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里有一些《团长》的影子
《以法之名》13-16集里面继续展示了很多离谱的情节。
比如恶势力威胁张文菁时候的肆无忌惮。
张文菁、乔振兴是能做到粉身碎骨都不怕的,可他们扛不住家人被威胁的压力。
比如程子健和万海谈条件时候的肆无忌惮。
万海这个人也很光棍,可他也扛不住儿子的人身安全被威胁。
比如谢鸿飞明明句句话都在自曝,却总是有恃无恐,还敢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抨击洪亮时的肆无忌惮。剧情中隐隐约约给谢鸿飞找了个苦衷:他妈得病了,相比经济压力,谢鸿飞被腐蚀,更大的原因是找专家,排床位……
更离谱的情节不胜枚举,二次尸检前乔振兴的尸体被误烧,误烧尸体的工人被早上六点释放,随即人间蒸发……看预告片,男主洪亮将来还要被铐起来审讯。
单看这些情节,每一个都足够离谱。
可是把这些情节一股脑放进一部剧里,一部有央视、最高检影视中心、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检察院联合出品的讲当代检察工作的剧里,我忽然觉得这些离谱反倒是在努力地写实。
这部剧真的在揭示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
比如在工作思路上,李人骏会说我就是要把万海案办成铁案,这个成绩会把他的「代理」两个字拿掉,万海冤不冤枉,张文菁冤不冤枉,李人骏其实不在乎。兰景明去找江旭东求情说案情固然有疑点有冤情,但保护同事们的信心,别让他们寒心也很重要,江旭东就接受了这样的说法。江旭东到省检干预工作,张放就得把组长郑雅萍和副组长洪亮召回来,还得嘱咐他们,只许说成果,不许说疑点。
郑雅萍作为一部主任,为了那个王春祥,能去闯洪亮的工作现场,根据个人感情推翻洪亮的结论。洪亮为了北京的三倍工资法务总监的工作,也做了脱掉这身制服的决定。
《以法之名》,名字叫以法之名,但是剧中的角色,都对「法」没了敬畏之心。《以法之名》预设了一种最可怕的情况:
好人阵营里,李人骏们更看重的是业绩,郑雅萍们更看重的是交情和人品,洪亮们更看重的合家欢和工资翻三番。那些崇高的信仰,那些响亮的口号,更像是我们在商场听到的那种「顾客就是上帝」……
坏人阵营里,兰景明们用冠名堂皇的理由阻挠主角团,孙飞们左手捞业绩,右手捞美元,姜鸿飞们用「迫不得已」来麻痹自己,用「我难道不能用自己的合法收入买金条吗」这样拙劣的借口反攻洪亮……
写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了《我的团长我的团》里小书虫那段话。
我说的是问题 问题
问题不是流感菌
它不是日本人入侵带来的
问题它本来就在这
《以法之名》里,男主洪亮所在的第十一部,是一个刀刃向内的部门。这其实也决定了,《以法之名》要揭示的问题在内侧。外侧的肆无忌惮是表象,没有内侧的问题,就不会有外侧的问题。
柏沐尘
· 广东拍得一点都不为过,这就是现实情况,尤其是职务类犯罪,里面门道也太多了
现象圣婴冰箱大罗
· 四川写得好,所以这尺度和内涵,真的值得一看