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球员流动性以及中国的博斯曼法案何时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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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沛最新发言,我截取一下有意思的一句话:不要让不好的制度给到不好的人使用。首先是不好的制度,大家深思下。

青训联赛体系以及普及我辈是大概率看不到了。

但是青少年球员流动性、青训补偿、中国青少年签约制度是否要改改了。

我列下中国青训补偿制度,请问这个制度为什么执行不了,足协是否有考虑过,能否在这个契机下开始改变?

补偿标准

球员年龄与费用标准:8 至 11 周岁期间的培训费标准为 5000 元 / 年;12 至 15 周岁期间的培训费依据第四类别俱乐部的培训费标准计算,即 1 万元 / 年。对于中超、中甲、中乙及其他俱乐部,培训费标准分别为 20 万元 / 年、7 万元 / 年、2 万元 / 年、1 万元 / 年。

资金来源与分配

资金池设立:将球员从俱乐部获取的工资、奖金、签字费及经纪公司代理商业收入的 5% 纳入补偿资金池,按 4 - 7 岁占 6%、7 - 12 岁占 20%、12 - 15 岁占 30%、15 - 18 岁占 54% 的年龄阶段动态分配。资金分配后,70% 归培养俱乐部用于设施升级与青训体系建设,30% 分配给对应教练员。针对海外发展的中国球员,强制要求其海外合同加入补偿条款,款项统一汇入足协监管账户后按规分配。

四方主体联动分配:青训补偿资金在既定年龄阶段分配比例基础上,实行四方主体联动分配,球员所属学籍的校园获得 10%,培养俱乐部获得 70%,当地基层足协与基层体育局(或体育厅)各获 10%。若存在第三方或家庭自费投入,俱乐部所得的 70% 部分将按自费比例二次分配给对应出资人。在人员分配层面,俱乐部所得的 70% 中,教练员固定享有 20% 作为个人培养回报;若球员主要受训于校园体系,校园所得的 10% 资金中,校内体育教师或专职教练可获 30%。

PS:总说踢球孩子少,你看这个12岁孩子现在就踢不了球了,这是个主力。别宣传自己是中国新青训了,你跟恒大鲁能一样一样的。

发布于广东阅读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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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小鱼楼主

· 广东

11 12岁孩子,合约是违约1000万,一年想走就要18万,这种环境,你跟我谈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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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小鱼楼主

· 广东

俱乐部的补偿也没有什么强制性,都是建议性条款,你不保障俱乐部怎么解决这种冲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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