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复盘蜂鸟音乐指控邓紫棋事件,这波你站谁>>>
近日,蜂鸟音乐&邓紫棋的词条频频登上热搜。二者的版权纠纷可以说是近年来华语乐坛最受关注的创作者权益争议之一。双方围绕音乐作品著作权归属、版税等合法性问题展开长达六年的法律拉锯。
今天阿扑来带大家一文复盘长达数年的拉锯战!
合作争议:邓紫棋15岁时与蜂鸟音乐签约,由于未成年由母亲签署合约,其母亲因为不谙英语签署了全英文的合约,合约约定创作歌曲著作权、邻接权归属于公司。换句话说就是大家一次次听《泡沫》、《光年之外》等许多邓紫棋的音乐作品,各大平台数年给蜂鸟音乐结算版税,那当中有一笔笔邓紫棋的合法版税,但邓紫棋称此后六年未收到任何版税。
重录专辑发布:2025年6月12日,邓紫棋宣布推出重录专辑《I AM GLORIA》,涵盖《泡沫》《光年之外》等经典作品,声称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法定许可”条款合法重录。
蜂鸟音乐指控侵权:蜂鸟音乐于6月18日发布声明,指邓紫棋重制歌曲与原版存在“实质性相似”,侵害其复制权、改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48小时内删除侵权内容并下架歌曲,否则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援引《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主张首次录制未明示禁止重录的作品,创作者可支付法定报酬后重制。
传播权归属:14岁加入香港作曲及作词家协会(CASH),合约明确协会管理的公开表演、广播及网络传播权不属于蜂鸟,确保重录版合法上架。
权属主张:根据连续三次合约,2007-2022年合约期间创作的所有音乐作品著作权完整归属蜂鸟。
侵权指控:专业机构鉴定重制版本与原版在歌词、旋律、录音技术上构成实质性相似,涉嫌侵害复制权与改编权;未获授权传播重制版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今日蜂鸟音乐官博发布严正声明
此次事件暴露音乐等娱乐行业长期存在的“未成年签约陷阱”与版权垄断问题。邓紫棋通过法律手段与之抗衡被视为华语乐坛创作者维权的标志性案例。
目前为止,已有众多业内外明星点赞、转发支持邓紫棋重录专辑《I AM GLORIA》。
对于这场版权拉锯战,各种不同的声音在网上疯传,这波你站谁?
爱喝雪碧的大方脑袋
· 江西难道有人共情资本家吗?
ydnaR666
· 福建作为听歌的,当然支持歌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