纪公司提出这时是由选手亲自与T1通话,而T1在声明里用的措辞是“经纪人打电话”。这两个表述看起来有冲突但实际上是可以共存的,即经纪人主动打电话并不代表zeus没有机会在这次电话里与T1进行沟通,但这个表述从表面上看很明显容易理解成T1完全联系不到选手的意思。同时对于电话内容双方的表述也有差距,但基本上表达的是一个意思:经纪公司拒绝T1的方案,拿出的理由自然是接受了HLE的方案,这点和T1的理解是一样的。
第三个点是最终期限。根据T1的说法,他们询问了HLE方,对方说并没有在转会过程中提出最终期限。而zeus方的表述也很耐人寻味,“在HLE的邀请下设立了最终期限”。因为整个事件里牵扯到的只有三方,既然不是HLE设立的那只会是经纪公司自己出于某些目的设立的。当然这个过程当中或许会有来自某些急于达成目的的方面所进行的暗示和撤回报价的威胁。
最后一个点就是谈判过程的细节。在整个谈判过程(一二阶段),T1一共拿出了五次报价,在经纪公司的描述中到最后依然是“无法缩小差距”的。如果有看过lck一些队伍的全年纪录片的观众会知道,lck转会期确实是一两天之内甚至一个晚上就能决定结果的,但像zeus方这样15:20刚提出反向报价十分钟后被否了就要关闭谈判的也不多见。唯一的解释就像zeus方所言,双方谈判的差距没有缩小,他们认为谈下去没有意义,所以宣布谈判破裂关闭了谈判。而在T1方面,他们觉得自己还有再去努力尝试的机会,毕竟这才仅仅是自由市场开启的第一天。
这里我发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点,zeus方和T1方的声明里都有一个从头贯彻到尾的中心思想:zeus方认为先把有说服力的报价摆上桌才有谈的价值,而T1方从始至终的诉求就是经纪人谈不动我要找到选手面谈。对于最终的合同情况,双方也是各执一词。经纪公司认为双方根本没有缩小对合同期限的分歧;T1则认为自己的报价与HLE非常接近。取两者说辞之间的重复部分,再加上之后HLE官宣的合同年限,我们可以对比出一个推测:T1最终拿出了与HLE接近金额的合同,但年限是一定比HLE的这份选手选项1+1要差的,甚至给2年合同的概率都不高,很有可能是一份俱乐部选项1+1的合同。而这是zeus方面无法接受的。
从结果上看,双方的诉求都没有得到满足,谈判也由此破裂。
额外部分
zeus选手的年薪据传言为25亿韩元,与之前小道的2年90亿相去甚远,只有大概两年50亿的水平。也有消息称这是选手能拿到手的薪水额度。
对此我有两种猜测。其一是,这一薪水有可能是税后年薪。韩国实行阶梯式个人所得税制度,年收过1亿5千万需要缴纳38%的所得税。如果是这种情况,那zeus的账面年薪在40亿左右。
第二种,也是我觉得更符合流言传播情况的,因为每条小道消息的信息源是不同的。有些消息人士是和选手侧比较灵通,有些则是在队伍层面有熟悉的人脉。就像我之前的帖子所推测的那样,HLE的这个阵容是有极大概率付出了超级奢侈税的代价。lck的超奢是队伍要缴纳超过超奢线部分的百分之五十加十亿,如果zeus这部分的薪水完全超过了超级奢侈线,那么HLE是要为他多付出二十多亿韩元的额外代价的。如果消息人士是和队伍层面比较熟悉,那他得到的消息很有可能就是“队伍为了得到zeus需要花费的薪水代价”,而不是选手真正落到口袋里的钱。而如果是经纪公司或者选手这一侧的消息,那就会更贴近选手拿到的真实工资,也就是网传的25亿左右。
至于所谓商业活动额外收入之类的情况,这些不稳定收入是非常难以评估的。一些合同里应该有肖像权分成的条款,但以电竞产业的规模来说这方面是很难与工资进行比较的。
虎扑JR0398337344
· 河北合理
虎扑JR1690921367
· 福建我是个人认为三方都没干人事:经济公司这边可能有事先违规接触韩华,大致了解了韩华那边的价,所以19号之前t1的报价全部拒绝不回复。t1这边一直觉得可以用多年的合作感情左右宙斯,价格肯定是没法匹配宙斯这边报价,甚至是没达到宙斯这边愿意降薪留队的底线。下午发现不对了,才赶紧要求要面谈,但时间已经晚了。事情已经发生了就编了那个ama糊弄粉丝,把矛头全部指向经济公司,事后又开始缅怀zofgk,不和宙斯彻底切割。韩华这边感觉除了违规接触之外,应该是有设置ddl。乔麻石问了自己在装傻说没有,经济公司爆料之后保持沉默,你也不好说我有没有设置ddl,反正我要保护选手我就是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