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订婚强奸案,其实只谈论彩礼细节就可以清楚男方自供犯罪事实的逻辑是什么
不谈论强奸细节,单纯说彩礼细节。
首先18.8w加房名本身就是男方订婚前就约定好的,事发后,女方家属只要求提前加上房名,同意剩下没给完的8.8w彩礼可以先不给,要求尽快领证给女孩一个名分,毕竟已经生米煮熟。我个人认为这一点都不过分,甚至女方有点让步的说法;
18.8w加房名,不算便宜,但肯定算不上天价。毕竟女人婚前处女的价值高于非处女,这点至少双方都认同;
用买家和卖家角度看,商品7天无理由退回再卖的价格肯定不如我给点优惠让买家不要退货来的要好。同样的道理女方也会害怕,如果男方就此赖掉彩礼,自己吃亏;如果再悔婚,那么她觉得不是处女不好找了,只少不止这个价;
而作为买家的男方以为自己拿捏住作为卖家的女方,在还没付清给尾款时,先拆封使用了。为啥呢?因为在他的逻辑里面,我把你女儿睡了,你女儿是烂污货,没人要了,只能嫁给我了,甚至我痛快承认了发生性关系的事实,更能达成赖掉彩礼的效果。
如果你还是觉得很玄幻不好理解,可以把“破处”这个词替换为“怀孕”,是不是顿时就很常见了?
虎扑JR1141110830
· 北京法院没有给出其他直接证据证明性行为发生。你可以觉得样本污染,但是你这是有罪推论,假定发生了行为来解释为什么没有str分型。那你可以替法院回答核心问题吗,直接证据在哪?没有直接证据,本案为什么不是强制猥亵?还有你的这段话解释不了内裤未见str分型及精斑,且内裤是女方自述没有洗过的。
虎扑JR1141110830
· 河北你又医学生了,医学生复制小红书评论区是吗你还是解释不清楚一件事,就是你法院判案是不是疑罪从无的原则,你找不到直接证据就是没有发生,你现在是疑罪从有,试图证明发生性交但是没有证据。还有,你没有解释内衣的,内衣女方自述没有洗过,也无str和精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